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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6 11:28:33瀏覽5957|回應2|推薦17 | |
108年司法特考(三等) 任何社會多少都會存在「社會邊緣人」或「反社會型人格」,這些人多因種種不幸因素,如常被霸凌、長年缺乏友伴、家人經常吵架、經濟狀況惡劣、常與損友為伍等等,以致長大之後游走社會邊緣,甚至形成危險的反社會型人格。其預防之道,還是要從教育著手。試擬教育部函各大學及直轄市、各縣市教育局,請各級學校輔導室及所有教師,發現學生有下列異常表現者,須給予特別關照,並以耐心輔導。 檔 號: 保存年限: 教育部 函 地址: 受文者:國立○○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00年00月00日 發文字號:○○○字第000000000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反社會型人格」8項異常表現表1份 主旨:為預防青少年學生形成危險的反社會型人格,如發現有附件所列8項異常表現者,須給予特別關照並予以耐心輔導,請轉行辦理。 說明: 一、近年來,媒體報導有關「社會邊緣人」或「反社會型人格」造成社會不安案例,日益增多,包括:酗酒、吸毒、酒駕、性侵、騷擾他人、破壞公物…等;而最令人關切者,如:民國103年鄭捷在捷運車廂犯下隨機殺人事件;民國105年王景玉割喉殺害3歲女童「小燈泡」事件。凡此影響居家安寧或威脅他人生命之「不定時炸彈」,成為社會安全體系莫大隱憂。 二、任何社會都存有「社會邊緣人」或「反社會型人格」,此種情形多因種種不幸因素所致,如常被霸凌、長年缺乏友伴、家人經常吵架、經濟狀況惡劣、常與損友為伍…等,以至長大之後游走社會邊緣,甚至形成危險的反社會型人格。據專家研究統計,國內有反社會傾向者約占2成,其中2.5%具有傷害他人之危險性;是以,各大學及各級教育機關應從教育著手,防止青少年學生形成危險的反社會型人格。
辦法: 一、各級學校輔導室及所有教師,如發現學生有附件所列8項異常表現者,應以低、中、高風險評估學生身心狀況,遇顯露反社會性格時,應積極進行輔導,以免悲劇發生。 二、各校輔導評估仍無法改變偏差行為之學生,應徵求家長同意並請地方教育機關協助,轉由醫療機構實施矯正與輔導;惟各校仍應持續關懷,保持密切聯繫,定期追蹤輔導。 三、校園內若不幸發生刑事案件,應儘速通知當地警察單位將犯嫌逮捕歸案,依其所犯之行為予以追訴,並設法輔以感化教育及治療,期能矯正精神狀況及反社會之人格。
正本:各大學、各直轄市、縣市教育局 副本:
部長 ○○○ 附件:「反社會型人格」8項異常表現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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