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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傑、鄭弘儀與馬英九
2012/01/18 12:51:51瀏覽6901|回應12|推薦26
很久沒談選舉。選前,我不談,選後,則談了一篇。其實關於選舉的事我越來越不關心,我比較關心檯面上外省權貴又講了哪些屁話,最近有一個我認為的外省既得利益者梁文傑很紅,我大概在2010/02/17後跟他在網路上有交鋒,陸續寫了幾篇關於他的文章,這次他表示因王雪紅商人無祖國而要抵制HTC支持三星,聯合報又炒他起來。唉,可惜,蔡英文選前梁文傑有這麼賣力的話,選票可能就會多一點了。

有部份網友因為GOOGLE「梁文傑」而到我的BLOG,我就盡地主之誼,介紹一下我對他的看法:
1.外省人無法成為台灣人的原因-讀大陳義胞後代梁文傑blog有感(外省人應如何向台灣人感恩)
2.民進黨第一文膽梁文傑先生,您又何必醜化我?台大有這樣教你嗎?
3.民進黨第一文膽梁文傑的外省特權:大陳義胞村的法律定位初探
4.南方朔自由時報的這個專訪很噁

不過,我現在暫時不想再談大陳義胞或選舉的議題,因為這會花去我太多時間,本BLOG已經轉型為季刊,所以我寫完此篇後又將暫別於各位網友,只想談一點看法:

在「吳念真鄭弘儀可以罵幹,黃春明不能?兼台語文與外省人爭議平議」一文中我有談到鄭弘儀也以「幹你娘」問候馬英九及他的娘,時間在2010年11月7日,當時馬英九「吞下去」,好像幕僚說「社會自有公評」之類的話,馬英九並未對鄭弘儀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我不懂馬英九「謝謝指教」的心態為何,總之,若是有人涉及污辱我的父母,我絕對跟他她沒完沒了,這可能是階級差異的關係吧。

然後,2011年11月22日,「總統密會組頭」議題發燒,馬英九以個人名義向台北地方法院遞狀對民進黨以及民進黨發言人梁文傑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這我就不懂了,我本來以為馬英九不告人的,原來還是會告,那為什麼不告鄭弘儀?台灣阿Q網友就曾提出了一個大哉問:娘都被鄭弘儀幹了,馬英九豈能不告?

梁文傑也是喜歡告人的人,他針對林瑞圖對他的評論說「講一次告一次」,林瑞圖說了什麼呢?林瑞圖說「我說梁文傑,你是大陳義胞阿,你考大學國民黨給你們多~執政的時候給你們多少的優渥,我們考大學是要拼命的~一分一分的記,你們考大學是優惠百分之四十的分數..」,梁文傑因此爆怒說「光這一條, 我就可以再告妨害名譽求償兩百萬. 」

很好笑,兩百萬!?

我也曾批評過梁文傑的外省特權,有談到他住台北的外省階級特權與因此獲得的種種利益,他倒沒說要告我,我想是我說對了,呵!(link:民進黨第一文膽梁文傑的外省特權:大陳義胞村的法律定位初探

結論:2012民進黨選舉贏家是梁文傑,馬英九會為名譽受損而提告的標準在我心中則成為了一個謎。

Written by blackjack 2012/1/18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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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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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是仇恨的來源
2012/02/03 09:20

勞勃許奈德(Rob Schneider)在Big Stan中說過了,以基因學來說,我們都是來自於非洲,雖然我外表是白人,但我的內心與你一樣黑。

漢人閩南人福建人廣東人 浙江人.... 南島語系的原住民,只是來台時間不相同而已,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2-02-03 17:46 回覆:
分類未必是仇恨的來源,甜的鹹的可以不區分嗎?

何況,區分人的而給予差別待遇的是國民黨與民進黨,若是指出他們的不當,豈與他們同罪?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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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一月一日就是美國和北京正式建交生效那一天,北京同時宣布開放對台灣同胞通郵是宣傳手法
2012/01/21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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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通郵是1979年5月開始,新聞資料:兩岸通郵,http://tw.people.com.cn/BIG5/26741/137432/137482/8282735.html

那是大陸一廂情願的通郵,就像台灣給釣魚台一個郵遞區號一樣。   真正通郵的時間是1988年,你提供的新聞有提到。   別忘了1979年一月一日就是美國和北京正式建交生效那一天,北京同時宣布開放對台灣同胞通郵是宣傳手法。

