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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俠也要被推薦
2007/03/18 12:21:31瀏覽2394|回應17|推薦79

引用文章抄襲與轉貼,推薦與轉寄

這陣子在各個勤於寫作的部落格裡,多多少少可以看到「推薦之我見」之類的文章,各家說法,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大抵是為自己要不要按下推薦鈕申說一番,看完之後,並沒有太多感觸。
唯一的例外是,昨天拜讀網友「♀醫溯文擷字」大文之後,突然在我腦海裡浮現了一首老歌的歌詞:「友情!人人都需要友情。」是的!我也想說:「推薦!網路城邦的網友,人人都需要推薦!」
在提出「♀醫溯文擷字」他老人家給我的感觸之前,按照慣例,還是先來個扯很遠的瞎扯蛋。

前幾天有網友來問,中國武俠小說的大俠平常都幹什麼吃的?
真是大哉問!這個很有歷史感的問題,以前一堆人討論過,不過,始終沒有得到令人感到合理與滿意的解釋與答案。
如果說,我們把《水滸傳》裡頭的綠林好漢也看成是「俠」,他們的主要營收項目,就是開個「公路收費站」以及坐地起價的「地價稅」,這樣應該沒有太大的民生問題。
要是說到金庸武俠小說裡的大俠,日子很愜意,不擔心吃飯問題,例如洪七公是個乞丐頭兒到處抽食物稅,不是太大難題,這會不會是金庸小說裡丐幫滿天下的原因,因為不用幫他們安排吃飯問題?其他像是令狐沖等孤兒,手頭就窘迫許多,但還是會想方設法騙些酒喝喝。
來這裡看版養成習慣的朋友,大概都知道我會提出一個很擺爛的結論,而我的看法就是:誰的戲份多受歡迎,作家版稅抽得多,就讓這位大俠撐久一點,不用擔心大俠吃飯的問題
了不起,就像香港電影「摩登如來神掌」,天殘不會繞口令,直接搶了「漢堡堡」豈不乾脆?各位小朋友!這是危險動作,叔叔沒練過,你也不要學啊!不要害叔叔被抓去關啊!不過,看完這篇文章按下推薦,絕對不是危險動作,各位家長敬請放心讓小朋友多學習!

西洋的英雄就簡單多了。
「豬豬輪」當攝影記者,因為拍不到「蜘蛛俠」的獨家照片,所以發不了大財!
「夜魔俠」白天當律師,餓不死他的。
「蝙蝠俠」家大業大,晚上出來行俠仗義,吃不死他的。
看,外國人的大俠,都有一份正當職業補貼耶

這個故事就是告訴我們,大俠也需要有一份要繳稅的正當職業。因為,大俠的肚子也會餓。

那,大俠的肚皮,和「推薦」有啥關係?
很簡單,大俠的行俠仗義不只是需要先吃飽飯才有力氣抓壞蛋,如果,沒有群眾圍觀打氣拍手加油鼓掌,你不覺得這樣的電影情節很悶嗎?
你有看過哪個大俠在演電影的時候是「為善不欲人知」的?
有嗎?有嗎?
這麼簡單的道理,還要我繼續說下去嗎?

如果以上的論證可以成立,看到這裡,先按下「推薦」和「確認」再回來看文,文章就擺在這裡,跑不掉的啦!
就像我常說的:「在每個人的心裡都有一座斷背山!」所以,只要你在網路城邦發文,很少有人這麼清高又不恥地藐視推薦這玩意兒,為什麼?因為「大俠要吃飯」,你也需要被推薦來肯定自己。如果大俠不吃飯,網友也不用吃推薦過日子吧?
不管文章寫得好壞,都需要有人來肯定,不管是按下推薦,還是寫下回應。哪怕是應酬的推一下也好,就當是作善事,就當是來簽到,不會有人發現的啦!況且,「推薦」這種東西又不能當飯吃,也不能累積紅利點數換獎品,還不能換孤狗廣告費,囤積多了又不會生利息,這麼吝嗇,按一下推薦會死喔?當然,有些處世的大原則,或是為人的矜持,還是要給予尊重。

當然,你也可以加入孤狗的廣告商行列換口飯吃,這不是一種流行,而是支持自己寫作的動能,畢竟,現實是殘酷的,不能光靠吃推薦填飽肚皮啊!
你覺得,光靠著在文章和網誌首頁貼了一堆補釘,加入丐幫榮譽九袋長老滿週年以後,一定會驚喜地在信箱發現一張來自美國的美金支票嗎?我知道,一定有人要說,台東的艾瑪小姐有收到三百美元支票的故事,唉!我家的信箱怎麼老是收到幸運信而不是新台幣兩千元鈔?要是廣告費這麼好賺,台灣不會只有艾瑪賺到300美元,羊男賺到100美元,這兩個案例用來到處說嘴,所以,這只是孤狗公司送給所有網友一個可望而不可及的最佳廣告啊!

