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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1 23:25:28瀏覽708|回應0|推薦26 | |
地籍大清理 全台5.5萬筆土地解套 內政部推全台地籍大清理,至去年底已協助民眾、企業、神明會等,完成登記達五萬五千九百多筆數,公告現值突破百億元。內政部決定打鐵趁熱,自明年起推動第二期地籍清理,預估可再為國庫挹注至少四百一十五億元。 內政部所推地籍清理計畫,第一期自民國九十七年至今年底止;截至去年底,各縣市政府已公告十四類需清理的十五萬三千多筆土地,經民眾重新辦妥登記,共五萬五千九百多筆,依土地公告現值達一百零九億元。今年是第一期計畫最後一年,預計再標售土地建物五千五百多筆。 地政司官員表示,地籍清理受到民眾歡迎,因為攸關民眾權益。由於年代久遠,很多民眾被「套牢」難以處分的土地,因清理而得解套,也讓很多「妾身未明」的廟宇得擁清楚「產權」,協助民眾、神明解決不少陳年土地問題。清理地籍不僅圖利人民,對於部分地籍不清、持分不明者,政府會設立專用帳戶保管清理後的地產,若十年內土地權利人未出面主張權利,拍賣所得歸公,也是國庫一大收入,預估第二期地籍清理可再為政府挹注至少四百一十五億元。 官員說,有不少民眾突然發現,老祖宗留下價值不斐土地,是一項大大「圖利」民眾、挹注國庫的政策。地籍清理主要有幾類土地,如光復初期辦理土地總登記所遺留的神明會、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土地、所有權人登記姓名或住址不全等土地地籍問題。官員表示,由於神明不能做為地主(全台土地公為「最大地主」),必須重新辦理登記。未清理的神明會,公告現值至少有一百零九億,至去年底已協助寺廟及宗教團體完成重登記達四百一十九棟,公告現值達廿億元。 官員表示,日據時期的公司、合作社,登記的名義多為股東或股東繼承人,想取得股權證明不易,抵押權也待處理,或民國四十五年前所留下來的地上權,房子都已垮掉,不透過清理或塗銷程序,很難使土地有效利用或活化。但有光復前夕的不動產被查封了五、六十年,透過清理,申請塗銷,權利主體與產權「總算明朗」。 「圖利」人民 2萬元地翻身變2億 內政部推動全台地籍清理,從不少個案可以看出土地發展的歷史;地上權、抵押權、物權都套住民眾權益。以台北市捷運忠孝復興站出口的土地,一位林先生塗銷抵押權登記為例,卅二年前抵押給他人的土地僅兩萬元,目前身價達兩億元以上。 內政部提醒民眾,如果有類似祭祀公會的共有土地,地籍、權利內容不明,糾纏已久,可以利用政府正在地籍清理的機會申請登記,讓土地「翻身」。 內政部官員透露,林先生位於捷運復興站出口、懷生段一小段土地,依公告現值約一億八千三百多萬元,卅二年前因設定抵押權給郭姓男子,權利價值當時是兩萬元,由於所有權狀一直有「抵押權」,致很難處分或開發。在辦理塗銷登記後,目前土地身價已是卅二年前的一萬倍。其他私人個案,取得明確土地產權,不勝枚舉。 內政部官員也舉例,日據時期的會社(公司)或組合土地,如合作社等,在全面清理後,不僅產權清楚了,還可保存古蹟的完整。例如台南市後壁區的「黃振興合資會社」,名下有五筆土地,經地籍清理,更正登記為「養雞大王」黃崑虎等廿六人分別共有。目前地上物為日據時代所建的黃家古厝,已公告為台南市市定古蹟。 還有,台北市萬華區的「保生大帝」廟,清理土地產權,共有廿八筆土地,公告現值為一億七千多萬,市價至少兩億元以上,經過會員同意完成移轉登記。目前該地正進行都市更新,價值還將攀升,促成土地的有效利用。 官員也說,在台中市梧棲區的朝元宮,主祀神明是天上聖母、觀世音菩薩,建廟已一百五十多年,土地仍登記在「聖母」名下,由於神明不能成為地主,經地方政府努力,已成功將土地更名登記為朝元宮所有,土地產權終告明確。 在新北市新莊區的保元宮,共四筆土地,公告現值在八千萬以上,登記在「池府王爺」名下,建廟已兩百多年,經信徒大力奔走,已辦妥更名登記,目前為保元宮所有。 (以上二篇文章節錄自網路) {個人觀點} 好的法案是值得推廣與告知的!我本身並不是大地主、也不是是所謂的"田僑仔",但對於這個"地籍清理"的法案,卻是大表認同。 因為我之前就是有關於土地持分的問題,可說是困擾我多年(請參考這次...這次...真的搞定囉!文章),索性自己的努力、外加此政策的推出、與貴人的幫助,終於讓這個一般人都認為的"不可能的任務",終於有個結果了。 但說真的,經過這一役後,個人對於"土地持分"的處理方式,可說是越來越有概念了;而重點是還發現這樣的問題,可說是隨時都圍繞著四周的朋友們,通常在談起相關問題時,頓時間我好像變成專家似的,順便解答其疑難雜症。 其實以台灣的歷史演進、與生活結構來說,會產生諸如此類的問題,現在想想真的是一點都不足為奇。在過往日本殖民時期,因為是處於被殖民的身分,所以我想當時每個人對於土地這種"私有財"的概念並不高,應該是以分配居多、或他人獨寡為主;之後等到台灣光復了,再加上當時政府推出"耕者有其田"、"三七五減租"等...方案,才慢慢讓人民對於"私有土地"較有概念。 但問題又來了,台灣早期的的農業社會裡,都是以大家族的生活模式為主,鮮少出外工作,在這些家族的成員,也都是有親戚關係,所以很多事情都是"口頭約定"為主,並沒有立下所謂"白紙黑字"的資料下來,這就是土地持分的導火線。 慢慢地台灣社會發展至今,以從農業社會進步到工商業的時代,那很多人都會開始往他鄉去發展,此時對於故鄉的土地也就不那麼重視,那後續衍生的麻煩就更難解,那導致的結果就是"土地因為持分問題,而無法有效利用,等同廢地"。 所幸政府有在重視此問題,才拋出這樣的法案讓"想"解決的民眾有個依據與方向,進而達到"土地活化"之功用,對於有此問題、與真正想解決問題的人來說,絕對是一個好消息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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