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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免責,行為也免責嗎?
2009/10/13 13:52:51瀏覽712|回應2|推薦10

台北市議員提供貓纜站安全漏洞影片給媒體,讓電視媒體大肆播放。一方說門沒關順勢進入,另一方說擅自闖入,誰是誰非?若民代所言為實,門的確沒關好,也沒人看守好,貓纜站真的有嚴重疏失,定得懲處。但若真的門沒關好,就可以擅入拍照嗎?這和一般人私闖民宅、強行闖入民宅有何不同(因為沒人請自己來)?與強盜、宵小入侵之行徑何異?

一聽到北市府要提告,民代開始解釋,播放的電視台開始撇清,反正就是要說自己沒罪啦!現在連在部落格上稍微批評一下店家(即便是百分百的事實),店家都可以提告了。民代與電視台難道是沒見過世面的三歲小孩?不知這樣的侵入與播出可能會涉及先前這些未經許可的非法行為?事後只要以推卸之姿出現,就得以掩飾違法行徑?

民代為民謀福、監督政府行政、看管國家資產、舉發不合理不合法之事、揭發弊端,其出發點是為民著想,盡己之心力善盡職責,但若上述這些看似為民謀福祉,卻建立在自己非法取得證據、或入侵的基礎上,無論你揭發的是多了不起的弊端,為了端正社會風氣,與正經視聽,就得先為自己這些非法行為負起當負之法律責任,不可拿人民當免死金牌或擋箭牌,否則社會還需要有法律嗎?以後人人是否只要師出有名,即便殺人放火事後解釋為國為民都可因此合理化嗎?

政客的能見度高、曝光率高,一點新聞與風吹草動,自然會快速渲染與傳播。媒體就該以正確判斷、思考,去篩選新聞報導的方向與重點,而非與人起舞,只想拼視聽率。錯誤的觀念傳播,經常性的渲染,三人成虎的事件就是這樣發生的。社會風氣不正、積非成是的亂現象,所有的政客與媒體都該負起絕大多數的責任。不要讓自己違法的行為,反成為眾所矚目的焦點,反而折損當初你們想幫民眾糾舉的那個心意。

這次民代違法進入貓纜站取得所謂的貓纜安全防護漏洞,倘若民代所舉發屬實,主管單位該負之責,一定得追究。但對於私自擅闖之部分,相關闖入人員,也都該依法辦理。倘若民代所舉發的並非真的屬實,那除了非法闖入之罪責外,民代與播放的電視台是否也該負起其他相關法律責任(例如:毀謗、污衊等等),才能讓以後揭弊者有所警惕,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而不是拿點蛛絲馬跡就開始編故事。為其所當為,請民代與媒體都端正自己,作個好榜樣給民眾學習吧!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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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kuokuo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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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
2009/10/13 17:11

這些民代們,已經將言論無責無限上綱的延伸了,現在如果行為也免責,那真的是無法無天的亂啦!

不論理由為何,都該先重罰。推出助理當代罪羔羊,到也是個斧底抽薪、破釜沈舟之計。所以找幾個忠心不貳的助理,也是很重要的喔!哈哈哈


lester的爹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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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有個理法
2009/10/13 16:32
有法有理,兩者皆應有之,政客豈可不知?
可蜜莉荋(cccarmen1018) 於 2009-10-13 16:39 回覆:

是呀!知法還觸法,且身為民代,應該罪加一等,以示效尤。

所以他們的層級只能稱『政客』,因為看不到『政治家』的風範、風骨。

謝謝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