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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俠刺客傻傻分不清
2010/11/02 04:29:14瀏覽5302|回應2|推薦31

事情是從10月21日開始的,那天我也看到吳淡如寫的「斬斷美人手討好你」,標題很特別,稍微瞄一下,沒認真看,因為他寫的是那個耳熟能詳的「荊軻刺秦王」。

不過,我真的有看到吳淡如寫道:「重讀《史記》遊俠列傳」。
我的眼睛掃得很快,只是直覺感到有些不對,但懶得去追究。
若干天之後,也就是10月29日,這個事件終於登上平面與電子媒體。

吳淡如透過記者表示:「感謝前輩指正,我可能一時筆誤,並感謝他讀我文章。」以及「我承認『刺客列傳』、『遊俠列傳』我可能記錯了,但司馬貞『索隱』確有記載『千里馬肝美』故事。」(新聞來源:2010/10/29聯合報)
事情就在危機處理能力很強,轉彎能力也很強,道歉速度也很快的吳淡如杜門不出,這個本來不成新聞的新聞,掀起一絲波瀾之後,就沒下文了。
但是,作為升斗小民,又是閱聽大眾,而且還拿過中文系所碩士學位文憑的我,總覺得這筆帳還是可以繼續算下去。

對於一般閱聽大眾來說,對於這個事件感到有趣的部分無非就是,張大春在部落格揶揄某人「應該是『重讀』一本山寨版的《史記》」,接著又酸某人可能讀到一本「冒司馬遷之名,出版另一本《史記》,還將荊軻故事編入〈遊俠列傳〉」。

不過,看了半天新聞,一下採訪歷史老師,一下又搬一本《史記》讓閱聽大眾瞧瞧,好像沒有人認真的了解過,整個事件最大的關鍵在於:吳淡如究竟「重讀」了什麼東西?

簡單的說,吳淡如「若是」不要刻意強調他是「重讀《史記》遊俠列傳」,單純講個「荊軻刺秦王」的情節,就不會有這個新聞。
也就是說,吳淡如只是單純說個荊軻刺秦王的故事心得,不就沒事了。

如果你看過吳淡如之前的「作品」,你可以了解,他相當自豪從台大法律系畢業接著唸台大中文所的學歷,經常在過去作品強調。
正因為他拿到貨真價實的台大中文碩士文憑,所以,講到「荊軻刺秦王」的故事,就不能不強調故事的「出處」,不引經據典好好發揮一番,很容易讓讀者忽略他的本科出身。
就是因為有這樣的心態,才會鬧出牛頭不對馬嘴的《史記》遊俠列傳出了荊軻與燕太子丹的故事。

且讓我們撇開新聞講到的「史記索隱」和「燕丹子」這些專業名詞,我講個非常基本的「非國學常識ABC」。
你到書店去翻台灣商務印書館或是三民書局出版的《史記》今註今譯之類的出版品,不好意思,你看不到裡頭有「史記索隱」會夾在《史記》本文裡頭。
也就是說,將你所看到的,扣掉一些注釋和翻譯,就是最基本款的《史記》。
而這非常基本款的《史記》,不論你怎麼翻,真的是不可能看到「荊軻」這號人物,只會看到朱家、郭解,要看到「荊軻」得翻到「刺客列傳」才有。
就算你再怎麼去找到被新聞炒起來紅遍一時的「史記三家注」,你也看不到「遊俠列傳」裡頭有荊軻的存在。

在這裡又拉出另一個問題,到底是《史記》還是「史記三家注」?
基本上,《史記》就是史記,就是司馬遷撰寫、編纂的那本史書,後來,有三個人替《史記》的內文做些註解,就把這南朝宋的裴駰所做的《史記集解》、唐代的司馬貞做的《史記索隱》和唐代張守節做的《史記正義》,通通和司馬遷的《史記》本文放在一起。
基本上,這類東西買得到,不過,得去某些書店,要普通一點的本子,大概就是鼎文書局的本子,或是像我用的不太講究,只用《史記會注考證》。
要講究一點的,就去買百納本《史記》或武英殿版的《史記》。

所以,你買的只是一般的《史記》,你就看不到司馬貞的《史記索隱》,只看得到史記的本文,要是買白話翻譯本,那就看得到白話翻譯,不論如何,你還是看不到荊軻會出現在「遊俠列傳」。

話說回來,報紙紀錄吳淡如說:「我承認『刺客列傳』、『遊俠列傳』我可能記錯了,但司馬貞『索隱』確有記載『千里馬肝美』故事。」
那個司馬貞「索隱」又是怎麼回事?

