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油的錢不能買醋 去(101)年12月,某電視台播放一段蔣故總統的演說,大意是:他小的時候,外婆要他上街買油和醋,叮嚀右手的錢買油,左手的錢買醋;走到半路,他忘了那一手買那樣東西,於是折返再問清楚。他特別強調,什麼錢買什麼東西,不可混淆! 在職時,雖未親自聆聽經國先生的故事,但時常有人引述,因此「買油的錢不能買醋」之觀念,早已深入人心。後來,本人經手一些錢財,總是把經費分得清清楚楚,絕不混搭,更不會圖一時便利,先行借用,再予歸墊。有同事認為:這樣處事,太不通權達變;但我堅持:右手是右手、左手是左手,不可互給方便。 有位長官告訴我:「買油的錢不能買醋」固然正確,但還要把經手的款項,定期陳報或公布,一則卸卻責任,再則取得公信。一般而言,管錢的人最容易讓人起疑心,雖說自己問心無愧,但還要讓人相信「你是問心無愧!」後來擔任高階主管,即使有權動用一些經費,若不是百分之百公用,寧願自己吃虧,也不占公家便宜。所以,本人公務員一生,沒有因為錢的問題,而生困擾。 據報載,有部分大學教授以不實發票報銷公帳(註),目前正在偵辦之中,本人不便多所評論。惟初步了解,許多都是慣例使然,或是一時便宜行事,報A款買B貨,但此舉總是與法不符、與道德有虧,將來若因而判刑,殊屬可惜! 本部落格常有公務新鮮人瀏覽,誠懇呼籲大家,牢記經國先生「買油的錢不能買醋」的故事,堅守「右手是右手、左手是左手」,作一個端端正正的公務員。
註:參閱http://tw.news.yahoo.com/假發票學術用-教長盼從寬處理-104414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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