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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沒收陳水扁到沒收蔣介石家族財產
2010/07/16 11:18:54瀏覽6270|回應9|推薦13

聯合報報導「美國政府十四日分別在紐約及維吉尼亞州提出民事訴訟,要求沒收中華民國前總統陳水扁家族在當地購置的兩棟房產,訴狀明確指出,扁家購屋資金是貪汙所得的一部分。
美國司法部發言人史威妮表示,如果美國政府勝訴,會把沒收的兩棟扁家房產出售,所得存入聯邦沒收基金,「部分」歸還台灣。但她並未說明台灣能拿回幾成售屋款。」(警告貪官 美國要沒收扁家2宅 聯合報╱華盛頓特派員劉永祥 ╱十五日電

自由時報不平則鳴,社論說這是「選擇性正義」,又懷疑這是為了五都政治操作,五都也關美國屁事?自由時報很會掰。

不過,不以人廢言,裡面提到:
「過去兩蔣在台灣實施獨裁統治,國民黨逃到台灣時,可說身無一物,為何統治半世紀,就擁有天文數字般的黨產,這些財物從何而來?
若是國民黨在美國有黨產,或者追溯遠一點,在中國紅極一時、富可敵國的孔宋家族在美國的財產,美國政府都該一視同仁,好好的查一查,看看那些是貪污所得,那些才是正當收入?如果只是針對被關在牢裡的陳水扁,那只是選擇性正義吧!」

要更正的是,國民黨身無一物,但蔣家弄來了很多故宮文化遺產與大筆黃金。

前陣子,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對因黃豆案入獄的前糧食局官員女兒要求賠償台灣省糧食局一千多萬元,主要是因為當時該官員貪污被判要賠償,其死亡後,該女沒有辦理拋棄繼承就應代付賠償給國家。

無獨有偶,我曾與張爺兄討論過蔣方智怡、蔣友柏等一干人究竟該負起什麼責任(see 二二八黨產來台黃金對蔣介石家族追究的理論基礎:分析jun5238有得),我說:
我與jun5238都同意蔣介石是二二八元兇,但我個人認為刑罰止於一身,怎麼能找蔣氏後人算帳?我雖主張國家該負責任,但以jun5238「要賠,去找老蔣去!」的想法也不是不能討論。…既然黨產是「劫收」人民財產來的,理當還給人民,要求國民黨還黨產於民是一定要做的,但放過受領極多黨產的蔣方智怡、蔣友柏不對,蔣氏一族則毫無道理繼續享用那些黨產。

我那篇是5月中寫的,自由時報2個月後因為他們心愛的陳水扁爆了才提這種概念,他們就是這樣「選擇性正義」,總等到「自己人出事」後才在乎,可悲!

張爺兄回應提到:
至於蔣介石犯的錯,應不應該向他子孫求償?我想這部分是民事,蔣家後代並沒有拋棄繼承,二二八家屬是可以去告,但問題是蔣介石對於個別案件下達的指令不易舉證,事實上除了陳儀、李友邦之類將級人物,蔣介石雖殺人無算,以他的層級根本不可能針對個案逐一關懷。….

在中國的宋氏王朝,宋家從中國運送非常多錢到美國,孔二小姐經營圓山飯店期間的問題也被討論,在陳水扁到美國買的兩棟房子被美國打官司要沒收,現在要談的就是蔣介石家族與宋氏王朝財產的問題。

貪污所得的財產是沒有資格繼承的,台灣與美國皆同,但扯到黨產與蔣宋財產,並沒有這麼簡單。

我「在蔣友柏與蔣方智怡的榮華-國民黨究竟為什麼要「幫助蔣家」?」提過:
蔣友柏1976年生,19歲炒房地產賺進了160萬美元,當年台幣與美金匯率在28-29比1之間,換言之,他於1995年賺進了4500萬台幣左右。

風從哪裡來?錢從哪裡來?

台灣媒體都說蔣家清廉,蔣友柏之父蔣孝勇當年任中興電工董事長,宋楚瑜在法院又說他照顧蔣家顧很大,錢花到透支。可見,蔣家財富從黨產來。

問題來了,要沒收蔣介石家族財產容易嗎?

若依照黃豆案與陳水扁的例子,至少要被起訴,黨產不正義固然是許多台灣人的「常識」,但始終沒有進入法律程序,陳水扁在還是總統時說追討黨產始終喊爽而已,現在自由時報想要「圍魏救趙」,怎麼可能?

