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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3 01:35:23瀏覽4014|回應4|推薦21 | |
「地震的威力相當於多少原子彈爆炸的能量」、「這些東西堆起來足足有幾座台北101這麼高」、「台灣人一年可以吃掉幾條高速公路」。你常常可以在新聞中看到記者用這樣的類比手法。 有人認為這麼寫會讓讀者更具體明白新聞的內容。其實我滿懷疑的。 在報紙預設讀者程度只有國中學歷的前提下,有多少人真的瞭解「原子彈爆發的威力」?至少我不知道,原子彈爆發的時候我根本還不知道在哪裡,事後看紀錄片,也只是「歷史畫面」而已,「原子彈爆發的威力」對我而言並沒有什麼具體的意義,這個形容在我腦中,和「威力很大」這四個字並沒有什麼不同。 同樣,在台北市每天都可以看到101大樓,我知道它是目前全球第一高的大樓,實際的高度我不知道,告訴我「有幾座台北101這麼高」跟告訴我「很高」的意義是一樣的。 我很懷疑,報紙的讀者有多少可以很精確地感受到個中差異? 至於「吃掉幾條高速公路」這個陳年案例,只不過是一種很漂亮的文字罷了。台灣人每年花在「吃」上面的金額,相當於蓋多少條高速公路的經費,或許吹毛求疵者會認為這是「拿蘋果跟香蕉比」,花多少錢在吃上面,跟蓋高速公路有什麼關係? 這樣的譬喻確實能「勾引」到讀者,但是不是真的能讓讀者「易懂」?甚至,這樣的譬喻是不是記者有預設立場,藉由對比的手法將自己的意見「暗示」、「偷渡」給讀者?「吃掉幾條高速公路」很看起來誇張,但它究竟是多是少,並沒有一個客觀的比較基準。 這種「類比」或許是文字工作者的迷思。它是一種事實的陳述:換算成高速公路的經費、換算成台北101的高度,都是正確的;這樣也的確比一個冷冰冰的數字來得好。但與其說這樣的目的是為了幫助讀者容易瞭解,不如說是為了營造出更漂亮的文字。 「原子彈爆炸的威力」、「全球第一高樓的高度」都不夠「貼近讀者」,你可以告訴我「有幾層樓高」,因為每個人至少都有爬過樓梯的經驗,但並不是每人都有登上台北101最高樓層的經驗。 用類比的方式讓讀者易懂是很好的寫作,但是拿來對比的標的是否是每個讀者都能感同身受的經驗更須留意。我們可以用「原子彈」、「台北101」、「高速公路」這樣很容易吸引人的字眼來做比較基準,但這僅能達到「勾引」的目的,要讓讀者「易懂」,這些標的適當嗎? 還是這真的只是文字工作者的迷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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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