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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奢條款
2009/10/26 20:16:32瀏覽380|回應0|推薦2

    對於近日眾所矚目的「防奢條款」,本人是舉雙手雙腳贊成,原因很簡單,那就是--如果破產且負債的人有權利享受的話,那對於債權人是情何以堪呢?

    相信各位應該有印象,常常在電視新聞上,看到xxx明明公司都已經倒了,負債好幾個億了,怎還可以住豪宅、開名車、上夜店把妹等等...都是一些有錢人搞的把戲,怎麼看都不像落魄且失敗的樣子,反倒像是理所當然,好像都無法可管,怎叫社會大眾服氣呢?說實話,這真的是不良示範,而且容易讓人有道德扭曲的爭議。

    還好是台灣的社會終於有體驗到如此真的是讓人觀感不佳,所以就有立委諸公要修此法,提出「防奢條款」。真的是大快人心,終於看到有正義之士跳出來了,否則我要是債權人的話,看到如此情形,一定會吐血至死。

    而「防奢條款」簡單來說,就是當事人破產後,不能有過度消費的行為,而是要有所節制的過生活,如上餐廳吃大餐、坐計程車等..都是不允許的,而生活費用是要有所控制的,這就像之前香港藝人鍾鎮濤一樣。

    人生是有高低起伏,哪怕是破產或是一時的落魄,我覺得那都不是很重點,只是面對事情的態度,卻是最重要的。舉個例子,假使一個破產的人敢勇於面對現實,而且還列出還款計畫,不去逃避,我相信社會大眾還是願意給他一次機會的;相反的,有錢享受,卻不管他人眼光,還積欠國家稅金,我認為這種人真的是「人人得而誅之」啊!我自己在想,像這種人我真的不知道他以後要如何教育和面對他的後代子孫,難道殊不知他的所作所為也有可能是人家模仿的對象嗎?

    我個人是沒有被欠錢,只是純粹的抒發我的想法而已,也很欣慰台灣的社會大眾終於有所覺醒了,不然像這種新聞每天播,搞的好像台灣沒啥公理及正義,亂到無法無天了,重點是如果外人看了,相對的也是對於台灣是不好的宣傳效果。

新銳作家--陳岳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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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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