固然蔣家還有許多支持者,或很多人熱愛蔣家新生代,我也不認為應該對他們作什麼「二二八」的追究。但是,錢是台灣人民的,黨產既然不義,拿那些錢怎麼會是「白手起家」,又有何顏面說自己是「貴族」?

當然,問題是宋美齡蔣介石的財產與黨產問題到現在還沒有被法律審查,自由時報想要救陳水扁,其情可憫,但要把蔣介石拖下水,還需要加把勁!

最後要補充的是,紐約時報在宋美齡死後引述1948年杜魯門總統的話:
「他們是賊,該死的每一個人都是,美國給蔣介石的數十億美元,他們就偷了七億五千萬,他們偷了這筆錢投資在巴西的聖保羅,有一些也在紐約」("They're thieves, every damn one of them," Truman said later, referring to Nationalist leaders. "They stole $750 million out of the billions that we sent to Chiang. They stole it, and it's invested in real estate down in São Paolo and some right here in New York.")

中華民國的兩位總統都被當成賊,難道不是一種悲哀嗎?

Written by blackjack 2010/7/16

Madame Chiang Kai-shek, a Power in Husband’s China and Abroad, Dies at 105

By SETH FAISON Published: October 25, 2003

P4
The governing Nationalists received considerable American aid, but American officials in China warned of vast amounts of graft among Nationalists. More than $3 billion was appropriated to China during the war, and most of it was transmitted through T. V. Soong, who as China's foreign minister was based in Washington. It later became apparent that the Soong family suffered vicious infighting over the purloined funds.
Madame Chiang traveled to Washington again in November 1948 to plead for emergency aid for the war against the Communists. Yet Congress had recently assigned $1 billion more to China, and President Truman was impatient with the Chiangs and what had become an apparently hopeless effort to shore up the Nationalist government. Madame Chiang never returned to China.
"I can ask the American people for nothing more," she said. "It is either in your hearts to love us, or your hearts have been turned from us."
In her frustration, she publicly likened American politics to "clodhopping boorishness." Coming after years of generous American support, that irritated Truman.
"They're thieves, every damn one of them," Truman said later, referring to Nationalist leaders. "They stole $750 million out of the billions that we sent to Chiang. They stole it, and it's invested in real estate down in São Paolo and some right here in New York."


父貪汙判賠 40年後…封她房子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06.30 04:22 am

胡姓婦人的父親四十多年前擔任糧食局官員,因盜賣黃豆案入獄服刑,導致她的房子去年被法院查封,還要繼承父親當年貪汙的上千萬元,她因而向法院提出異議;台北地方法院以胡父是因刑案有罪附帶的民事賠償,並非借款或保證債務,她無法免除責任,駁回請求。

胡姓婦人指出,父親在她十一歲時便因黃豆案入獄,她與父親情感疏離,且她在七十一年間結婚,跟著丈夫到大陸工作、又陪孩子赴美就學,在台時間不多,未曾與父親同住,不知道父親生前被法院判決要給付台灣省糧食局一千多萬元。

她說,九十五年五月父親過世,她不知道父親留下上千萬元債務而未辦理拋棄繼承,直到去年八月,收到台北地院查封她台北市信義區房屋的通知,才知道父親生前 留下上千萬元債務。查封的房子是她用積蓄購買,她未繼承父親遺產,依據去年新修正的民法繼承規定,由她繼承債務明顯不公平、且已超過五年執行債權時效。

不過,接手糧食局業務的農委會農糧署認為,糧食局當初對胡父提起附帶民事求償,六十二年間就已勝訴並取得債權憑證,胡父要負連帶責任賠償一千多萬元,
農糧署認為,胡婦受過大學教育,知道父親被法院判刑及在監服刑,「父債子還」是中國人傳統觀念,胡婦沒有辦理拋棄繼承就應代付賠償給國家。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胡婦十一歲就知道父親因案入獄,且法院六十二年間就發出債權憑證,當時她已滿十八歲,胡父死亡時她已五十一歲,即使胡父出獄後未與她同住,胡婦仍不能辯稱不知父親生前因黃豆案負有民事賠償責任。