其實,寫部落格,無非只是一種興趣一種休閒一種嗜好一種無聊一種消遣,寫得好,應該要推薦的。寫得爛,也不要喝倒彩。頂多不看就是。

既然大俠也要吃飯,那麼,寫部落格的網友需不需要被推薦?所以,百分之九十的部落格寫手是靠「吃推薦」過活的。剩下百分之九是靠廣告費過活,至於剩下的百分之一,請自行發表意見!

所以,推薦!這是一定要的啦!
至於你推薦的理由是什麼,就像周星馳先生在「威龍闖天關」說過的至理名言:「敢問大人,這,『推薦』是要放在膝蓋上?還是放在心裡頭?」
沒有人知道你按下推薦的原因是鼓勵?還是拜服不已?儘管放下你「惜薦如金」的矜持,敞開你的胸懷,用力按下推薦和確認吧!
除非網管研發新功能:「按下推薦確認之前,請詳細填寫推薦理由。」
把推薦功能搞得太囉唆,到時候再看著辦吧!

都說到這裡了,還不去按推薦和確認?

(本文作者為靠背山部落格大賽決賽匿名評審)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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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engjackal&aid=825407
 引用者清單(1)  
2009/02/19 21:49 【社會菜鳥思維】 誰在看你的部落格(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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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楊曉萍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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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 神豬
2007/03/18 14:32

這會開始要按兩次, 最進手筋開始痛痛,  好像考驗決心一樣

我背不起周爺的話, 因此你說那句, 推斷有(1)你使用NB (laptop)故需以膝蓋推薦 (2)跪著推...? 哈, 那知是"古人"在說話?



依碰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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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確認了喔XD
2007/03/18 14:26

如果是要寫原因的話....那麼

我的掰功一定跟大人您一樣強XD


琳 KTT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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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2007/03/18 14:08
若還要寫理由,恐怕沒人敢推了!
喂~沒人在家請慢走:)

好宅豬大叔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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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AlexLee:
2007/03/18 13:32
其實,沒有被推薦,只是寂寞,並不會餓死.

會餓死的主因在於:沒有人去點孤狗牌狗皮膏藥!!!


好宅豬大叔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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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晴川
2007/03/18 13:31

太好了!我喜歡這個被推薦的理由!

如果大家都像你這樣誠實就好了.

你是個好孩子,好心會有好報的!!


晴川~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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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你夠扯...所以推薦
2007/03/18 13:25

這樣算不算理由?

人嘛,之所以是人

因為他不是神仙,無法單獨存在孤芳自賞的嘛

就算是神仙,也要點人間煙火來燻陶

才能增加道行滴呀~

ps.沒想到"推薦"引發的問題會搞得沸沸揚揚...

    前兩年,發現我寫的一篇烏鴉和喜鵲被陌生人拿去轉貼卻沒告知(我猜想,會不會對方以為我也是從別處拿來轉貼的?),離我發表的時間大概半年,生氣否?我想一般人都會很生氣,一定會向前去討公道的;後來我為什麼就此算了?也不過,那篇小寓言是因為朋友給我的靈感才寫出,我憑什麼就認為我是原創者?智慧財產這種東西怎麼去界定?尤其是在網路上,要如何拿出證據來服人?除非,我們每寫一篇文章都錄影存證,可是誰又能保證影片不會做假?

罷了!罷了!凡做過什麼,只會留在當事者的記憶裡,我們何苦把上帝的工作拿來扛?那叫上帝閒閒,當什麼上帝?


你和我各站在不同的定點, 假設愛一直是不變的狀態。 但是 ,我們所看到的愛, 卻因為彼此角度的不同, 與移動的速度,認知而有所差距-----愛的相對論

AlexLee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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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原因:
2007/03/18 12:39
沒推顯然會餓死....不能不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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