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秘書長
本(11)月26日,中國時報發表一篇「這個政府為什麼亂了套」的社論,認為:政府決策亂了套,錯用總統府祕書長在先,爾後又找不到聲望、資歷及能力兼備的黨內大老,入府輔佐,以至於蔡總統失去溝通協調的左右手,形成一人執政、一人溝通的危險之境。(註一)
該社論指出:外界一般認為,總統府最高首長是總統,祕書長只是「跑腿的」,但依《憲法》第4章規定:「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總統實為一個憲政職責,並非總統府的機關首長;另依《總統府組織法》規定,總統府的最高首長是總統府祕書長,其「承總統之命,綜理總統府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因此,總統府秘書長除需得到總統信任外;更重要的是,必須有足夠的政治歷練與份量,才能發揮傳達總統指令、協調總統決策的功能。
四十多年前,本人初任公職時,總統府祕書長是時稱「黨國大老」的鄭彥棻先生,他不時在集會場合強調:總統是全國的元首,不是總統府的機關首長。所以,當時都是以「總統府祕書長」為名義,發布行政規章、發表人事任免。二十多年前,有位張姓民眾因為土地問題狀告總統府,總統府即以祕書長為訴訟代理人,地方法院法官認為總統府機關首長應該是總統,而逕以「當事人不適格」為由,判總統府敗訴;時值立法院正在審查《總統府組織法修正案》,因而特別規定總統府機關首長為祕書長,並請立委劉光華發表立法旨意,以為未來論證之依據。
總統府的機關首長所以會被外界誤解,主要是行政院以下設有祕書長的機關,都是首長的幕僚長,俗稱為「跑腿的」。另外,總統府一直沒有機關印信,只有祕書長比照一般幕僚長之例,依《印信條例》第9條規定(註二),頒發一顆「總統府祕書長印」,作為對外行文之用。《總統府組織法修正案》通過後,才另外刻製一枚「總統府印」,以彰顯總統府是一個幕僚機關,機關首長為總統府祕書長。
總統府祕書長,必須要一位資歷、聲望兼備,能獲得各方信賴,且具有正確判斷力的黨內大老,才足堪勝任。即以蔣彥士先生為例,他兩度擔任總統府祕書長,一次是蔣故總統經國先生任內,一次是李前總統登輝先生任內,如果不是他運籌帷幄,十大建設難以順利開展;如果不是他居中協調,李登輝先生還可能無法連任總統,足見總統府祕書長有多麼重要!
中國時報論述「總統府祕書長」是:總統的國政協調中樞,協助總統調和黨政、綜理政治事務。此一角色定位,不僅可以提供蔡總統選才之參考,也是對社會大眾一種政治教育。
註一:參閱http://opinion.chinatimes.com/20161125005449-262101
註二:參閱【秘書長何以有印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