判決並指出,本案債務並非一般私人間的借款或保證債務,是胡父因刑事判決有罪衍生的民事賠償責任,不符合民法繼承的新規定要件。全案仍可上訴。
【2010/06/30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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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气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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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毛泽东不是完人!
2010/07/20 10:45

毛泽东在中共自己的党史上也不是完人!中共自己的决议与评价是“三分过,七分功”。某个程度上,中共敢于公开承认毛泽东的过错,这比国民党处理蒋,民进党处理陈要高明的多,或者说更有政治智慧。

大陆普通老百姓,特别是农民对于毛泽东还是基本尊重的,而文人知识份子中非议却很多(理工背景的反而少)。

既然有三分过错与种种是非,那么何来完人一说?

毛泽东的历史价值在我看来整体是正面的。这种历史意义越是时间久远,越是体现价值。我这里谈的是历史的长期合理性与中国这个整体的利益。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什么道德与文艺腔可以玩,只有冷静的计算国家利益与切实的利弊得失!

但是毛泽东也不是没有历史污点的——大跃进与文革毛泽东必须承担第一政治责任!因为他是国家最高领导人。

虽然如此,毛泽东之外,党的其他领导人也有其相应的政治甚至是法律责任。我更愿意在整体上把当时的历史悲剧算到中共头上,而不是仅仅算毛泽东一个人。

因为这不但不是历史事实,这样的反思也不能防止以后出现一样的情形!

那种文人情绪性的伪“反思”,不但怯懦而且无耻!


方如行义,圆如用智,动如逞才,静如遂意。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0-07-20 13:46 回覆:
「三七開」我知道,不過,共產黨仍然不許真正的進行討論,另外如我提過的馮欽哉,原國民黨二級陸軍上將、1948年任華北剿匪副總司令,1949年隨總司令傅作義將軍投共。沒想到在1958年被劃為右派,1959年因“歷史反革命”問題被逮捕,中共中央1978年明確規定摘掉“歷史反革命”的帽子”,但到現在還不能平反(see 國民黨黑五類的平反之路

對歷史人物的評斷會隨時間改變,毛澤東的地位要繼續升高還要看中華人民共和國長不長進,中國越強,毛澤東的地位越高,目前來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勢是向上的。

蔣介石無論如何丟了整個中國,無論怎麼替他說話,他若像樣,毛澤東何必推翻他。所以,只要中華人民共和國存在一天,蔣介石差不多就是亂臣賊子。

在台灣,蔣介石之於民進黨也是一樣的。

我認為台灣所有人都該看清一點,既然蔣友柏已經不替其祖父辯護了,那些替蔣說話的人難道比他享受到更大的利益?不要再揹著蔣神話了。

國民黨要把蔣介石切割,追究蔣介石的責任,這樣才能重生,就像民進黨與陳水扁一樣。

摸 象 或 (不?) 著 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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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者為王,敗者為寇?
2010/07/19 10:03
陳王拜寇?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0-07-19 11:47 回覆:
成王敗寇是官方歷史的,毛澤東在中國共產黨史上是完人,但海外非中國人與非華人對他的評價至少是獨裁者呢。

蔣介石在中華民國台灣官方歷史與中小學教科書上,最多也只有「二二八」的部份否定而已,蔣宋孔陳在教科書上是找不到的。

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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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介石說「我們要敗在『接收上了』」
2010/07/17 18:34
先介紹蔣介石的幾則新聞
傅建中:哈佛推出英文蔣介石傳
蔣介石的二二八責任
蔣氏新傳哈佛出版蔣介石終究贏了毛澤東
蔣曾昏迷半年 國人渾然不知

介紹一篇楊天石先生對蔣介石日記研究發現

蔣介石為何痛恨妻舅宋子文卻重用貪腐的孔祥熙? 2010年07月06日 09:26

...楊天石先生對蔣介石日記研究發現,“蔣介石與宋子文在大部分時間關係極壞。”

20年代,宋子文是國民黨左派。1926年底,發生遷都之爭,到底國民黨的中國政府是設在武昌還是南昌,蔣介石主張南昌,汪精衛、宋子文主張在武昌。蔣介石派他的軍需官向宋子文要錢,宋子文以軍費威脅,最後,蔣介石只好同意武昌建都。

