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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7 17:27:31瀏覽839|回應1|推薦4 | |
三不五時,又來一個社會新聞,誰淫亂,誰表裡不一。 娼妓是從古以來就存在的事業。可是我們往往用非黑即白的態度,來看這樣的問題。 當一個人,可已在兩相情願,付錢獲得另一個人給的精神、肉體上的滿足,我們有什麼資格譴責、禁止他們?這些社會上的特權份子,一生左右逢源,在紅男綠女間穿花撲蝶,談了幾次戀愛,最後找個人結婚。(有的還結了好幾次。)他們可以曾想到這個社會上有一大群社交弱勢的人,在這些泛道德的殘暴、虛偽要求下,永遠沒有辦法獲得肉體的滿足嗎? 我們講一些比較極端的例子。你想像,一個肢體、顏面傷殘的人,他每天看著偶像劇裡俊男美女打情罵俏,看著海報上透過性暗示行銷的廣告,他每天幻想和美女性交。可是在現實生活上,根本沒有人願意和他發生正常肉體關係。如果,這時他願花個幾千元,讓一個小姐滿足他一生的渴望、動物的衝動。我們有什麼資格,板著臉孔,假道學,殘暴的跟他說: 「不行,你一輩子都不能和女人正常的做愛。請自己去打手槍!」 「你這種殘障人士,只配和殘障人士做愛!」 「請你想著崇高的社會道德理想,然後沖個冷水澡!」 「你這個不知廉恥的變態狂,你應該為你的思想感到羞愧!」 這些當權的特權份子,你們狠得下心,這樣說嗎?還是當你們這樣說時,其實從來沒有用過大腦,將心比心? 而同樣的弱勢階級,在這社會上到處都是。一生奉獻軍旅,失婚的老兵;個性孤僻的老單身漢/老處女;為了子女終身奉獻的單親父母;受到職業壓力侷限,漸漸喪失社交技巧,遠離適婚年齡的專業人員。是誰悍然的說,這些社交弱勢的族群,在社會殘暴制裁的恐懼下,好像受到天譴,永遠不能享受肉體的歡愉? 社會上制訂、執行法律的特權份子,請垂眉注視低頭看看,這個社會上有許多社交弱勢的族群。請可憐可憐他們吧!並不是每個人都像阿扁一樣,舌燦蓮花,說黑道白。並不是每個人都像小馬哥一樣,天生風流俊俏。我們要告訴這些社交弱勢族群什麼?什麼假道學的斥責,都是不必說了。在他們帶著一生的遺憾,離開這個世界時,再多的崇高道德教條、殘暴的社會制裁,都是不能改變這些靈魂的悲哀。 難道一定要把這些精蟲鑽入大腦的漢子,都逼成了怪叔叔、怪伯伯、美工刀之狼,才肯罷休嗎?如果我們開放娼妓、嫖娼,可以把大約50%這些被賀爾蒙沖昏了頭的可憐蟲,轉移到怡紅院、杏花閣去找小翠花、歐美林,不是也大幅減少了性犯罪的可能性嗎?何必一定要非黑即白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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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