如果你那鄰居可以收到江蘇的幾個弟弟寫信,還把父母墳墓上一抔土帶回台灣,絕對不可能在蔣介石還活著的時候,蔣經國晚年還稍微有可能。

換句話說,你所謂的「我知道我家鄰居…」云云,我想至少不會在1979年之前,因為他們根本也沒開放,或者你根本不確定那些東西的發信地在大陸而未經過第三地。

發信地自然是大陸,這點你不用懷疑。   我沒說這些信是貼上中華人民郵政郵票從江蘇郵局寄到台灣的。   在1988年之前兩岸的信函當然經過第三地轉寄(如香港),或由朋友隨身帶入。

我把這一段從事實改過一些(比如說四川河北改為江蘇),讓你和其他網友無法容易地估計我的年齡或其他資料。   先抱歉一聲,我無意說謊。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2-01-21 14:13 回覆:
「兩岸的信函當然經過第三地轉寄(如香港),或由朋友隨身帶入」,是否違反「三不」的「不接觸」,確實有商確餘地。

不過,憲法第十二條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如果政府沒有檢查每個人民信件,就無從得知信的內容,自然也無法知道有沒有「間接」接觸,但表面上是不能直接接觸,直接接觸會倒楣的。

如果「不接觸」包含「間接」,蔣經國就因私利而自己接觸,以他的地位,也不應該為私利而自己直接間接接觸,現在在國安局工作過的人終身仍不得去中國。

那時國民黨號稱是3%的戒嚴,至於我說會「失蹤或被逮入獄」,可能涉及政治的因素較多,當然也不能一概而論。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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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我知道一個不方便繼續透露身分的例子,所以我不認為你說的是常識
2012/01/21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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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前私下與對岸親友聯絡會被當作「通匪」,這應該算是常識。
如果是阿貓阿狗像蔣經國,或是國民黨外省大員如此,保證完蛋,假如陳誠收共產黨這類錄影帶,後來大概也不會有陳履安了。

======

別的我不敢說,不過我知道我家鄰居有一個和他在江蘇的幾個弟弟寫信,還把父母墳墓上一抔土拿回台灣。   他不是甚麼外省大員,不在警備總部工作,也沒被因為「通匪」送去綠島。   他不在乎讓我知道,當然不會在乎其他鄰居知道,也不怕其他人檢舉他。

很抱歉我知道一個不方便繼續透露身分的例子,所以我不認為你說的是常識。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2-01-21 12:48 回覆:
我想你應該不可能有60歲吧,確切時間我忘了,但兩岸不准通郵應該在民國40年之後就不行了,以前大部份要透過香港或美國,這部份,國民黨是管不著的,他們不會假設香港或美國來的信是中國來的。

1952年,臺灣當局頒行《反共抗俄總動員運動綱領》,宣佈斷絕台海通郵。海峡两岸通邮史话,http://www.fjzhaoan.cn/zazx/ShowArticle.asp?ArticleID=11020

兩岸通郵是1979年5月開始,新聞資料:兩岸通郵,http://tw.people.com.cn/BIG5/26741/137432/137482/8282735.html。

如果你那鄰居可以收到江蘇的幾個弟弟寫信,還把父母墳墓上一抔土帶回台灣,絕對不可能在蔣介石還活著的時候,蔣經國晚年還稍微有可能。

換句話說,你所謂的「我知道我家鄰居…」云云,我想至少不會在1979年之前,因為他們根本也沒開放,或者你根本不確定那些東西的發信地在大陸而未經過第三地。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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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說蔣經國不許廣大老兵「點燈」,有一些牽強
2012/01/21 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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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為何要「認為」蔣經國為了他的祖墳而跟共產黨有接觸,是因為他只許自己這種「州官放火」,卻不許廣大老兵「點燈」,所以,即以這個議題論,劫機那個暫且擱下,並以你的假設為基礎。

我想要說蔣經國不許廣大老兵「點燈」,有一些牽強。  從1979年開始有三不政策是事實,但我不記得有老兵因為看了修祖墳錄影帶或甚至自己「點燈」偷偷回大陸家鄉因而去綠島唱小夜曲的。   換句話說蔣經國這位「州官」自己和老兵一樣,只要偷偷不公開和大陸接觸,沒人會在乎。

以你的假設「某一天一位和海峽兩岸都有來往的香港或美籍華人」,其實他的角色有點像是民法上的「使者」,白手套就像「代理人」而必須有行為能力,「使者」不必有行為能力也不必代為意思表示,換句話說,「使者」就好比工具。