宋子文當了財政部長、行政院長後,為了平息物價,穩定貨幣,大量地拋售黃金外匯,短短的幾個月,把國庫的黃金外匯用得差不多了。蔣介石發現以後,緊 急剎車,說再這麼花下去,我的家底就被人花光了,所以又把宋子文給撤了。這件事,蔣介石永遠不原諒宋,他覺得孔祥熙雖然貪污,但是畢竟國庫裏攢了很多錢, 但是宋子文把自己那點家底全部花光了,以後打仗買軍火從哪兒來錢?後來,蔣介石一直把宋子文看成他失敗的罪魁禍首之一,就是因為宋子文把國庫的外匯黃金全 部花光了。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0-07-17 18:36 回覆:
台灣的黨產跟在大陸的劫收來源應該是差不多的

抗戰勝利後宋子文的接收與下台

(上略)宋子文從重慶到上海,從上海到平津,又從平津回重慶,再從重慶到廣東,他每到一個地方指導「接收」,視察「恢復生產」、「復興經濟」時,都要義正詞 嚴地宣佈各種指示和規定,但是真正執行命令的又有幾多人呢?因為這些所謂的接收大員、特派員、地方軍政長官們,紛紛利用接收的機會,大發接收財,人們形容 他們是「劫收大員」。

他們搶房子、弄汽車、抓黃金美鈔,一個個像是發了瘋似的。但是這些人所發的橫財比起另一些人來,實在是小巫見大巫。所以宋子文每到一地指導 接收,儘管發的命令再多,盯得再緊,親自審閱接收表冊再辛苦,但是「你有政策,我有對策」,在接收中營私舞弊的「根子」,就在於宋子文本人就是戰後最大的 「劫收者」之一。

宋以政府的名義,對接收的敵偽資產宣佈實行「國有化」,實則是實行少數人的壟斷。紡織業本是中國輕工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抗戰前,民營紗廠極 多。自九一八到抗戰後,日本侵略者在中國淪陷區搶占了大量紡織廠。抗戰勝利後,宋子文以接收的名義,把敵偽紗廠弄到手後,成立了一個「中國紡織建設公 司」,由宋子文派其親信束雲章、吳味經、李升伯為總經理和副總經理。

「中紡」接收敵偽紗廠達六十一家之多,共有紗錠一七五萬八千四百八十枚,占全國總紗錠的百分之四十,中紡所需資金甚巨,一開始就與中央銀行成立二百億元的透支合約,其後中國、中央兩銀行還繼續不斷的資助其資金,且是低利貸款。

此外,中央銀行還供其大量外匯,進口棉花之大部分為「中紡」優先取得。

由於「中紡」油水多,所以許多人都願意到「中紡」公司工作,其職員待遇極高,年底分紅特厚,所賺之錢都為經營者私吞,國家是虛贏實虧的。在 「中紡」之外,宋子文又成立了一個「紡織事業管理委員會」,類似戰時「花紗布局」的機構。民營紗廠須將紗布售予「紡管會」的代理機構「中紡」。每廠配與 「中紡」的紗約占百分之八十,僅餘百分之二十可以自由出售。

另外,南洋外銷換外匯及北銷,均為利潤特厚之貿易,但「紡管會」禁止紗布南運,北運則需登記,實則這最賺錢的生意,均為「中紡」所獨攬,它的贏利很清楚,是來自本廠及民營廠。

除成立「中紡」外,宋子文還讓經濟部和農林部出面,接收敵偽的蠶絲資產,成立了「中國蠶絲公司」。宋還將與行政院根本無大關係的「全國資源委員會」,由經濟部挖出來,使其隸屬於行政院,以控制全國的大工廠和重工業及各類原料。

宋子文在戰後這種利用職權,從接收到為己謀利的行為,打破了人們曾對他抱有希望的幻想。

不僅民營企業人士和一般的公正人士指責他,就連國民黨內的高層也對他不滿,說他從不與立法院商討問題,結果把整個財政經濟形勢,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國民參政會的參政員們,紛紛要求政府公佈清查和接收敵偽資產的數字,以及這些敵偽資產的處理情況,讓政府出面解釋在接收中,「前面封門,後面開門」的現象,並強烈要求處置那些利用接收而大發其財的人員,連國府主席蔣介石(原為委員長)都說,「我們要敗在『接收上了』」。(下略)

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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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路人Juno:硬拗也要有格調
2010/07/17 17:33
呵呵,像你會說「老蔣的話就是法律」、白色恐怖的案當「判例」的人,怎麼能理解呢?

