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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與鑒
2014/03/04 19:51:41瀏覽87920|回應1|推薦5

鑑與鑒new

  授課時,有同學提問,他寫「請 鑑核」,被長官改成「請 鑒核」,究意「鑑」與「鑒」有何差別?答以:「鑒」是「鑑」的異體字,如同「」是「群」的異體字一樣,兩字相通(註一)!

  鑑(鑒),形聲字,從金、監聲,本作盛水的大盆。由於水清可以照影,引申為觀察、警戒、區别、請看……等意,例如:鑑賞、鑑戒、鑑別、台鑒……等。「鑑」又與「鏡」音義相近,《廣雅》:「鑑謂之鏡。」唐太宗名言:「夫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鏡,即引為鑑戒之意。

  在職時,看到有人寫「鑑」字時,不會改為「鑒」字;同理,看到有人寫「鑒」字時,也不會改為「鑑」字。但自己製作公文時,還是有所區別。凡作為「期望語」及「提稱語」時,都用「鑒」字,如:鑒核、鑒察、勛鑒、道鑒……等;其餘都用「鑑」字,如:鑑定、鑑於、評鑑、引以為鑑……等。或問:有何根據?本人僅能答以「習慣使然」而已!

  曾經看到有人姓「鑑」,也有人的名字有「鑑」字,就如同有人名字有「群」、「峰」、「略」等字時,本人都會詢問是否要寫成「」、「」、「」等字,畢竟人家的姓名,還是要尊重別人的習慣為宜(註二)。

  翻閱某訓練機關教材,在期望語-「請 鑒核」的備註中,還特別註明「『鑒』字不可寫成『鑑』」字,個人以為:有些矯枉過正!

 

註一:參見http://www.zdic.net/z/26/js/9451.htm

註二:以前有位黨國大老張羣,就不同意人家寫成「群」;本人有位同事,名叫「群生」,就不寫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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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hsia1113&aid=1150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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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小魚兒
2020/09/16 17:12

鑒、鑑是異體字,二字意思相同、形體有異。因為「鑒」的字體結構是上下組成的,所以在表示尊敬、下對上,用「請鑒核」、「道鑒」。沒有需要表現出下對上、尊敬,就用「鑑」。

(m98350012@gmail.com)
夏老師(chhsia1113) 於 2020-09-16 21:17 回覆:
你的看法與本文意見一致。鑑與鑒,確實無須分辨用法,視書寫者的習慣,比較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