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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違規與外來入侵植物
2024/03/02 22:38:04瀏覽278|回應1|推薦9

【保護區山坡地違規鋪水泥 桃派怪手強拆不手軟】報導,桃園市楊梅區大平段183地號保護區山坡地土地違規鋪設水泥,被桃園市政府水務局依照【水土保持法】通知業者但未改善,因此在今年農曆春節連假前夕派怪手強制拆除。

本案土地經查係屬私人土地,另是【楊梅都市計畫】保護區土地,也是山坡地土地,在桃園市,都市計畫保護區土地屬於【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第4款定義的農業用地,故事涉農業局之業管權責,因為是都市計畫內土地,故涉及都市發展局業管之【都市計畫法】,又因為是山坡地,亦涉及水利局業管之【水土保持法】。

依報導文字所示,本案業經桃園市政府水利局依照【水土保持法】先行處理,則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3條規定,就由處理在先的水利局管轄,不過,若本案土地若也未依【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申請容許便鋪設水泥,便為農地違規使用可由桃園市政府農業局認定現況不符合農業使用後,移請該府都市發展局依照【都市計畫法】第79條、【桃園市政府處理違反都市計畫法案件裁罰基準】規定裁罰。

本案農地違規鋪設水泥案,如由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裁罰,實務上應會是罰土地所有權人,稅務單位也會要求土地所有權人繳納地價稅。

除了農地違規之外,其實我發覺臺灣民眾有的也會向縣市政府反映某地有外來入侵植物的危害,如小花蔓澤蘭、香澤蘭、銀膠菊、銀合歡、菟絲子等,若本案土地被通報有上述臺灣常見外來入侵植物的危害,則可由桃園市政府農業局或楊梅區公所,行文要求土地持有民眾負責清除。

換言之,外來入侵植物防除事務,就跟土地違規事件一樣,實務上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者都必須負責,故公有土地上發生外來入侵植物或土地違規事件,管理的中央部會、縣市政府相關局處、鄉鎮市公所相關課室等,都必須要負責。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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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仔
2024/03/03 19:31
good. 零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