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鑑文化
本年新冠肺炎肆虐以來,日本疫情嚴重程度超出想像;截至10月中旬為止,日本確診人數已超過大陸。因此,日本防疫單位籲請業者推行遠端工作,減少通勤人流和群聚感染的風險;只是,不少企業難以落實在家上班,其中最大阻礙,就是「要去公司蓋印章」(註一)。
印章,日本人又稱為「判子」(はんこ),係源自中國且流傳久遠,早已成為生活中常見的習慣。除了政府機關及公司行號外,個人印章有:「認印」(只有姓的圓柱印章)、「實印」(完整姓名)、「銀行印」及「訂正印」等;其用法及使用範例,見附表。對日本人來說,「印章」有時比身分證明還重要,一個成年人通常會有三顆印章以上;其中最重要的是「實印」,係經政府認證登錄的印章,具有代表個人的法律效力。
在台灣,政府印章稱為「印信」,依《印信條例》規定,分為:國璽(中華民國之璽及榮典之璽)、印、關防、職章及圖記五種;這些印信,都必須向主管機關申請製發,有相當嚴謹的啟用、管理、換發、繳銷…等程序,主要蓋在正式公文書之上;至於公司行號,亦須向主管機關申報公司章及負責人章,一般稱為「大、小章」。另外,為應文書作業需要,可依《文書處理手冊》規定,自行刻製:條戳、簽字章、鋼印、校對章、騎縫章、附件章、收件章、職名章及電子文件章等章戳(註二),通常蓋在一般公文書之上。
為因應電子公文之實施,民國82年修正《公文程式條例》,即規定:機關公文以電報、電報交換、電傳文件或其他電子文件行之者,得不蓋用印信或簽署。目前透過電子公文交換(EDI)的公文,都不須蓋用機關首長的職銜簽字章,頂多蓋個「電子公文交換章」而已。猶記陳前總統出國期間,在專機上發布一份命令,即根據前述「不蓋用印信」的規定而來,算是開創一次憲政慣例。民國90年,為促進電子化政府及電子商務之發展,公布《電子簽章法》,規定:「依法令規定應簽名或蓋章者,經相對人同意,得以電子簽章為之。」時至今日,大家還是習慣實體印章,電子簽章似乎有待推廣。
文件所以要蓋上印章,即在鑑定此文件為「真」;所以,大多數的證明書除有負責人簽署外,都得加蓋主管機關的印信,一則求其慎重,再則取信於人。此外,到銀行取款,蓋用業經登錄的印章,讓承辦人認證給錢,雖然各家金融機構同意客戶亦可採用簽名,但大都仍以蓋印為主,除較易辨識外,亦可委託他人代辦。
歐美國家雖不用印鑑,但重要文件都要負責人簽署,最有趣的是川普簽名,有人形容為「心電圖」,筆跡分析師指出:川普的字跡透露出他是個充滿野心、活力、勇敢和無畏的人(註三)。這種簽署文化,實異於東方的「印鑑文化」。
註一:參見https://global.udn.com/global_vision/story/8662/4496568
註二:參閱【蓋印及簽署】乙文。
註三:參見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0124/855671.htm#ixzz6bBZd3Tva
日本人可以花百元在市面上買一顆只有姓的圓柱印章,稱為「認印」,蓋在一般事務文件上。(圖片取自於udn/轉角國際)
我國公文可以透過電子公文交換(EDI),不須蓋用機關首長的職銜簽字章,頂多蓋個「電子公文交換章」而已。
一個日本成年人通常會有三顆印章以上,包括:實印、銀行印及認印;其中,最重要的是「實印」,即經政府認證登錄的印章,具有代表個人的法律效力。(照片取自https://livesjapan.blogspot.com/2017/06/blog-post_21.html)
川普簽名時的神情。(照片取自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0124/855671.htm)
有人形容為川普簽名宛如「心電圖」,筆跡分析師指出:川普的字跡透露出他是一個充滿野心、活力、勇敢和無畏的人。(照片取自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1954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