「判例」是什麼東西,你也不懂吧,台灣的法律制度你根本就一知半解,又愛亂解釋,什麼叫「不確定法律概念」你懂嗎?

你怎麼不說我題目把陳水扁與蔣介石並列?

我那句原話是:當然,問題是宋美齡蔣介石的財產與黨產問題到現在還沒有被法律審查,自由時報想要救陳水扁,其情可憫,但要把蔣介石拖下水,還需要加把勁!

後面講的是「把蔣介石拖下水」,前面講的是「自由時報」,你看不懂可以問嘛。

你根本沒看我談jun5238那篇談二二八的,不瞭解這套,還要說什麼?

看你替蔣介石獨裁統治說「老蔣的話就是法律」,還有白色恐怖的案子可以當民主台灣的「判例」,實在離譜極了,這是很沒有民主民權概念的亂扯,這種態度唸法律或解釋法律是很危險的。

建議你從「人是什麼」好好研究起,也少在我面前要求把白色恐怖的案子當民主台灣的「判例」,槍殺「匪諜」「台獨」的事絕不可在台灣重現,用蔣介石手上的血替馬英九辯護,你是在害他,懂嗎?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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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談黨產
2010/07/17 12:37

版主:

我並沒說美國要沒收蔣宋美齡財產,而是談台灣若將蔣介石定罪可追討他家族的財產,看清楚,我只談黨產。

======

當然,問題是宋美齡蔣介石的財產與黨產問題到現在還沒有被法律審查,自由時報想要救陳水扁,其情可憫,但要把蔣介石拖下水,還需要加把勁!

只談黨產,卻在一句話裏把宋美齡蔣介石的財產和黨產並列,有趣。


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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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路人Juno:給你24小時找我的主文明確說美國可以沒收蔣介石財產的內容
2010/07/17 01:31
什麼叫「你又來了」,你不應該栽贓

我並沒說美國要沒收蔣宋美齡財產,而是談台灣若將蔣介石定罪可追討他家族的財產,看清楚,我只談黨產。

這在台北地院已有先例。

至於杜魯門當冤大頭被蔣家汙七億五千萬投資在巴西的聖保羅與紐約,我可沒評論什麼美國該如何追討。

給你24小時找我的主文明確說美國可以沒收蔣介石財產的內容。

至於你說「法律可以追溯」的部份,我看你的概念很多錯誤,請你重看,你法律學到會把白色恐怖的冤假錯案當先例,真是法學教育的悲哀。

我想你既不是美國檢察官也不是中華民國檢察官,不然你會懂的。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0-07-17 01:41 回覆:
我前面給的連結是談蔣介石家族對二二八應負的賠償責任,你沒看過吧,我引的也是台北地院的報導。

我前面給的連結提到二二八家屬控告國民黨,本文則談黨產。

雖然你認為「老蔣的話就是法律」,但我要告訴你,這種獨裁者講的話到現在已經沒有任何效力,而且是溯及的無效。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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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用來沒收陳家財產的法律在蔣宋美齡的時代還沒存在
2010/07/17 01:05

你又來了。

美國用來沒收陳家財產的法律在蔣宋美齡的時代還沒存在,因此美國可以對陳致中下手,但不能對蔣宋美齡下手。

不過依blackjack版主對中華民國國籍法的見解,法律可以追溯。  如果美國也這樣想,或許有沒收蔣介石家族財產的可能。

可惜的是美國檢察官和中華民國檢察官一樣,並不同意blackjack版主法律可以追溯的想法。


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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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宋孔陳
2010/07/16 17:29
4年前Tuesday, May 23, 2006我寫過『這個樣子的宋子文非走開不可」與偉大的台大 』,現在再轉貼台大校長傅斯年先生(1896-1950)寫的<這個樣子宋子文非走開不可>,可以以此看看宋家多亂搞。

**********************************************************

〈這個樣子的宋子文非走開不可〉 傅斯年著

古 今中外有一個公例,凡是一個朝代,一個政權,要垮臺,並不由於革命的勢力,而由於他自己的崩潰!有時是自身的矛盾、分裂,有時是有些人專心致力,加速自蝕 運動,惟恐其不亂,如秦朝「指鹿為馬」的趙高,明朝的魏忠賢,真好比一個人身體中的寄生蟲緊繁殖,使這個人的身體迅速死掉。

