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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1/01 13:06:29瀏覽1414|回應7|推薦15 | |
異言堂有位媒體拱為名人的陳念初先生,在其格文回顧2013年的部落格經營史。這位名人如何有名,個人不察也不解,但這不是重點,網路年代,每個人都有成為名人的機會。據陳文所指,陳臉書來了一位重量級夫人留言,這位夫人就是黃世銘總長的「牽手」。 黃總長女兒的遺憾事,在此不多提,此種家庭心酸與辛酸,外人僅能同情以對,深感遺憾!黃總長最令人印象深刻者,不在於他的司法鐵漢事蹟,畢竟被他法辦者是少數,社會大眾對其司法貢獻不容易有多所烙印。話說最高檢的打氣明信片,明顯是由特定人鼓譟支持。黃夫人可以看看銀正雄與筱倩(劉小姐)的部落格即可知曉。這種支持與打氣,政治意味濃厚,以他們甚至力挺黃總長競選台北市長的訴求來說,更加足證政治操作之本質。 黃總長如何領導「他的」特偵組,如何處理王金平與柯建銘的司法關說案,可供大家檢驗司法與政治的界限,亦可讓社會大眾體認跨越紅線後的嚴重後果。王柯關說司法個案,尤其王以國會議長之高度與權勢,半誘半逼台高檢前檢察長陳守煌遂行關說不上訴,這是政治汙染司法,權貴強暴司法正義的惡行。惟一可惜者,台灣現行法沒有妨害司法公正罪,立委關說司法個案,頂多停權半年而已,不能依法去職或受刑事懲儆。如此法律漏洞,迄今也未見國民黨以立法政策來填補處置。 如果關說司法而傷害公平正義,行為很可惡,視為民主羞恥,則司法自甘成為政治鷹犬,容任政治權貴恣意干預司法公正,這不是惡行與民主恥辱,什麼才是惡行與民主恥辱?貪名戀權害了黃總長,偵查中所得行政不法事證,竟然夜奔總統官邸親自報告。若以此種模式推遍全國檢察體系,是否檢察官向政治權貴報告行政不法皆能合法遂行?如此司法檢察體系,焉能排除政治干預司法,個案關說由行政不法報告過程裡滲透與進行?這會是大家期待的公平正義?當媒體譴責王柯之時,何嘗曾有冷靜看待黃總長個人行為與決策模式,對司法的嚴重戕害與後患? 黃總長前遭監察院5:5未通過彈劾案,「5:5」是項明顯警告,表示黃總長自行引退下臺,及早退休方能善終。加上洩密案已繫屬於北院審理,沒有正式發文的書面報告,恐怕更是證明犯罪的關鍵證據。黃世銘是否有罪確定,直接關係其個人清白與名譽,但在司法判決定讞前,人民已對司法淪為政治鷹犬的「醜聞」,對恣意擴線監聽升起疑義,更對檢察龍頭的個人行為與傲慢自大,漸感厭惡與可怕。 檢察官辦案,若像黃總長那樣,心中擺有政治計算,主觀料想政治權謀,如此執行司法公權力,豈不令人擔憂與恐懼?這不是民主時代的白色恐怖,什麼才是假民主、真恐怖?黃總長的「罪」,現行法看得見一部分,至於看不見又不能懲罰者,比之王柯兩人,一狼一狽,惡行不相讓也。檢察總長選擇錯誤的辦案方式,不僅危害國家司法體系,更陷馬總統於不義。牽著馬總統鼻子走,致使馬總統嚴重誤判,引發九月政爭與社會秩序紛擾,若這筆帳不能算在黃總長頭上,還有誰能負責?因為挺馬而保黃,就是削足適履、本末倒置! 黃世銘的私念與私慾,不能成就檢察總長的高度與權威,反倒驗證了司法成為政治鷹犬的可能形式與無所不為。當有人可以自行決定司法天平的支點,如此司法還有公平可言?不識時務又戀權占位,公告天下自行下臺的判準在於一審有罪或監察院彈劾,如此檢察總長,何須談及檢察官的倫理規範與職業道德!黃世銘的矯情與戀棧,傷害馬總統以外,也是檢察界深沉的悲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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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雜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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