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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1 07:47:49瀏覽3475|回應0|推薦16 | |
109年司法特考四等 (一)據屏東縣警察局統計,截至今年7月中旬,小琉球已有5起遊客因觸摸海龜而函送法辦之情事。綠蠵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之瀕臨絕種保育類動物,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條第4項定義「騷擾:係指以藥品、器物或其他方法,干擾野生動物之行為。」若有上述違反公告管制之行為者,依罰則第50條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檔 號: 保存年限: 海洋委員會 函 地址: 受文者:○○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00年00月00日 發文字號:○○○字第000000000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為保護海洋生態與海洋生物安全,請加強對所屬海洋風景區宣導工作,落實海洋環境教育推廣,請查照。 說明:據屏東縣警察局統計,截至本(109)年7月中旬,小琉球已有5起遊客因觸摸海龜而函送法辦之情事。海龜為地球古老生物之一,扮演海洋生態系重要角色;惟因氣候變遷、人類活動及塑膠污染等威脅,部分海龜如綠蠵龜等均已瀕臨絕種,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對保育類動物有騷擾行為,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屏東縣小琉球有「綠蠵龜樂園」之稱,擁有瑰麗珊瑚礁群、生態系豐富潮間帶及數量眾多海龜,每年吸引大批遊客。惟為維持當地觀光收益,在行銷地方觀光之際,對海洋風景區亦有推廣保護海洋生態與海洋生物安全之必要。 辦法: 一、請加強水域遊憩管理,在所屬海洋風景區內,僅能提供帆船、獨木舟、風浪板及潛水等非動力活動,並宣導參與活動者不得對海洋生物有騷擾行為,且嚴禁丟棄廢棄物進入海洋,否則將依法處罰。 二、請透過各種教育管道,宣導民眾「親海、愛海、知海」之理念,除鼓勵遊客參與淨灘工作外,並從日常生活中落實「減塑」行動,避免海洋生物誤觸或誤食塑膠用品而致傷亡,以維護健康安全之海洋環境。 正本: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副本: 主任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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