國 民政府自從廣東打出來以後,曾辦了二件大事,一、打倒軍閥(這也是就大體說);二、抗戰勝利。至於說到政治,如果不承認失敗,是誰也不相信的。政治的失敗 不止一事,而用這樣的行政院長,前有孔祥熙,有宋子文,真是不可救藥的事。現在社會上若干人士,對於政府的忍耐,實在沒有一個人可以忍耐現狀,而是由於看 到遠景,怕更大的混亂,再死上幾千萬人,澈底的毀產,交通斷絕,農業解體,分崩離析,弄出一個五胡十六國的局面,國家更不能有自由獨立的希望。然而一般的 人總是看現狀不看遠景的,看當前的政治,不看過去的功勞的,所以美英法政府,今天都不是他們抗戰時代的組織。即是能看遠景的少數人,久而久之,完全失望, 澈底覺得在「魔鬼和大海之間」,也只有等死而已。書曰,「為政不於常,道善則得之,不善則失之矣。」

所以今天能決定中國將來之運命者,必須會悟今天政治的嚴重性不在黨派,不在國際,而在自己。要做的事多極了,而第一件便是請走宋子文,並且要澈底肅清孔宋二家侵國家的勢力。否則政府必然垮臺,而希望政府不垮臺,以免於更大的混亂者,也要坐以待斃,所謂¬「火災崑崗,玉石俱焚」,今天良善的人誰無「人間何世」之感?

宋 子文第一次總持財攻經濟,本也看不出他有甚麼政治家的風度,而為人所知的毛病實在不少。然而當時總還有人寄望於他。第一,他雖然也有錢的不得了,當時人的 心中,還總以為他是用的政治地位,以「資本主義社會共同允許之方式」得來,彷彿像法國官僚,從窮小子到大富翁一樣,還不曾直接作了爬手,在他手中財政政策 改變時,沒有先加上一陣混亂,如孔祥熙在改法幣時上海金融市場的怪象,弄得中外騰醜。第二,那時候國內企業在自然進步中,上海銀行業在發展中,他越借錢 (就是公債票等)銀行越要借給他(這是資本主義走上坡路時必有之事),挾著政府力量擴大的憑籍,一切滿意稱心。第三,那時候他雖然做到了財政經濟的獨裁 者,如德國的沙赫特(這是說他的權力,不是說他的能耐),還言並未作行政院長,「總率百揆」(孔祥熙作壽的話)他的深淺,世人未盡知。

接 著,他走了,孔祥熙「十年生聚佐中興」(這是一個什麼人送孔的壽聯),幾乎把抗戰的事業弄垮,而財政界的惡風遂為幾百年來所未有(清末奕劻有貪污之名,然 比起孔來,真正「寒素」得很,袁世凱時代所用的財政人員,如周自齊周學熙皆謹的官僚,並沒有大富),上行下效,誰為禍首罪魁?於是宋氏名聲頓起,「饑者易 為食,渴者易為飲」,與其說是宋的人望,毋甯說是對孔的憎恨。試想當時宋未上台前兩年中重慶的的街談巷議,真正有今昔之感。又看他初次出席參政會,會場中 的人,擠得風雨不通,連窓子外門外都擠上千把人,都城人士的心理,對他是怎麼樣熱望的?稍有常識,稍有檢點,稍通人情,何至於弄到今天,弄到國人「欲得而 食之不厭」,而國家受他這樣的摧殘,不自愛的人,實在沒有過於他的了。他在美國時,國人苦於孔祥熙,所以寄望於他,當時國內的一般人,總以為他對美國有辦 法,對經濟有辦法,而當時自美回來的人,頗說他在美國弄得一團糟,對經濟不會有好辦法,當時的人因為希望太渴了,還多不信,現在久已百分之萬的證明了,還 不止於此呢!

