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樂死
日前,資深媒體人傅達仁上書蔡總統,陳請能夠通過「安樂死」法案,他願意當第一個合法案例(註一)。知名作家瓊瑤也在臉書貼了「寫給兒子和兒媳的一封公開信」,表明自己支持安樂死,並向親人叮嚀最後的「急救措施」,都不必。傅先生及瓊瑤女士與本人同屬一個世代,對於他們的呼籲,感同身受。
年輕時,偶而會翻閱瓊瑤小說,但少於觀賞傅達仁的球賽轉播,他「壞!壞!壞!連三壞!」的口頭禪,至今記憶猶新。曾幾何時,轉眼已過了數十年,他們兩人正為身後事而憂心,本人幸得老天爺眷顧,尚有餘力四處講學,但究竟能夠維持多久?實在沒有把握。當年,與本人一起工作的同僚,這一、兩年已經走了四、五人;一些年歲稍長的親友,有的臥病在床,有的坐輪椅渡日,有的僱用外傭照料生活。凡此,都毫無生活品質,只是苟延殘喘、飽受折磨而已。
瓊瑤女士表示:在人生最後一哩路上,拒絕接受沒有尊嚴的插管、電擊及氣切等搶救措施,讓自己生不如死。專欄作家馮忠鵬在報端敘述,他讓植物人的母親沒有尊嚴地長久臥病,也讓父親在痛苦中孤獨離去;他很自責是否做錯了,也覺得這是為人子女的掙扎與痛苦。所以,馮先生說:「我早已告訴我的配偶、子女,如果我人生的最後一刻來到,就讓我有尊嚴地離開,拒絕成為植物人、拒絕插管氣切、拒絕電擊,該走的時候就走,不需要太多的牽絆。」(註二)
為避免生命末期病患的痛苦,政府業已公布「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規定:可在健保卡註記拒絕心肺復甦或維生器。去(105)年初,立法院也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3年後將範圍擴大到昏迷者、嚴重失智者、不可治癒的患者等;不過,這都是消極的被動作法,有別於由醫師主動讓患者死亡的「安樂死」。只是,「安樂死」不僅是醫療行為,還牽涉到人倫、道德、法律等層面問題,因此世界上將「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還是少數。
由於老年化、少子化的關係,未來照顧老人是一個嚴峻的問題。雖然政府編有「長照」預算,但總是杯水車薪、無濟於事;加上,東南亞國家經濟提升之後,外傭來源日益短缺。就在缺錢、缺人的情況下,預見未來老人生活,將是悲觀的多、樂觀的少。所以,為了能夠「老有所終」,呼籲大家在年輕的時候,體悟「積穀防飢」的道理,不要等到老邁時,過著孤寂、悽慘而沒有尊嚴的生活。
個人以為:與其期待不太可能實施的「安樂死」,不如趁「初老」的時候,積極養生,注意飲食、多運動及保持心情愉悅,至少在臨終之前,還能生活自理,無須拖累他人;最後,在睡夢中不知不覺地終了一生。
註一:參閱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612070358-1.aspx
註二:參閱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322000629-26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