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女王:我會服刑!劉喬安痛哭揭賣淫原因
2017年04月18日 19:52 吳玫穎
太陽花女王痛哭宣布放棄上訴 劉喬安:我會服刑
劉喬安在直播痛哭表示會進去服刑。(取自劉喬安臉書)
劉喬安直播痛哭。
「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先前遭週刊踢爆是援交妹,當時她出庭堅稱「賣酒不賣淫」,遭檢方依偽證罪起訴,今(18日)被判3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但仍可上訴。然而她剛剛突然在臉書開直播宣布:「對於這次判決,我不想再上訴,我會進去坐牢3個月,我會服滿刑期。」
太陽花女王劉喬安賣淫稱賣酒 涉偽證判刑3月
劉喬安因為偽證罪被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她剛剛在直播中表示不會再掙扎,會進去服刑,也希望大家能想想她做錯事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女兒、保護家人,自爆會踏入八大、開始賣淫,完全是因為19歲遭一位陳姓大亨討債274萬,每個月要還15萬,被迫下海。
接著她越講越激動,最後痛哭表示:「進去關的這3個月,我會帶著我的所有課本,努力念書,對不起浪費所有社會資源,我會好好進修一陣子,我會讓自己更好。」劉喬安也想告訴做錯事的人,「我們可以失去很多事,但不能失去自己,謝謝你們,謝謝愛我的你們。」更稱這次最後一次哭泣,自信能再創人生另一個高峰。
(中時電子報)
太陽花女王劉喬安賣淫稱賣酒 涉偽證判刑3月
2017年04月18日 11:20 王己由
太陽花劉喬安成DJ 選墾丁當公開復出第1站
「太陽花女王」劉喬安,3年前遭週刊踢爆是高檔援交妹。(資料照,周綾昀攝)
「太陽花女王」劉喬安,3年前遭週刊踢爆是高檔援交妹,劉女控告週刊報導涉嫌妨害名譽,出庭作證時聲稱是「賣酒」不是賣淫,被依偽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18)日審結,法官依偽證罪判本名劉依函的劉喬安有期徒刑3月。本案可上訴。因偽證罪是不能易科罰金的罪名,法官未諭知劉緩刑,未來判決確定,劉喬安要入監服刑。
《壹週刊》3年前報導本名劉喬安,在北市知名飯店援交,事後劉女出面反駁,聲稱只是單純賣酒,怒控週刊記者設局、涉嫌妨害名譽,《壹周刊》事後公布約出劉女的LINE對話、照片反擊,但劉女在北檢偵查時以證人身分出庭,仍說自己是去飯店賣酒而非賣淫,結果檢方認定劉女做偽證位法起訴。
劉喬安去年被控跨國媒介賣淫案,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依兩個「圖利媒介性交」妨害風化罪,判她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
(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