基本上,我只能說,如果「真的」有「重讀」,真的很難,也很不容易,把「刺客列傳」、「遊俠列傳」搞混了,要真的搞混,這種重讀也沒太大意義。
就算重讀n遍的「遊俠列傳」,正常來說,還是看不到司馬貞「索隱」會在「遊俠列傳」紀錄荊軻說過「千里馬肝美」的故事。
儘管項羽和劉邦互相在對方的傳記出現,不過,這是因為項羽和劉邦之間有相當多的瓜葛,基本上,荊軻沒有和朱家、郭解有任何瓜葛,因為三人之間的年代已經有相當的距離。
所以,吳淡如一開始就講錯了,後面再怎麼轉都轉不過來。
就算司馬貞「索隱」提到「千里馬肝美」,那又如何?刺客與遊俠還是沒辦法湊在一起。

以下就是《史記》「刺客列傳」有關荊軻的原文:
太子日造門下,供太牢具,異物閒進,車騎美女恣荊軻所欲,以順適其意。

以下是司馬貞「史記索隱」的原文:
燕丹子曰:「軻與太子遊東宮池,軻拾瓦投龜,太子捧金丸進之。又共乘千里馬,軻曰:『千里馬肝美。』即殺馬進肝。太子與樊將軍置酒於華陽臺,出美人能鼓琴,軻曰:『好手也。』斷以玉盤盛之。軻曰:『太子遇軻甚厚。』」是也。

既然如此,吳淡如只要在文章強調:「我是重讀司馬貞的史記索隱」或者炫燿自己看得更專精:「我看《燕丹子》的情節」,那不就沒事了。尤其後者,看起來更有學問。幹嘛講了「遊俠列傳」裡面出刺客,還要拉無辜的司馬貞來替你原本就寫錯的東西背書?

簡單的說,司馬遷在寫荊軻,並沒有巨細靡遺的強調金丸投龜、殺馬進肝、斬美人手這些情節。
也就是說,最基本、最單純的「重讀史記」,應該也只看到荊軻有「供太牢具,異物閒進,車騎美女恣荊軻所欲」的簡單情節。
至於司馬貞的「索隱」,根本就不是重點。

更慘的是,司馬貞引《燕丹子》的問題更大。
因為《燕丹子》的內容是被後人分類為「雜傳小說」的野史,並非正史,不是說司馬貞截錄一小段放在《史記》作為註解,就讓《燕丹子》變成正史,抱歉!沒有這回事。
所以,吳淡如不提司馬貞「索隱」還好,一提就越扯越遠,扯到夕陽山外山去了。

基本上,《燕丹子》分成三卷,說的是荊軻刺秦的故事,對於《史記》的情節極力鋪陳,但是,這裡又出現兩個問題:
第一,司馬遷對於荊軻刺秦的敘述是以《戰國策》作為底稿,所以,兩者對於荊軻刺秦的情節描述毫無差異,只有幾個字和若干細節有所出入。
第二,《漢書.藝文志》並沒有將《燕丹子》列在裡頭,一般來說,學界會認為《燕丹子》必然是晚於劉歆到班固期間的作品,也就是說,這部「雜傳小說」的成書年代,不只比《戰國策》要晚,也比《史記》還晚,不用說,也比《漢書》更晚。

這意味著,第一,司馬貞將《燕丹子》的情節放到「史記索隱」,就只是存著「有聞必錄」的心態而已。
第二,這就像史學家顧頡剛提出的「層累造成說」一樣,越晚出的「史書」對於越早發生的「史實」記載就越巨細靡遺,尤其是野史。