雖然提出建議的可能是「外人」,但決定送錄影帶的仍然是「共產黨」,決定收的是蔣孝武,無論過程中有沒有「直接接觸」,總算仍是「間接接觸」。

直接間接接觸都不算甚麼大事。   當年李登輝罵共產黨控固力,共產黨說要把老李掃到歷史的垃圾堆裏,但其實蘇志誠還去過北京聊天。   1989年天安門事件後,美國還派過軍事運輸機載高官去北京(超級機密),差一點被解放軍防空部隊打下來,據說是鄧小平親自下令放行。   這種事民主獨裁都一樣,古今中外例子太多,政府說一套做一套。

如果蔣經國因為被這捲錄影帶統戰成功,公開開放赴大陸探親並對民眾以探親名義去大陸旅遊,那也是好事一樁。   重點是我沒聽說有老兵因為犯了這一條出問題的。

至於洪恆珠看猛男秀,坦白說猛男秀本身一切合法,洪恆珠和朋友去看,不論事前事後知道有沒有掉頭就走,都不是法律問題,只是民眾觀感,影響選票。   這和老兵或蔣經國看修墳錄影帶情形不同,後者是政治問題。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2-01-21 10:26 回覆:
若我是控方你是辯方,至此我們應該已經得出共識,蔣經國根本自己違反了自己的三不,而且是因為私利。

>>>但我不記得有老兵因為看了修祖墳錄影帶或甚至自己「點燈」偷偷回大陸家鄉因而去綠島唱小夜曲的。 換句話說蔣經國這位「州官」自己和老兵一樣,只要偷偷不公開和大陸接觸,沒人會在乎。…如果蔣經國因為被這捲錄影帶統戰成功,公開開放赴大陸探親並對民眾以探親名義去大陸旅遊,那也是好事一樁。 重點是我沒聽說有老兵因為犯了這一條出問題的。

我引用洪恆珠看猛男秀並未評斷,我只是要說明「事前」「事後」在論罪上的評價沒有很大差別。

另外:

1.以前私下與對岸親友聯絡會被當作「通匪」,這應該算是常識。
台灣作家王豐寫過「從一份特務文件看蔣氏父子之思鄉」
蔣介石當局基於大陸時期,地下黨如影隨形的經驗教訓,杯弓蛇影,恐共心態作祟,唯恐大陸傾亡之歷史重演,嚴令禁絕臺灣與大陸之間所有的民間往來聯繫,不惟 臺灣與大陸之間的海空交通完全禁絕,甚至連島內民眾與大陸親友通信往來,也在禁止之列,一般民眾和大陸親友若有任何形式之接觸,只要被當局察覺,動輒以 “通匪”、“叛亂”罪論處

2. 蔣經國這位「州官」自己並不和老兵一樣。

如果是阿貓阿狗像蔣經國,或是國民黨外省大員如此,保證完蛋,假如陳誠收共產黨這類錄影帶,後來大概也不會有陳履安了。

以前我提過「老兵返鄉運動」,蔣經國並不是被「統戰成功」,而是老兵抗議後才「改變」,有些對此忘記的台灣人如jun5238兄還認為老兵們都心甘情願被蔣經國約束呢。

例如:在 那個白色恐怖快要結束,蔣經國這個獨裁者行將就木的時候,他開始後悔他這一生的作為。他向被壓迫的台灣人說抱歉,他也對那群傻不隆咚,手裡拿著不知猴年馬 月,可以回鄉種田,『完全沒有任何信賴保護原則』的『戰士授田證』老戰友,老榮民們感到慚愧...他開放了兩岸探親。這個時候,可有任何一個老兵說:「蔣經國,你自己家庭圓滿,子孝孫賢,現在才改革兩岸政策,害我們與親人幾乎永無相見之日,是左手拿經,右手摸乳嗎?」(jun5238蔡英文是台灣人的逆境菩薩)

老兵返鄉探親運動大概有『數萬』以上的人參與,我引用中央廣播電台的報導:百年印象 風華流轉/建國百年系列專題:老兵返鄉開啟兩岸交流序曲
1987年3月18日,「外省人返鄉探親促進會」成立,除了印發傳單外,在尚未解嚴的那個時代,還走上街頭發起群眾運動;其中最重要的2次集會,首先是在 台北市國父紀念館,老兵們穿著寫有「想家」兩個大字的襯衫,手持「媽媽!我好想您喲!」、「40多年了,放我回家吧」等標語,高喊母親節快樂。姜思章說: 『(原音)外省人返鄉探親促進會正式上街的是5月的母親節,我清楚記得是5月10日,我們那個時候上街也有點怕啊,所以用什麼名義呢?用我們遙祝母親快樂。』

