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對公眾人物的監控…
對於《今周刊》將林志玲走紅的原因,所做出的「歸納」─低身段、高EQ、肯吃苦,我的初步看法是:這些的確都是她的優點,不過,卻是收視邏輯與人力資本積累這兩種思想下的綜合產物。看到我這麼說,各位(尤其是林志玲的粉絲)一定會認為我在「當壞人」,因此,我將會以此論點出發,再作詳細的鋪陳。
和其他人一樣,林志玲女士也是這整個社會的一份子,自然而然,這個社會的制度、規範、角色期待等,也一樣會加諸在她的身上。以此,媒體對她的恭維,在某種程度上,其實也反映了台灣社會對公眾人物的角色期待。如同教授對研究生的要求般,媒體與社會大眾,也會對公眾人物有所要求,而且,後者往往比前者要來得嚴格許多,尤其是媒體,對公眾人物的檢驗,已幾乎到了監控的地步。
在我看來,現代社會對公眾人物的監控,不只是傅柯傳統所認定的監獄、收容所、精神病院、法庭、刑場,媒體的新聞報導,也是另一種形式的監控,而就目前的台灣社會來看,各種司法機構、療養機構對公眾人物的監控力,在媒體面前都是一敗塗地、微不足道的,我想,你應該很少聽過,有哪個公眾人物會表示,他們受到來自司法機構的困擾吧?而大多數都是,受到來自媒體報導的困擾。
該週刊引述一些友人的說詞,試圖來佐證其論述,我認為,雖然這些人對林志玲女士的評論,所切入的角度都不同,但事實上,都萬流歸宗地指向這個特質:對「媒體-商業-社會規範」的順從。如同權力在社會當中的運作般,在這個媒體所主導的規範體系之內,若是那個公眾人物「膽敢」突顯不同的情緒、不同的行為、不同的言語,就會受到很殘酷的懲罰:二十四小時緊迫釘人的負面報導。
傅柯在評論監獄的時候,指出一些監獄的特殊建築設計、個案文件紀錄的形式,將囚犯徹底的「馴化」;然而,把時空拉到現在,儘管媒體對公眾人物的監控,不會透過這些形式進行,但是,由於有合理的扒糞誘因─收視率,使得他們可以對公眾人物,進行比圓形監獄或文件檔案更嚴酷、更密集的監控行動,而且,如同獄卒對囚犯的獎懲一般,對於公眾人物,媒體也幾乎是「褒貶一念間」。
不喜歡或討厭林志玲的人,並不是沒有,可是,媒體至今仍對林志玲存有極度正面的印象,雖然他們都宣稱,林志玲是因為某某原因而紅,但是,若從一個比較批判的角度來看,林志玲的走紅,其實是因為,她比其他公眾人物都能服從、容忍媒體規範─不允許個人私密慾望或情緒之表達─的命令與束縛;另外要補充的是,這種媒體規範,在某個程度上,也反映了傳統社會文化的價值觀念。
具體而言,我也認為林志玲紅的原因,可以歸納為三點,不過,卻是以下三點:(1)具有東方女性被傳統所要求的品德─溫良恭儉讓;(2)能滿足媒體規範的各種要求,譬如商業賣點與收視率的刺激、對記者天馬行空之問題的容受;(3)能滿足職場人力資本的條件,譬如該週刊列出的那三個原因。本文集中批判的,是第二點;而之前某位女作家所批判的,則是第一點,兩者都頗有社會學的意義。
順便一提,對於林志玲女士每跨一個領域,就會遭到批評的現象,我認為,這是多數人對專家系統或專業權威的信任,所導致的一個後果,學術界尤其如此。仔細一看,目前台灣當紅的幾位藝人,的確都是跨足多個領域的,所以,這或許也是林志玲紅的另一個原因,畢竟,這可以累積一個人的社會資本(即人脈),但其他幾位當紅的藝人,其報導都有正有負,而不像林志玲一面倒地偏向正面。
就我個人而言,林志玲的確是個有美感的人,只不過,她不是我欣賞的類型,換言之,「是男人都愛林志玲」的論調,在我身上必定行不通。基本上,我認為林志玲的美,有太多媒體-商業的包裝,個性的自我表現則幾乎被掩蓋了;像珊瑚、張瑜梢那樣,勇於表現自己的個性,我反而覺得比較自然、比較可愛。
備註:該週刊所引用的蘇軾名作─〈念奴嬌-赤壁懷古〉,我認為也欠缺歷史時空背景的考量,以後有機會再作說明。
相關網站:http://news.yam.com/view/mkmnews.php/4354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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