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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版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幾個“生財有道”法官給破功了
2010/07/20 16:45:26瀏覽1496|回應6|推薦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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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力量城市 馬英九版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幾個“生財有道”法官給破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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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版財產來源不明罪破功了】

馬英九先生競選總統時信誓旦旦地要修訂財產來源不明罪,結果當選了、法案修過了,卻被人指謫為脫褲子放屁。當時不想去戳它,只因為有案例才有說服力,太早掀鍋不過是浪費口舌罷了。另一個原因,則是看好中華民國從不缺貪官,不必等太久,果不其然。

司院秘書長謝文定先生在記者會宣稱還有10顆未爆彈,當記者問到那3位收押法官財產豐厚一事,卻反而說了以下這段話:「有的可能是他自己繼承很多財產,但你不能夠說他繼承很多財產,你要把他(司法官)評鑑。」

「正己專案」從民國94年“正”到99年才抓了3個法官,期間如謝文定所言:「並不一定是他有哪一個案子犯罪,而是他的日常生活,我用『糜爛』可能是更…,可能就是日常生活,他的日常生活跟法官的身分,顯然不相當。」

也不能怪司法院,監控了這麼久,“依法”就是不能問這些貪官財產。在民國98年4月22日以前沒有財產來源不明罪,之後在貪污治罪條例加了6-1條──檢察官於偵查中,發現公務員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自涉嫌犯罪時及其後三年內任一年間所增加之財產總額超過其最近一年度合併申報之綜合所得總額時,得命本人就來源可疑之財產提出說明,無正當理由未為說明、無法提出合理說明或說明不實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不明來源財產額度以下之罰金。

換另一種說法:98年4月22日之後,司法院還是不能過問法官的財產,因為唯有「檢察官偵察中發現的」財產,才能由“檢察官”來過問。在爆發收賄案之後,哪裡還需要司法院再查?

法官及檢察官爆收賄醜聞,司法院真的無可奈何呀,正己正了5年,真是正他X個屁

眼見民意聲浪大,為了民調也為了年底五都選情,馬英九先生一連說了4個痛心,之後只打算成立廉政公署來搪塞。試問哪條法例可以讓廉政公署去問問這些『糜爛』法官的財產?沒有吔,問了也是白問,一句“恁爸有錢”,廉政公署專員也只能鼻子一摸自討沒趣。

再次強調「財產來源不明罪」的原理──公務員有義務據實報告自己的財產來源,若有異常增加卻無法說明來源,或者編造來源,即為違反財產來源不明罪。

馬英九先生競選時承諾的財產來源不明罪,當選後卻變成6-1條,公務員只有在檢察官偵察案件時發現的異常增加財產才有說明義務。如今就算成立了廉政公署,也不過是增加一群拔了爪牙的老“唬”

將98年4月22日公佈實施的6-1條稱之為「馬英九版財產來源不明罪」,或許有點不厚道,但四個高階司法人員收賄被捕再次證明了6-1條的軟弱無力,同時這個收賄事件也是個契機,可以再次檢驗馬英九先生是否真心反貪腐。

趕快修一個真正有用的財產來源不明罪吧!英九桑。

人民力量組織 方正平

系列文章
嚴正要求馬英九先生還人民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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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洗錢案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重要啟發
全文轉貼》馬英九廉能政策白皮書(怕他忘了)
財產來源不明罪成為貪污罪逃生門?
修訂財產來源不明罪的必要性和急迫性
再論財產來源不明罪之罪刑法定和無罪推定
認識『財產來源不明罪』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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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fang0606&aid=4236887
 引用者清單(3)  
2010/07/27 17:56 【cfang0606 的網誌】 由中時記者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錯誤認知談起
2010/07/21 11:36 【露西佛爾的天空之城】 990720馬總統宣示「廉政署」成立
2010/07/21 11:16 【人民力量組織】 馬英九版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幾個“生財有道”法官給破功了

 回應文章

烈日春風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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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烈日春風 老姜 部落格
2010/11/15 14:43

馬英九不能說的我們來說吧----「終極統一」「台獨是騙子」詳見老姜部落格。


四公子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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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紳當道.鑼鍋看熱鬧
2010/09/15 12:12
和紳當道.鑼鍋看熱鬧..人在作.狗在看.大家一起蓋棉被純聊天.天下是朕的.朕即天下.中華民國該回歸------朕----說的算....

長虹歌手 也是築夢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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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用心良苦
2010/08/09 22:25
識深慮遠.値得讚佩.
歌如長虹 心如長虹
方正平(cfang0606) 於 2010-08-11 00:03 回覆:
謝謝!

高梁58度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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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悲歌..........看不見陽光的財產來源不明罪
2010/07/21 01:58
這次高等法院除弊社會是含著眼淚在鼓掌,政府領導階層別以這些稀落的掌聲可以化解多少民間對馬英九執政能力的疑惑。這些腳踏屍骨享受高級生活的當權派是多少睜眼瞎子的司法人員縱容出來的?
   馬英九的司法改革競選政見著實讓老百姓心懷期盼,同時讓一大群依附在政府體系吸血的公務員膽寒。當一任四年的任期過了一半後馬政府只交出一個支離破碎,詭異不堪的『陽光法案』後不知這隻不沾鍋的馬還能再司法改革議題上變出啥花樣?
   別指望2008年投票給馬英九的選民全部會變成瞎子繼續支持,銀樣蠟槍頭的招式比劃久了就等著老百姓在2012年來改革這個政府。
  
方正平(cfang0606) 於 2010-07-21 16:37 回覆:
高梁大大
選舉呀,很少有選賢與能,特別是單一選區制,投票者更多的是怕自己不喜歡的人選上而投另一人。
馬英九吃定了有這樣的選制和選民,2008只能解釋為討厭謝長廷和民進黨的人更多。2012無論民進黨誰出線,恐怕也改不了這格局,因為現在沒人相信民進黨真心反貪,卻很明確地表達反對兩岸往來。原本投馬英九的,恐怕很難改變投票選擇。
要改變這格局,民進黨無法改變鎖國形象,但或可提出更進步的反貪法案,屆時才有可能讓投馬選民傷腦筋。不過就賽局理論來看,若民進黨提更好的反貪法案,馬英九只要跟進加碼,選民最後還是回到面對大陸採哪一種政策的二擇一選擇,馬英九還是有恃無恐。
世局要有什麼新變化,可能得等ECFA發酵,讓即使綠營群眾也覺得阿共ㄚˋ也沒那麼可怖,屆時議題才“可能”回到比反貪,那也應該是2012以後的事了。
所以反貪大業,不能冀望誰誰誰出馬可以幫我們完成心願,而是要無時無刻匯聚同志、說服民意,等反貪力量夠大時,自然這些藍藍綠綠的政客也只能低頭。

臥龍先生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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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擦槍走火 子彈反彈射中馬英九的痔瘡
2010/07/20 17:04

斯人有隱疾

這幾位法官好比戳到馬英九痔瘡的釘子

方正平(cfang0606) 於 2010-07-20 17:13 回覆:
英九桑是該想辦法根治了,別老是止血了事,失血過多可是會危及性命的。

臥龍先生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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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大概恨死馬英九了
2010/07/20 17:00
因為馬英九檔人財路
方正平(cfang0606) 於 2010-07-20 17:09 回覆:
應該是英九桑很痛恨人民力量吧,因為我們無時無刻一直捏著他那個痛處在提醒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