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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1 02:37:10瀏覽1800|回應4|推薦26 | |
遠在兩千多年前的戰國時代,法家大頭頭韓非子就說過:「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並且勸告當時的國君要小心,千萬不可姑息養奸。 兩千多年後有一種行業叫「記者」,是不是可以把他歸納到「儒」這一類,或許大家有不同的意見,但記者「以文亂法」---因文字賈禍的案例卻時有所聞。講新聞法規,一定會講到什麼誹謗罪、著作權法、大法官會議釋字509號解釋……,這些讓我從作學生時就覺得一個頭兩個大的東西,就不在這裡贅述了。 最近,上了一堂很精彩的新聞法務課程,是我聽過難得一場有趣的法律演講。其中我覺得最妙的,也是令我非常佩服演講者功力的,是關於「食品衛生管理法」對傳播業食品相關新聞及廣告的限制。 首先,食品報導、廣告不得涉及醫藥效能,其次,不得虛偽誇張,一旦觸法,記者就會被罰錢罰得慘兮兮的。演講者很厲害,他做了一張「認定表」,裡面詳細列出了記者在寫相關新聞時,什麼字眼可以用,什麼字眼用了就會被罰錢的一覽表。 根據我們一般人的法律常識,像什麼「壯陽」、「強精」、「豐胸」、「減肥」等詞兒,用在廣告或新聞中鐵定挨罰,這是比較常見好懂的例子。但從這張「認定表」裡,也可以看到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稍微想一下會讓人笑到噴飯的例子。 比如說,「健胃整腸」這四個字涉及醫療效能,不准寫,但是「幫助消化」卻是可以被允許的(基本上,這兩個詞在我腦中屬於「同義詞」,誰能跟我解釋一下它們有什麼不一樣?)。 涉及改變身體外觀的字詞也不得出現:如果記者在報導中寫到「延遲衰老」、「防止老化」,嗯…,他就完了!不過,你如果花些想像力,把它改成「青春永駐」、「延年益壽」,那就OK,過關!原因是什麼?因為這兩個形容詞沒有涉及療效。 聽完,我的臉上浮出三條線…… 是我才疏學淺嗎?為什麼我分不出來「延遲衰老」和「青春永駐」有什麼差別?我實在很想知道訂這些規矩的人心裡面在想什麼。有人戲稱這是「現代文字獄」,我覺得這個比喻實在恰當。 當文字從一種「想像力的載具」,淪為「彀人入罪的誘餌」,我想倉頡若地下有知,一定會把他四隻眼睛都哭到腫得像核桃一樣。 記者要面臨的陷阱還真多,想挖洞給記者跳的人還真不少,不管是出自惡意還是善意。 記者啊,請千萬保重,你一定要好好地青春永駐,千萬不要延遲衰老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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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