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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出沒,危險!》面對公義不彰時,權利要自己申張
2009/07/09 00:54:56瀏覽995|回應0|推薦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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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力量城市 警察出沒,危險!》面對公義不彰時,權利要自己申張
方總統競選辦公室 警察出沒,危險!》面對公義不彰時,權利要自己申張

引用文章鄉親哪!評評理,這女大生像外勞嗎?

文章歡迎完整轉寄、轉貼、轉載。感恩喔!

【面對公義不彰時,權利要自己申張】

這則新聞在去年發生時就已經被我們注意到了。當時剛好連續發生了好幾件警察濫訴、濫捕的新聞事件,所以特別注意當時的警察「醜聞」。時隔將近一年了,再看到這則舊聞仍然讓人義憤。

詳細新聞報導請大家連結到引用文章上閱讀,在此做個約略的劇情介紹:兩個便衣警察,自稱當時正在執勤,看到被害人陶小姐(依照新聞報導內容分析,陶小姐確實是受害者),當場以對方長得像外勞,要求盤查身份。陶小姐懷疑員警身份,進而發生拉扯和言語上的衝突,因而被該兩名便衣警察上手銬帶回警局。過程中造成陶小姐多處受傷。

最荒謬之處,在於陶小姐被依妨害公務罪移送,並且被法院判刑,只是後續新聞媒體未持續追蹤,我們也無從得知陶小姐是否已判決定讞了。

※極富教育意義的個案

過期新聞重炒有什麼好處?被害人就算不是絕色,也絕對是正妹。一柔弱女子遭到捕快衙役的欺凌,一向是戲曲裡面極佳的故事,這樣的故事做人權教材,嗯,有吸引力。

整個事件未看到有藍綠政黨的議員跳出來為陶小姐召開記者會,有兩種可能:一、家庭背景中沒有那些有力人士做靠山;二、習慣息事寧人。總之,由於新聞事件很快過去了,當時想幫陶小姐的念頭一縱即逝,現在只能徒留遺憾。

曾記者部落格文章回應所言,陶小姐被判刑了,這才是最重要的:不積極捍衛自己的權利,影響深遠可能會不自知。若判決有罪定讞,即便判緩刑或易科罰金,年紀輕輕就背上了前科,將來謀職、留學、移民都受到影響。

此一個案若能深植人心,或許是陶小姐個人不幸,留給大家最重要的資產。

※設身處地找破綻

此一新聞報導有兩造當事人說法,可分析雙方說法找破綻,以利案情分析。但有一前題煩請牢記:新聞報導都只是傳聞證據,到了檢察官或法官面前,雙方都有可能說報導不實,真正的證據很少在新聞中。

破綻一:兩位便衣警察,自稱出勤,帶著的卻是個沒電的小神捕。現在的警察出勤還真隨便啊。

破綻二:兩位便衣警察拒絕了陶小姐要求打110報案電話求證身份,這違反了相關執勤規定。

破綻三:兩位便衣警察以懷疑對方為逃逸外勞而盤查身份,但是陶小姐一開口說話,不可能有外勞口音,這兩位警察即應停止盤查。

反觀陶小姐的新聞訪談中表示對方服儀不整(未著制服,並嚼檳榔),證件一晃即收回,若設身處地,我們自己都會懷疑對方身份。即使拿出個絕大多數人不知道的「小神捕」出來,人民沒有義務去辨識警用配備。難不成小老百姓還要認識警用配槍來驗證警察身份嗎?

當自己猶疑是否要把身份證件給不明人士看時,突然間覺得不妥而要求對方歸還證件,進而與對方發生拉扯,都是正常人的正常反應。

普通人讀到這篇分析,一定會認定該兩名執勤警察是有過失的一方,但是,最終被判刑的卻是陶小姐,大家會覺得奇怪嗎?

※權利,要自己捍衛

陶小姐所發生的倒楣事,我們每個人都可能遇上。

人民力量成員們一向有個習慣,當有這種不公義的事件發生時,會那來當教材案例自我演練,假想自己遇到了相同的狀況,要如何應對才能保護自己。儘管每次遇到的衰事不盡相同,重點是透過演練可以讓自己一次比一次更有決心捍衛自己的權利。

以陶小姐的案例來說,他從一開始面對陌生人的危機處理,到了被拘捕進警察局後的反應,以及後續上法庭攻防都有不足之處,以致明明是被害人卻成了被告而且被判刑。

我們只能說:權利,要自己捍衛,第一時間就要懂得如何自救,越到後頭才驚覺自己受到不白之冤,也就越難補救。儘管事後可以請律師,可以請有力人士幫忙召開記者會,但事發當下只有自己能應對。

儘管事後補救比較困難,並不是沒機會;但若抱著息事寧人的心態,那也就只能任人宰割了。

※一點小忠告

警察警報、警察警報!同胞們,特別是正妹同胞們,大家隨時有可能被警察當成“逃逸外勞”

這麼說好像把全國警察都污名化了,我們當然知道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的道理,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是不公平的;不過既然都已經知道那是顆老鼠屎還讓它留在鍋裡,這就是整個體系對待警察“自己人”的態度。

是呀,既然“違法”的是陶小姐,為何還要對“自己人”做內部調查?

如果看完整篇,能讓大家有更多一點決心去學習捍衛權利,善哉!善哉!大家可以試著將本文或者曾記者的文章寄給周錫瑋和總統府信箱。培養勇氣為弱者發聲,這就是一種進步。

至於那些面對國家公權力騷擾的應對楣角,我們是不會在公開園地分享。技巧是死的,捍衛權利的勇氣和決心才是重點,那必需發自內心的,很難教導,但能練習。但有一點小小很實用的忠告:

下回遇到陌生人莫名其妙的搭訕,不管對方表明身份為何,只要行動未受限制,跑到最近的商家求助。若是進便利商店更好,因為他們都會裝設監視錄影機,將來可作為舉證之用。

以上建議男女通通適用。千萬別羞於求助。

人民力量組織 方正平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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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3 23:34 【很久才看一次電影 的網誌】 分享一篇實用的好文
2009/07/18 23:40 【方總統競選辦公室】 警察出沒,危險!》面對公義不彰時,權利要自己申張
2009/07/09 00:58 【人民力量組織】 警察出沒,危險!》面對公義不彰時,權利要自己申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