3.甚至,以前表示思親都會遭殃,表達思親的歌會被國民黨禁,連看四郎探母而哭都會「失蹤或被逮入獄」,至於「沒人會在乎」,我覺得統治者禁止人民卻不禁止自己,人民會在乎。

Zgr寫的很好,我再引用一遍:
四郎探母zgr

看到麥市長寫的四郎探母,我也來說說
…那時,台北中山堂經常有勞軍演出,大多是京劇(當時的稱呼是平劇或國劇),但看的人不多,有一次,演的劇碼是"四郎探母",第一場的人就比平時多,在演到四郎從番邦回到家拜見母親時,場下就有泣涕聲傳出,當時,演員還被政戰高層表揚,認為他們演的好,讓觀眾感動的流淚.

第二次的勞軍,離開演還有一小時,中山堂外就有黑壓壓的一大群人了,奇怪的是,這些軍人沒有看戲前的那種喜悅的表情,開演時,竟然滿座了,又演到四郎回鄉 叩見母親時,台下又傳出了哭聲,而且,是不少的人,政戰人員覺得不太正常,但又說不出是怎麼一回事,沒有上報,也沒有阻擋.

第三次勞軍,,因賣座很好,還是演"四郎探母",這次,有人從中南部連夜搭車上來,開演前3小時,中山堂四周擠滿了人,亂哄哄的,比菜市場還菜市場,中山 堂不但是大客滿,連走道和舞台前都擠滿了人,情形很詭異,舞台上四郎要回鄉時,台下就泣涕聲不斷,哭聲伴隨著劇情,從四郎"盜令~別宮~過關",哭聲逐漸 加大,直到"見娘哭堂",已經是嚎啕大哭了,掩蓋了唱腔,聲震屋瓦,戲也演不下去了,演員愣在台上,受到感染,也陪著落淚,台上台下哭成一片.

當局採取斷然措施,第四次勞軍取消

第四次勞軍的時間,中山堂外聚集了更多的人潮,當他們知道勞軍取消後,頭抵著牆壁號哭不已,已到傷心時,又有 哭的時機和場地,藉哭紓解壓制在心內對母親的思念,數千人的哭聲怎能不震天,有人問:"四郎都可以回家看母親,我們為什麼不可以"?人們的情緒高漲,又叫 又嚷,幸好王昇處理得當,沒出大事.

有不少人自此失蹤,幸運一點的被逮入獄,同情這些兵的中廣導播崔小萍被捕判刑十數年,"四郎探母"自此被禁演,那些藉戲哭母的兵士今天已是垂垂老去的老兵了,就算可以回鄉,母親還在嗎?樹欲靜風不止,手撫墳土,徒呼奈何.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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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聊天打屁而已
2012/01/20 11:38

版主:

常情判斷,沒有上層授意,不會有人敢在那時修墳,也應該沒有「民間」敢「正面拍攝」地方官員在蔣家祖墳前祭拜。

像「地方官員在蔣家祖墳前祭拜」的錄影帶也沒聽過在民間販賣,相信也不會有任何賣點,這些,也沒辦法拉攏台灣民心,拉攏蔣家「民心」差不多。

若有人要假設這層層「轉交」或拍攝,都完全沒有官方介入或默許,當然有可能,只是我認為不大。

======

順便一提,1986年王錫爵的747貨機不但讓「不接觸」原則破功,「不談判」原則也完了。    要廣義來看,「不妥協」原則也玩不下去了。

回到這捲錄影帶。   這當然應該是北京中央授意要地方政府修蔣家墳墓,統戰部門應該也有介入,拍下這捲錄影帶,誰知道哪一天這捲錄影帶用的著,沒花多少錢卻可能有大用處。  然後某一天一位和海峽兩岸都有來往的香港或美籍華人聽說有這捲錄影帶,向北京建議經過管道送給蔣經國,北京認為這個主意不錯,就把錄影帶交給這人。   蔣孝武(或他朋友或相關人士)收到錄影帶送進台灣,交給蔣經國看。   那個時代大概沒甚麼海關或警備總部人員敢搜蔣孝武的東西。  在這種情形下,不是蔣經國自己主動派官方人士(國特)或朋友出手,自然沒有違背他的三不原則。