回顧一下吳淡如說的:「我承認『刺客列傳』、『遊俠列傳』我可能記錯了,但司馬貞『索隱』確有記載『千里馬肝美』故事。」
就邏輯來說,既然吳淡如把荊軻是在「刺客列傳」或「遊俠列傳」搞錯,事實就是搞錯了,這和司馬貞的「史記索隱」或「燕丹子」根本就沒關係。因為不論吳淡如再怎麼扯司馬貞在「索隱」引用「燕丹子」,還是改變不了文章一開始就說的「重讀《史記》遊俠列傳」本身就是一個錯誤。
除非,吳淡如單純在講述他不知道看哪本書的內容是詳細描述「燕丹子」過度渲染的情節的心得感想,不然,這只是一種單純想要炫燿自己「重讀」而且用功很深卻適得其反的做法。

這種事情對吳淡如來說也無可厚非,畢竟這種狀況也不是第一次發生了,上次的雷同事件扯了半天和平落幕,這次炫己揚才不成,反而糗到自己,尤其自己還是中文碩士出身,到底該說要趕錄影趕專欄還要忙家庭孩子加老公,吃芝麻難免會掉燒餅。

至於報導該則新聞的記者不是科班出身,也只能順著作家的話去寫報導讓大家只看到熱鬧而沒學會門道。

如果你知道這種東西說簡單的確很簡單,就只是一本書店買得到的《史記》要是在「遊俠列傳」那篇翻開來找不到荊軻的名字,若不是那位作家搞錯了,就是書店賣的是「山寨版《史記》」,假設大出版社也出錯了,那,我們真的得趕快搶救國文。
只是被台大中文碩士出身的作家重讀出一本新的史記,我在想,這會不會是搶救國文聯盟下次開記者會的主題?

我的結論很間單,從那篇專欄文章推想,如果不是某人沒看書,就是某人畢業太久,只剩下一張文憑當紀念了。
這件事給我們的教訓在於:如果是自己的專業,還是三不五時溫故知新,要不然,在不確定的狀況下,還是避重就輕,沒事少拿特大號的石頭往自己的腳砸,更不要這個時候開記者會刻意強調自己只是在練少林正宗金剛腿。
但是,最大的教訓在於:既然要重讀,那真得好好讀,千萬別讀得二二六六。

最後,我對於寫那篇報導的平面媒體記者有些意見,老實說,記者既然有空看張大春的部落格,應該也有空找個教高中國文或大學助理教授諮詢一下有關「史記索隱」的資料,而不是上網查「維基百科」,萬一,維基百科也不小心把「遊俠列傳」當成「刺客列傳」,這下記者就和作家抱著一起糗了!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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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2010/11/02 16:48
哈哈,你這「遊俠刺客傻傻分不清」的標題太可愛了。
好宅豬大叔(chengjackal) 於 2010-11-02 19:31 回覆:

謝謝Yoma,其實這也是神來一筆的想到一個綜藝節目的老梗,就直接移植過來了.


麥芽糖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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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京馬涼
2010/11/02 08:36
也許, 還是名氣大好些! 馬上有人指正.

老丐在聯網, 鬧了幾年笑話. 公輸般和墨子, 在齊國沙盤演習, 雲梯攻城, 免除魯國兵災的故事. 老丐把兩位角色混淆了! 一直自稱是要消除戰爭的公輸般. 後來, 讀到正確的敘述, 才知道自己搞錯, 把磨頂放踵的墨子的功勞, 張冠李戴, 給了公輸般.

連老丐這樣子的菜咖, 都常常看到媒體記者, 使用白字. 就別提咱們這些自己塗鴉博客論壇的路人甲.

希望多有兄臺這樣子的朋友, 讓大家提高水準, 正確使用文字與資訊.

這, 也是一種奢望!


好宅豬大叔(chengjackal) 於 2010-11-02 19:30 回覆:

感謝您不吝分享,以及錯愛.

其實,我有時也會發生一些吃燒餅掉芝麻的狀況,只能希望自己能夠多注意一點,減少發生貽笑大方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