說他這幾年走下坡路的行事(以前也未必走上坡路,只是大家不知道而已),國家人民也隨他走下坡路的損失,真是寫不盡,我也不屑寫,只把他最荒謬之點分解一下: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0-07-16 17:30 回覆:
一、 看他的黃金政策。  他上台最初一件事,是給以前買金子者一個六折,這中間,有小公務員,小資本家,也有大商人,官僚資本家。當時大公報還是有條件的賛 成,我也一樣,寫了一文,載大公報,強調政府在戰時可以徵用私人的資本,但須用累進的辦法,尤其是再想法子找大戶。前者的原則是,國家為戰爭籌款,必須有 錢者出錢,後者的原則是,擔負不能在窮人身上。現在想起來,真正做到「君子可欺以其方」了。累進辦法,在參政會並且屢次提出過,我們強調他更改,財政當局 說,大戶買時化小戶,無法子分,爭執不得結果。假如照那時他的說話,已買者尚可收回,未買者如何可以不加管制?近來,有一天拋五噸,經常是每天幾千條或幾 百條,真正做到他的¬「自由貿易」的原則,然而試問,如果今日如此「自由」,當年何必¬「充 公」?金價的波動,尋常百姓是吃不消的,雖然各處集到上海的遊資許多不易查考,然而一買幾千條的大戶是誰?豈皆不能查出?報載最近風波之掀起是山西幫,傳 說是孔宋鬪法,二分本無好感,何不可查查?自己的人是不是也在中間?是不是因為自己人,一家同姓,一派下屬,一大組合(如美國報所說:"Soong Combine" "Kung Combine") 而無從下手?如其不然,中央銀行賣金子的鐵幕何不可以為立法院,監察院,參議會駐會委員會揭開?我們國家是不是一個金子國,取之不盡的?如其不然,不是還 有別的方法吸收遊資?是不是能和整個經濟政策配合?一旦用得差不多了之後,何以善其後?如果今日之「自由」是,則前年之「充公」非。如果前年之「充公」 是,則今日之「自由」非。所以縱然「不是」黑暗重重,也是無辦法,無見識,無原則。子子孫孫要還的黃金債,他這樣子玩,玩得領導物價,不特不足平抑物價, 反而刺激物價,紊亂物價,至少說來,他是澈底失敗了。

二、 看他的工業政策。  抗戰勝利,他宣言曰,後方工業,無法保持,這是事實,但總要仔細檢點一下,那些確有設備,那些只是玩槍花,分別情形,檢好的收買其設 備,所以答其賛助抗戰自滬遷川之熱誠,這也不是太難的事,正所謂「裁者培之,傾者覆之」。然而他一筆抹殺,不清紅皂白,於是共產黨大得意,高喊民族資家 本。所有收復區敵偽的工業,全部眼光看在變錢上,有利可圖者收歸「國有」,無利可圖者「拍賣」,於是工廠一片停止聲。去年一年,上海小工業,停頓者百分之 七十五以上,今年上半年恐怕要全部解決,他為政府籌款,辦中紡公司之類,只要辦得好,是可以的,那些鬧的,也是要分贓的,不出代價,又借流動金。然而一般 工業在水準上者總須加以維持,不好,改良他,不能坐視其死,更不好,不管他,不能連好帶壞一律不問,政府是有責任的。這是失業的問題,即最嚴重的政治問 題。他毫無根本辦法,聽說新任經濟部長,本有一個「收購成品」的計劃,如生產局。他置之不理,僅僅貨小款,這是把錢投入大海的;比投大海還糟,他們拿去; 好的屯積,壞的又是黃金美鈔,搗政府的亂。省小錢於前,花大錢於後,忽開頭於前,無所措手於後,治病的辦法不做,添紊亂的辦法做去。年前年後一切一躍一 位,最近一躍幾倍,還不是更要多發鈔票?聽說他在做了行政院長後,第一次出席院會,說:計劃不必行者,即不付錢,減了還是費錢;計劃可行者,不必減他錢, 這是神智開朗的話,何以行起來並不如此?為少用法幣,抓得緊,是對的,然而要有經濟政策,使人不失業,無經濟政策之財政政策,是玩不轉的,發大票子,專選 年關,出口加補助,不看美英法律,前者毫無常識,後者毫無知識,再由他這樣下去,三個月後,景象可想,也不忍想,今天連資本家也有許多同情共產黨,開萬國 未有之奇,他把他的政府伺候得這樣子的,人民不必說了,他必中反正沒有人民的。