上面藍色部分是我的猜測,我沒辦法證明它發生過,只能說有可能,要證明它沒發生過一樣困難。   你和我的差別是你要證明蔣經國有罪(自己違背自己的三不原則),而我想要找出一個讓蔣經國沒有違背自己原則的可能,只是聊天打屁而已。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2-01-20 20:20 回覆:
呵呵,純聊聊天,無傷大雅。

基本上我為何要「認為」蔣經國為了他的祖墳而跟共產黨有接觸,是因為他只許自己這種「州官放火」,卻不許廣大老兵「點燈」,所以,即以這個議題論,劫機那個暫且擱下,並以你的假設為基礎。

以你的假設「某一天一位和海峽兩岸都有來往的香港或美籍華人」,其實他的角色有點像是民法上的「使者」,白手套就像「代理人」而必須有行為能力,「使者」不必有行為能力也不必代為意思表示,換句話說,「使者」就好比工具。

雖然提出建議的可能是「外人」,但決定送錄影帶的仍然是「共產黨」,決定收的是蔣孝武,無論過程中有沒有「直接接觸」,總算仍是「間接接觸」。

這裡例題3(二)可以參考

蔣孝武收到錄影帶後當然先看過了,收之前也必定知道裡面是錄什麼東西(當然不是色情片囉),然後問蔣經國要不要看,這是「統戰」,明知共產黨是「統戰」,蔣經國卻看了而且感動,可見這對共產黨言不算失敗。

就算蔣經國「事前」不知共產黨透過某人給蔣孝武錄影帶,但「事後」卻看了,顯然就是願意接受共產黨的「接觸」。

mingji網友舉過個類似例子「After 114 - 論良幣之競 與 劣幣之逐」:
『蘇嘉全妻洪恆珠不避高官太太身分之嫌﹐在餐會看猛男秀﹐固然是她的自由﹐但在美國社會﹐也是要叫選民搖頭的﹗何況還有個二百五的配偶蘇嘉全代為「澄清」說﹕是友人邀請的餐聚﹐事先不知道有猛男秀。
天呀﹗事先不知道﹖沒問題﹗問題是﹐據Youtube影片顯示﹐洪恆珠看猛男秀看得喜孜孜﹑笑嘻嘻﹑津津有味﹐可見事後也沒捨得走啊﹗這樣的自衛(自慰﹖)辯詞﹐在美國﹐不但沒有選民買帳﹐更一定要遭各大脫口秀消遣到笑掉大牙﹗』

以上是我的推論。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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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華航747貨機由王錫爵飛去大陸,後來談判送回台灣時,從1979年開始的「不接觸」原則早就破了
2012/01/19 08:28

版主:

共產黨修墳是官方,拍攝是官方,蔣經國能看到當然是透過「官方」,當然你可以說那是「間接」。

我想那也未必。  比方說鄧小平的大閱兵當然是「官方」做的,但是當我(或我的朋友)買到官方出版的錄影帶帶回台灣,那就算「民間」了。

所謂「間接」應該包括於「不接觸」的範圍內,不然,要這規定作啥,凡事派白手套就可以了,白手套根本也都是官員假扮的。

其實1986年華航747貨機由王錫爵飛去大陸,後來談判送回台灣時,從1979年開始的「不接觸」原則早就破了。  那還在海基會1990年成立之前。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8%8F%AF%E8%88%AA%E7%A9%BA334%E8%99%9F%E7%8F%AD%E6%A9%9F%E5%8A%AB%E6%A9%9F%E4%BA%8B%E4%BB%B6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2-01-19 17:04 回覆:
>>>當父親蔣經國看到地方官員在蔣家祖墳前祭拜鏡頭時,眼淚再也止不住了。

常情判斷,沒有上層授意,不會有人敢在那時修墳,也應該沒有「民間」敢「正面拍攝」地方官員在蔣家祖墳前祭拜。

像「地方官員在蔣家祖墳前祭拜」的錄影帶也沒聽過在民間販賣,相信也不會有任何賣點,這些,也沒辦法拉攏台灣民心,拉攏蔣家「民心」差不多。

若有人要假設這層層「轉交」或拍攝,都完全沒有官方介入或默許,當然有可能,只是我認為不大。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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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讀完全部片段,不過你引用的這一段並沒有違反蔣經國的三不政策
2012/01/19 01:26

版主:

真讓人想不到,原來蔣經國說什麼「三不: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都是假的啦,不然蔣經國怎麼看得到地方官員在蔣家祖墳前祭拜鏡頭呢?

