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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4 08:26:33瀏覽1775|回應6|推薦7 | |
「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頒行全國,永矢咸遵。」 這段話寫在中華民國憲法上,代表中華民國之創立者為孫中山先生,他的遺教就是三民主義,更是憲法第一條的立國精神。刑法第160條第1、2項定有「意圖侮辱中華民國,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中華民國之國徽、國旗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意圖侮辱創立中華民國之孫先生,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其遺像者亦同。」等處罰規定,侮辱國父遺像罪同侮辱國旗或國徽,可見孫文先生之法定地位遠高過中華民國的任何國民。 南京中山陵把國父當成「皇帝」來祭拜,緬懷創建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的「革命先行者」,竟然與中國帝制封建時代的作法無多所差異。國父值得國民崇敬,不只是因為他的建國思想與革命行動,在「國父」這個法定稱號之前,有多少人犧牲性命與家庭,方能成全孫文的國父地位?如果孫中山還在世,對於憲法、法律如此推崇他,不知道是否違反民主精神,公僕反成為人民之父,不得侮辱也不得質疑?民國17年以來的刑事政策一直延續至今,侮辱國父遺像罪恐怕是封建餘毒,不是真心彰顯人民崇敬國父的偉大情操。 台獨人士推倒了國父銅像,是否構成毀損犯行,有無侮辱國父遺像?這由檢方獨立認定。當孫文先生面對一手創立的中華民國,憲法能否保障人民質疑國父的言論自由與行為?如果國父的三民主義不容質疑,國父的政治威權不容任何挑戰,這是不是民主法治國家的常態,有沒有侵害人民的權利?在中國歷史上,不論是誰當皇帝,不容質疑、不許挑戰者,唯有皇帝一人而已。把國父當成皇帝來崇拜與敬重,真是孫中山先生的遺志與願望? 「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 in order to form a more perfect union, establish justice, insure domestic tranquility, provide for the common defense, promote the general welfare, and secure the blessings of liberty to ourselves and our posterity, do ordain and establish this Constitution for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這是美國憲法的序言,找不到華盛頓先生的名字,也找不到什麼「遺教」之類的封建話語。中華民國與其說是民主法治國,還不如當成孫中山立憲的國家,就如同君主立憲一樣。美國因其憲法彰顯的「We the people」而偉大,中華民國卻因為國父孫中山先生的遺教而憲定封建地位,與其歌頌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還不如當成亞洲第一個孫中山共和國。 帝制時代侮辱皇帝會掉落人頭,民主時代侮辱國父孫中山,就把人送進監牢。這是民主的進步,還是人民的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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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