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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憲—有修得比較好嗎?
2020/05/22 15:35:32瀏覽1621|回應2|推薦15

修憲—有修得比較好嗎?
        我國憲法從民國80年至94年,共7次修憲,李前總統修6次,陳前總統修1次。自第4次修憲以後,本人有機會參與修憲幕僚工作,在修憲工程中,有我一份棉薄之力;只是人微言輕,幾乎無法發揮諍言的力量。
        平情而言,民國36年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算是一部不錯的憲法,若真誠地遵憲、守憲,確實能夠落實憲法所楬櫫的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只是,行憲不久,政府播遷來台,另以《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擱置了憲法的實施。直到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嗣經三次修憲,總算回歸憲政;倘若當時不再繼續修憲,這部憲法雖不是很完美,但至少不會有爾後的亂象。
        依《中華民國憲法》對於行政及立法的關係,我國憲政體制近乎「內閣制」,第四次修憲取消行政院院長經立法院同意任命的規定之後,變成既不是總統制,也不是內閣制,有人以「改良式的雙首長制」自詡,李前總統甚至自豪地說:「從此,台灣就可以過30年安定生活。」(註一)不料三年後,陳水扁先生因藍軍分裂,以不到百分四十得票率當選總統,緣以「朝小野大」開啟了藍、綠惡鬥的局面。再經八年,馬英九當選總統,即使藍軍「朝大野大」,但綠軍利用各種手段杯葛,施政一籌莫展,最後落得「無能」罵名,受害則是無辜的老百姓。
        如今,變成綠軍「朝大野大」,只怪藍軍缺乏抗爭的勇氣與方法,只好任人宰制;最讓人憂心的是,執政的民進黨可以藉「打假」之名,任意約談老百姓;可以因防疫需要,限制人民的工作權及居住權;可以用國庫空虛為由,不顧「信賴保護原則」削減軍公教退休金;應該保持中立的機關,無不設法予以「綠化」等。凡此種種違憲、違法行為,毫不避諱與遮掩,反正要釋憲或釋法,大法官幾乎都是自己人。無怪乎,有人揶揄說:「什麼叫民主,就是民進黨作主。」
        蔡總統就職演說,提及要在2022年修憲(註二),雖是18歲公民權,但以民進黨善於「綁大選」的心計,一定另有所圖。所以,呼籲在野黨不要隨之起舞,不然吃虧的還是自己,不如善盡監督之責,隨時要求執政者遵憲、守憲,反正再怎麼修?都不會更好。   

註一:參閱【從此過30年安定生活】乙文。
註二:參見https://udn.com/news/story/6656/458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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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老師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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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3 10:40
《中華民國憲法》真是命運多舛,被政治人物玩弄於股掌之間。綜觀這幾次修憲,主導者都有私心,都符合你所提的「符合寡意」;如此一來,老百姓要期待憲法來保障,豈不是緣木求魚。

【無★言】時代悲劇 (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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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3 07:44
好壞看個人定義。
只要修憲結果符合寡意,就是修得好。
天下蒼生就管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