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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6 09:32:09瀏覽2117|回應4|推薦13 | |
中國時報時論廣場在3月11日,刊載了作者「陳錦謀」(水產養殖業者)所發表的《KANO還原歷史?選擇性失憶!》之投書,同月日在聯合報民意論壇,也刊載了作者「嚴子林」(水產養殖業者)所發表的《你KANO了嗎?我沉默了...》等投書。一文二登,只有部分修辭不同的雷同文稿,在同年月日在不同報社出版的報紙上出現。 這位作者有何神通廣大,可以一稿兩投,而且聯合報還刊登了他的道歉聲明?且讓我們仔細看一下聯合報在3月12日所刊載的內文: 敬愛的編輯: 「你KANO了嗎?我沉默了…」一文,謝謝刊登。 貴報編輯同仁在昨晚確實有與本人聯繫查證,本人在接獲貴報確認電話後,即與他報聯繫取消以筆名投寄之同篇投書,但未料今日仍然同時見刊。此事對於貴報造成的困擾,甚感歉疚。 嚴子林敬上(3/11) (全文網址: 「你KANO了嗎?」一稿兩投 作者道歉 | 民意論壇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X1/8541888.shtml ) 依據「嚴子林」的自白內容,他或她是在接獲聯合報確認刊載電話後,立即與中國時報聯繫,而且要求取消「以筆名投寄之同篇投書」。換言之,中國時報已經知道「一稿兩投」的事實,而且是「同篇投書」,但是中國時報顯然沒有取消刊載,在3月11日還是把筆名「陳錦謀」所發表的同篇投書,刊登於中國時報的時論廣場。這代表什麼意思?中國時報蔑視其讀者的權益,完全不在乎報社的尊嚴,明知同篇投書會在3月11日出現在兩份不同的報紙上,依舊故我固執! 中國時報時論廣場的徵稿聲明裡,一定有加註警語「勿一稿多投」,對照此報社處理「陳錦謀」之投書事實,實在令人捧腹爆笑!中國時報自打臉,不僅允許「陳錦謀」一稿多投,還自行支持一稿多投,這不是羞辱讀者,什麼才是羞辱讀者?把讀者當成自願被洗腦的白痴、傻瓜,看來是一稿兩登所要證明的事實。 聯合報更可笑!如果確認電話有詢問「嚴子林」是否將同篇文章投書到其他報社,而且「嚴子林」據實以告,聯合報的編輯會傻到不查證,稍後沒有詢問同業,在隔天還是刊載同篇投書、甘冒一稿兩投的風險?如果「嚴子林」蓄意欺騙聯合報而未吐實,3月12日刊登了作者的道歉聲明,這表示聯合報混蛋到底,騙子的道歉哪值得報社重視?白話點說明,聯合報當然知道「嚴子林」一稿兩投,同篇文章極有可能在3月11日「撞稿」,但是聯合報還是堅持要刊載這篇投書,顯見兩報社根本就是故意撞稿,要讓這篇投書以不同化名,在編輯設定的題目下,各自表現潤稿修辭的「二稿共表」。中時、聯合等報的編輯,各憑本事修辭定題目,反正一定要把這篇投書公開發表,散布於眾。 「嚴子林」、「陳錦謀」到底是誰?中國時報、聯合報若不公開聲明,解釋清楚,以後大家都有理由懷疑兩報社的公信力與可信度。把這兩家報社的報紙丟到垃圾桶而表示鄙視與抗議,當然有道理與正當性。誰把讀者當傻瓜、白痴?中國時報、聯合報,你們的良心與道德責任又何在?看了「陳錦謀」,加送「嚴子林」?還是欣賞「嚴子林」,加倍奉還「陳錦謀」?媒體若要如此卑劣、迴避大是大非,這不是「垃圾報紙」,什麼才是「垃圾報紙」! 對了!中國時報在15日刊登了吳景欽對參審制的意見,聯合報在16日也刊登了吳景欽對同一主題、不同內容的投書。要一稿多投起碼要像這位作者盡到職業道德,兩報社要當吳景欽的傳聲筒,總比淪為垃圾報紙好太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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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