======

我沒有讀完全部片段,不過你引用的這一段並沒有違反蔣經國的三不政策。   這段影片只顯示地方(有可能中央授意)共產黨官員把蔣家祖墳修過,蔣經國看到影片感到心領。

他本人並沒有和共產黨官員接觸談判,這裏你引用的段落也沒顯示他授權兒子代他做這些事,因此沒有違反。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2-01-19 07:34 回覆:
如果以「蔣經國 密使」google,可以找到一些資料,不過呢,以該篇言,蔣經國所謂的「不接觸」,可以分兩部份,直接或間接。

共產黨修墳是官方,拍攝是官方,蔣經國能看到當然是透過「官方」,當然你可以說那是「間接」。

所謂「間接」應該包括於「不接觸」的範圍內,不然,要這規定作啥,凡事派白手套就可以了,白手套根本也都是官員假扮的。

陳前總統自稱「吳淑珍沒直接拿sogo禮券」,但終究拿到了,蔣經國與共產黨當然有透過某人接觸,「沒直接」不代表沒有違反規定。

吳育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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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杏慶自己向蔣經國求職
2012/01/18 20:44
王杏慶出道時,我已在台北跑新聞,記得那時是他以烈族後代身分寫信給蔣經國,請求代找工作,蔣指示李煥安排王杏慶去新生報做記者,跑過一陣農復會的新聞,後來被周天瑞引介進入中國時報,與江春男同時在時報工作,他們那時就比較同情黨外人士。
二十多年後,王杏慶以南方朔的筆名成為一般所謂的政論家,在社會上享有名氣,難免自認是社會意見領袖。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2-01-18 23:45 回覆:
謝謝前輩分享。

我聽過南方朔過去一些事大概可能是十幾年前吧,是一個曾擔任過中國時報與自由時報的主筆說的,他對南方朔說的是好話居多。

前輩所言是我沒有聽過的,我對南方朔的看法一直不太壞,但他跨越了我認為不應跨越的那條線,所以我才嚴正批判他。

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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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政策蔣經國自己也做不到
2012/01/18 19:31
在4月4日中國國民黨中常會中,蔣經國的談話進一步成為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的三不政策的內涵。

但事實是蔣經國自己也做不到:see 蔣友柏打官司:蔣家王朝懸崖邊的貴族哪寫錯了?http://blog.bcchinese.net/blackjack1/archive/2010/08/10/153199.aspx節錄

〉〉〉父親最後的告白 登陸北京尋醫(2)
蔣孝勇記得之前父親收到大陸代轉來的錄影帶,他們父子兩人摒退他人一起觀看。電視螢幕上出現了熟悉而陌生的溪口,依然青山逶迤,碧水蕩漾,玉泰鹽鋪、豐鎬 房、武嶺學校、蔣氏宗祠一一保存完好。當父親蔣經國看到地方官員在蔣家祖墳前祭拜鏡頭時,眼淚再也止不住了。他連連說,共產黨的情我領了,修祖墳的錢應該 記在我的頭上!
方智怡訪問大陸的消息很快傳開,香港媒體對蔣介石孫媳到訪北京一事,做了大量公開的報導:“這是她首次回祖國大陸觀光繕方智怡對北京記者表示,來到北京後感覺良好,令她心情舒暢。”看到海內外對方智怡此行表示贊許,蔣孝勇懸著的心著地了,“試探”行動成功了。

真讓人想不到,原來蔣經國說什麼「三不: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都是假的啦,不然蔣經國怎麼看得到地方官員在蔣家祖墳前祭拜鏡頭呢?

蔣介石曾孫蔣友柏一家五口居然早已去過北京,方智怡還與共產黨談過蔣介石、蔣經國的移靈事宜?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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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的到蔣經國的作法,學不到蔣孝武的作法
2012/01/18 15:18

版主:

當然,蔣經國被劉宜良的蔣經國傳批評時,蔣孝武把江南滅口,馬英九沒學到這招算台灣人的福氣。

=====

哈哈,馬英九跟在蔣經國身邊,學的到蔣經國的作法,學不到蔣孝武的作法。

雖然我懷疑馬英九學到多少蔣經國的作法。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2-01-18 19:14 回覆:
自稱「蔣經國學校」教出的學生有李登輝、宋楚瑜、馬英九,我想馬英九學到的精髓是「三不」。

只不過蔣經國的「三不」是「中華民國不論在任何情況下絕對不與中共政權交涉,並且絕對不放棄光復大陸解救同胞的神聖任務,這個立場絕不會變更。」

馬英九節省一點變:不統不獨不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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