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麟淵明
蓋印及簽署 公文書製作完成,蓋用機關印信或首長簽署,始生效力,中外皆然。《公文程式條例》第3條規定,機關公文視其性質,蓋印、職章或簽字章等。至於何種文件,蓋何種印章?詳細規定在《文書處理手冊》第40點。 我國印信分為:國璽、印、關防、職章、圖記5種,該5種法定印信,不得自行刻製。依《印信條例》規定,機關首長為薦任以上者,其印信由總統府製發,永久性機關發印,特殊性機關發關防,首長、次長另製發職章。為求慎重起見,印信的申請、製發、啟用、換發及繳銷,都有嚴格規範;若有人質疑,可持蓋有印信的公文書,向總統府或主管機關申請印信鑑定,以確定文件為真。(註一) 除上述5種「法定印信」外,《文書處理手冊》第84點規定,為應處理文書需要,各機關得自行刻製包括:條戳、簽字章、鋼印、校對章、騎縫章、附件章、收件章、職名章及電子文件章等章戳。其中,簽字章係依首長的簽名刻製,須要蓋用時,不必首長逐件親簽,而由監印人員蓋用簽字章來取代,此為「簽署」之由來。 理論上,每件公文書均應蓋用「法定印信」,才具法律效力。惟公文書種類繁多,若全蓋印信,不僅不切實際,也影響效率。所以,最重要文件如:令、公告、聘書、授權狀、證明書及執照等,蓋機關印信外,還得蓋首長職銜簽字章。重要文件如:呈及上行函等,在印妥的首長全銜或職銜、姓名之後,蓋職章。一般公文如:平行函及下行函等,蓋首長職銜簽字章。另外,書函、開會通知單、移文單等,則蓋機關或單位的條戳。(註二) 授課時,有人提問:為什麼有些公文蓋印?有些公文蓋首長簽字章?蓋印及蓋簽字章,效力會有不同嗎?其實,蓋印及蓋簽字章,效力一樣;只因公文的種類、區分及重要性之不同,而採蓋印及簽署而已。註一:參閱【總統府的故事/製作印信】乙文。註二:參閱【文書作業問題/正確的蓋印方法】乙文。
老師您好
幾個用印問題請教
業務單位合約書金額欄用原子筆填上,並要求金額處加蓋機關首長職章,加蓋職章是否正確?或要蓋什麼章?
請老師解惑,謝謝
想請教老師如果發了一個公文但是,公文對象單位多至一兩百個單位。
用影印的公文章是否仍有一般的蓋印效果。
因為在下所待單位收到的某些政府機關公文,明顯都是印刷版的,
電子公文再影印出來不也是同樣的道理。
如果影印的無效為何某些機關能夠用印刷版的。
幾個印信製發問題請教
一、國民(中)小學校的印信模糊,是否依印信條例第11條,向縣(市)政府申請製發?
二、縣(市)政府,是文書單位或教育單位,何單位製發印信?
老師您好:
冒昧請教"公文函蓋的首長簽字章其印章大小有無規定?"
感謝老師的回覆
幾個問題想要跟您請教
因新舊首長12月25日交接,那麼在函、奬狀如何用印及首長簽字章字的大小有無規定?
函是否依發文日期決定蓋新或舊首長簽字章,案例1:交接當日(12月25日)蓋到舊首長批示且公文發文日期為12月24日的函,則蓋舊首長簽字章;案例2:交接當日(12月25日)蓋到舊首長批示,但公文發文日期為12月25日的函,則蓋新首長簽字章。是否正確?奬狀是否交接當日(12月25日),則皆蓋新首長簽字章?
還請老師解惑,謝謝。
老師您好,有一個疑問想請教您,正本上有教育部(為上級機關),公文應蓋校長職章,若正本有教育部也有個人或其他非上級單位,是不是只有教育部蓋校長職章,剩下的都用簽名章?還是正副本都是要蓋校長職章?感謝老師的回覆
沒錯!依《文書處理手冊》40.3.3.規定,上行文用校長職銜、姓名、蓋職章,其餘【個人或其他非上級單位】應是平行文,蓋職銜、簽字章。惟所提【正本有教育部也有個人或其他非上級單位】,實務上極少有3種不同性質的對象,都列為正本,應當是【個人或其他非上級單位】屬於副本收受者。
夏老師好
冒昧請教,老師賜復"如此一來,也"
是否還有後續?
謝謝老師。
瑋宸敬上
(本留言老師可刪除,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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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老師您好:
前陣子馬總統說:簽字章不是簽名,引起輿論關注。昨日(3/30)中廣新聞網報導柯市長希望北市府日後公文簽署「誰決定的就蓋誰的章」一事(http://ppt.cc/FpA5),就蓋印專業而言,不知老師有否評論呢?
拙見以為,依據公文程式條例第3條第四項規定,「機關公文蓋用印信或簽署及授權辦法,除總統府及五院自行訂定外,由各機關依其實際業務自行擬訂,函請上級機關核定之」,似無不可。
謝謝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