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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8 08:54:33瀏覽1225|回應0|推薦15 | |
文章歡迎完整轉寄、轉貼、轉載。感恩喔! 【提昇外勞勞動人權才能照顧本國勞工】 筆著表哥早期是位在工地做水電的工人,他已經回鄉務農很久了。他說以前也有些工作機會,但去做沒幾天老闆就叫他走人,那是老闆為了要聘外勞而做樣子的“假”本勞,在通過審核後自然要叫表哥回家吃自己。 這叫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個很學術的名詞──尋租理論,任何一個制度設立,就會引導制度下利害關係人找出對自己最有利的對策。勞委會當年訂定嚴格的外勞聘用政策,又規定30%的人數比例上限,可勞委會沒想通的是他們根本沒有能力去稽查、管制。 要能保障本國勞工,最好的方法不是勞煩政府出面,而是鼓勵勞工自行向資方爭取。當資方可以聘用外勞,只要外勞繼續以準奴工方式提供勞動力,本勞永遠沒有和資方談判的籌碼。所以當勞委會主委在為基本工資、本勞外勞股鈎奮鬥時,如果勞工朋友沒有團結支持提昇外勞人權,勞工和勞委會永遠是輸家。 ※外勞=準奴工 或許大家以為滿街外勞,僱主也沒限制他們的行動自由,為什麼要稱他們為準奴工? 這些外勞朋友當然是為了改善生活才漂洋過海來台灣打工。但為了來台灣打工,可能是在家鄉借了大筆錢付給仲介才能“買”到名額。到了台灣,除了原本自利的經濟誘因,更有債務壓力,因此在工作態度上當然更配合資方的要求。 其次,好不容易來台,又揹了一屁股債,可是台灣不准外勞自由轉換僱主,一但被解雇,只能被強制遣返,僱主吃定了這點,外勞不配合也得配合,否則只能變成逃逸外勞、非法居留和打工。 我們無法克服國界間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因此外勞借錢來台打工是無解的問題,一如台灣有清大畢業生願意到澳洲屠宰場工作。然而我們可以解決的是外勞在台灣工作的勞動人權問題。 ※保障外勞勞動人權就是保障本勞 首先,要堅定地支持外勞與本勞一體適用相同基本工資。二,需修改法令,准許外勞在來台期間可以自由轉換僱主。三,以外勞參加工會來換取增加外勞配額。 台灣資本家喜歡說外勞來賺台灣錢,為什麼要讓他們賺這麼多。還藉口調漲基本工資是便宜了外勞而一直反對調漲基本工資。但若是同意資本家的本外勞脫鈎,台灣的老闆們就更沒理由聘用本國人,受害的反而是台灣廣大的勞工朋友。 相同工作,不得因人種、性別、外貎、國籍...等因素而有歧視待遇。這是基本人權! 准許外勞自由變更僱主,更是打擊黑心老闆和解決非法居留打工的根本之道。 ※工會就是解答 保障了外勞在本國工作的基本人權,外勞是否仍舊比本勞還“好用”?是的。為了解決債務和改善家人在母國的經濟條件,外勞更傾向於配合僱主要求,甚至超時加班工作,只有這樣才能多賺錢、賺快錢。台灣人早過了掙錢的階段,多給錢,拜託加班,台灣人未必肯配合呢! 只要外勞繼續比本勞好用,僱主就會繼續想方設法找法律漏洞,甚至僱用非法居留外勞。能有效遏止這種尋租行為,唯一的機制就是工會。工會能以群體力量要求改善工作環境,工會能以群體力量防止惡意解雇,也只有工會能監視僱主是否違規。 要求企業成立工會或員工加入產業工會,而且是在工會監督下依規定無法聘用到本勞,才允許聘用外勞,如此自然能杜絕假本勞真外勞的惡質戲法。工會不只是本國勞工加入,更要鼓勵外勞工一起加入,在這樣制度設計下,就算讓企業聘用99%外勞又何妨? 若一家企業超過50%的工會成員是外勞,是否會排擠本勞工會成員,做出對本勞不利決策?確實有可能,但若外勞因工會而團結,人性會讓他們尋求更合理的工作待遇,自然就會保障到本國籍勞工。 我們必需承認因著社會變遷,有些生產線或重體力勞動工作確實不容易找到工人,而我們還沒進步到像澳洲一般高薪、高物價和高稅率的社會,短期內我們仍會需要廉價外勞補足人力。與其計較幾趴的外勞配額,不如從根本保障外勞的勞動人權著手,保障了外勞自然就會保障到本勞。過幾年後,台灣資本家體認到提高勞工待遇才是根本之道,清大畢業生才會有意願留在台灣當屠宰場工人。 人民力量組織 方正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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