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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臺灣」二、三事
2013/12/16 01:22:52瀏覽372|回應1|推薦11

爲了日月光私埋暗管排放工業廢水污染河川、農田,立委要求經濟部部長追回以往給與日月光的租稅優惠;部長表示應釐清原委,再行處理。立委憤而拍桌子罵部長“混蛋”。

立法委員罵經濟部長“混蛋”?就事論事,旁觀者很難了解他哪裏混蛋了?他照著“鈞院”、“大院”審議過的法令辦事,他混蛋?國家法令豈能翻手為雲,覆手為雨?是應該研究完再辦理不是嗎?

還有一點讓人不明白:“混蛋”是甚麽意思?如果沒有隱含侮辱人的意義,踫到立法委員大家是不是也可以稱他們“混蛋”?還是“混蛋”是御用詞彙?是否應該立法?發動群衆公審,立委們最厲害了,不問清楚,白的也會變黑的!黑、白懸於立委們一念之間;還是請教一下比較穩妥。

「看見臺灣」?很好!

講真相,還是搞鬥爭?剛開始,一個個見獵心喜;媒體領著鬥:鬥總統、鬥院長、鬥部長;鬥著鬥著,射出去的箭怎麽轉彎了?

其實蹂躪國土的事情,沒有一件是剛剛才發生的!而且河川之死,農田污染更不是一天可以造成;請捫心自問,主管人員平日都在忙些什麽呢?事到臨頭,一個個跳出來義憤填膺,頓足捶胸,呼天搶地;災難已成,有用嗎?

亡羊補牢時猶未晚,重要的是標、本齊治方能奏效。如果五分鐘熱度一過,老戯重演;我們倒似乎可以考慮廢除地方政府,找媽祖、耶穌、釋迦摩尼佛、關聖帝君,還有土地公坐鎮地方首長。每年由地方耆老加上角頭兄弟,一起問問聖杯,定好方向;有問題,再找中央就可以了!

其實,最讓人膽寒、心悸的是罵軍隊。募兵制創於 “扁朝”,如今卻成了執政黨、國防部被有心人士嘲弄的話柄。平心而論,徵兵、募兵各有利弊,很難説清楚;軍隊兵員員額需求下降,技術兵種養成時間加長,有延長役期的需求;社會上長期處於缺工狀態,也有補充勞動力的必要。改埰募兵制既滿足了軍隊的需求,也適度的釋放出一些勞動力。理論上,應該是一個不錯的選項。我們的軍隊相當中立,卻被一再污名,外加媽寳、爹寳太多,經濟環境尚可,員額一直很難招足也是事實;如果有一天,我們從「戒急用忍」、「反服貿」繼而成爲“經濟孤島”想必,人人都樂於當兵,還怕役期太短,也說不定。

政策失敗就失敗了,有必要繼續嘲弄軍人嗎?有必要以戳破國王的新衣相譏嗎?他們不是我們的同胞嗎?建議各位看看「茂林戰役回憶」這篇戰史,一開篇“民國三十年(1941)元月六日,即陰曆二十九年十二月初九日。天晴,月上弦,夜間雲低,零時以後能見度較暗。戰場為安徽省涇縣之茂林村(概為東經118度20分,及北緯30度20分處,即南京的南方,直距離約170公里之點。)”當看到:天晴、月上弦,夜間雲低,零時以後能見度較暗;(這部分未經作者同意我就引用了,希望他能原諒!)我整個驚住了!軍人那麽好當的嗎?我願意當他的兵!因為該想的,他已成竹在胸。即使陣亡,我死的都不冤枉!老兵逐漸凋零,只怕後繼無人!

現今一些四五十嵗服過兵役的人,在他們服役的時候,軍隊裏的條件沒現在好,絕大部分的人都還津津樂道他的軍旅生活;也認爲從軍是個鍛煉、成長的重要經歷。以前有些業務員“陌生拜訪”,進到準客戶店裏發現桌上店主的戎裝照,如獲至寶;因為那是一個導入正題之前最好的暖身話題;不限軍種、兵科;都是一個男子成年共有的過程,就算成年祭吧!

更不可思議的是,爲了一宗士兵自戕案,高院行文國防部,要求國防部鑑定:人體口腔含著國造T65式步槍之槍管及子彈,或是以槍口抵住牙齒外緣或上下嘴唇間,會否造成人體嘴唇、牙齒、口腔與腦骨、腦漿之傷害?人體之臉部、嘴唇、牙齦是否會被火藥燃燒之高溫灼傷?其灼傷情形如何?人臉之臉部、嘴唇、牙齦、口腔是否會被火藥燃燒,而留有火藥燒灼痕跡及噴濺剌激?是否會造成額骨、牙齒、頭骨碎裂?是否會造成腦漿爆裂、子彈射出口是否會造成嚴重爆裂傷?

凡事請教專業當然不是壞事;不過,問題是,怎麽做?找死人,那是毀尸,犯法;找活人做活體試驗?難道不清楚,就算對待俘虜都不可以做這種事情嗎?

有這種法務人員?怎麽辦?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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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Man - 風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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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6 09:39
有不少的工作缺人,例如建築工,黑手,家管,工厰作業員等,因此台灣才引進外勞。除非顧用外籍兵團(未嘗不可)否則台灣人可能也不會當兵的!曾幾何時,愛拼才會贏,只是唱歌用的。吃苦耐勞己是歴史。
懵秋菊(cash2324) 於 2013-12-16 18:54 回覆:

哥:

吃苦耐勞的那一代,已垂垂老矣;即使想繼續吃苦,怕也撐持不久了.

"漫不經心"的心態最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