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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酬語
2013/11/19 22:19:00瀏覽10526|回應0|推薦0

應酬語

  顧名思義,「應酬語」就是應付場面的話,不少人對於應酬語,嗤之以鼻,認為「實事求是」重要,客套話能免則免。

  日常生活中,應酬語處處可見,只是大家習焉不察而已。當兩人見面,客套一番,就是應酬語;泛泛之交擦身而過,問一句「呷飽袜!」、「袜去逗!」也是應酬語。政治人物在台上對著支持者,高喊「咱攏是死忠兼換帖。」何嘗不是應酬語,支持者聽聽就好,真要有事,找政治人物幫忙,會把你當作「換帖」的嗎?

  應用文中的箋函,不但有應酬語,而且開頭也用,結尾也用。開頭應酬語猶敘寒暄,作為點綴之用,避免突如其來,而有事出唐突之感。結尾應酬語猶如臨去道別,大多寥寥數語,用以表示請教、期盼、感謝、求恕……等。日前,有位院長級的長官寫一封箋函給某人,開頭有「公私迪吉、為祝為頌」,結尾有「時錫南針、以匡不逮」,這就是標準的應酬語。許多人不解其意,表示何必使用這種艱深費解的客套話,媒體還因而大肆報導一番。

  老一輩的公務員,時常把應酬語用於公文書內,例如:為要、為荷、為禱、至紉公誼……等。民國62年,行政院推動公文改革時,已規定公文書內不再使用類似應酬語。所以,本人認為:公文力求簡明扼要,應避免作為點綴的客套話語;至於用於公務上的「箋函」,如非必要,能免則免。

  常人對自己有利的,便視應酬語為禮貌、溫馨、有感情;對自己不利的,便視應酬語為多餘、守舊、吊書袋。如此一來,應酬語反成為情緒的出口,給人作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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