三、看他的對外信用。  美國人有許多話也是亂說的,但嚴重的話,出於有地位之人,不能不弄個明白,為國家留體面,麥帥的經濟顧問,說他如何如何,他憤然「更正」,那個人又說,宋如不承認,我舉出事實來,所謂(Soong Combine) 如何如何。他便不響了。又如美國紐約「下午報」說他把聯總送中國醫院約調節溫度器幾架搬到自己家?,這幾年東西究竟在那?,他也不弄明白。諸如此類,我實 在不忍多說下去。大凡一個上軌道的國家,原來經商的人一經從政,須擺脫商業,英國制度,不特閣員如此,即一個下院議員(上院是無作用的「辯論會」,故無此 限)如其公司與政府簽買賣合同,其議員資格自然無效。偏偏孔宋二公行為如此,公私難分。「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而「以直導使人,雖勞不怨」。國家困難, 上海經濟難維持,假如自己有清風,仍舊可以有辦法的,辦人也可以取諒於人的,自己無Vested interest 可以制人的,如自己(包括其一群人)又是當局,又是「人民」,他人不得到意外便宜的,皆要反抗的。我向社會廣泛提議,如立法院,如參政會,以及一切人民,都該徹底調查,上海及他地以及國外,所有豪門權族之「企業」是些什麼內幕。他們的營業範圍如何?他們的外滙得自何處。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0-07-16 17:31 回覆:
四、 看看他的辦事。  他在行政院,把各部長都變成奴隸,或路人。一個主管部的事,他辦了,部長不知,看報方知之,真正偏勞得很,各部長建議,置之不理是最客 氣,碰釘子更尋常。他可以說,行政院不是由他組織的,這也是事實,然而如由他組織,不知是那些小鬼呢。他平常辦事,總是三幾個秘書,在上海,總是三幾個親 信,還有他的三幾個「智囊團」,行政大事盡於其中矣,國家命運如此決定矣。我看,他心中是把天下人分做兩類;其一類為敵人,即現行的敵人和潛伏的敵人(Potential Enemies), 其一類為奴隸,中間並無其他,所以他管到那個機關,那個機關的長官便是他的奴隸,至於一切其他人,他都不願見,見亦無可談,開會不到,立法院參政會請他不 來,至于人民請願,更不待說,見人傲慢而無話,似乎奴隷之外全是他的敵人。這樣行政,豈特民國「民主」不容有此,即帝國專制又何嘗可以,只有中國是他的私 產,他才可以如此做的。

五、 當政的人,總要有三分文化,他的中國文化,請化學家把他分解到一公忽,也不見蹤影的,至於他的外國文化,儘管英國話流暢,交些個美國人(有美國人說,看他 交接的是些什麼美國人,便知道他是什麼人)是決不登大雅之堂的。至於他的態度,舉兩件一輕一重的事為例:他大可不請客,既請客,偏無話可說,最客氣的待 遇,是向你面前夾菜,此之謂喂客,非請客也。勝利後第一次到北平,時常在某家,一日,大宴會,演戲,文武百僚地方紳士畢集,他遲遲而來,來的帶著某家之某 人,全座駭然,此為勝利後北平人士輕視中央之始,因為當時接收笑話,尚未傳遍,這事我只可說到此為止。在高位者,這些是要檢點的。

說他不聰明罷,他洋話說得不錯,還寫一筆不壞的中國字(我只看到報載他的簽名),說他聰明罷,他做這些事;難道說神經有毛病嗎?

我真憤慨極了,一如當年我在參政會要與孔祥熙在法院見面一樣,國家吃不消他了,人民吃不消他了,他真該走了,不走一切垮了。當然有人歡迎他或孔祥熙在位,以便政府快垮。「我們是救火的人,不是趁火打劫的人」,我們要求他快走。

各 報載,今日之黃金潮是孔幫與他搗亂,他如退休在上海的「林泉」,焉知他的幫不與後任搗亂?後任未必行,即行,四行在幾種勢力下如何辦事,何況另有他法搗 亂?所以孔幫宋幫走得遠,也許還有辦法,因為假如整頓財政經濟,必須向這幾個最大的「既得利益」進攻的,如其不然,不堪再摘,「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 山」,是最客氣的辦法,「迸諸四九不與同中國」,才是最小可能有效的辦法。我虔誠希望有此事,不然,一切完了!共產黨最歡喜孔宋當國,因為可以迅速的「一 切完了」。然後他就到南京了,蒙古「混同」時代的版圖就要如樣出現了。國人不忍見此罷?便要不再見宋氏盤踞著!

(原刊民國三十六年二月十五日世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