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法務部長馬英九:這件案子本人非常關心,但是....
2006/03/19 15:16:39瀏覽3069|回應5|推薦19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ilingwu&aid=209322
 引用者清單(2)  
2008/01/31 12:57 【阿嬤後援會】 法務部長馬英九 來函照登
2008/01/17 08:43 【台灣司法◎人間煉獄】 再度敬呈 馬英九先生

 回應文章

法務不長
只出一張嘴我也會!
2011/12/30 22:10
馬英九今天在總統第2場政見會說,有貪污就有特權,不公平、弊端產生,香港、新加坡可以杜絕貪污,為何台灣不行?香港有廉政公署,新加坡有廉政調查局,台灣的相關機制一直難產,今年7月成立法務部廉政署,就是把肅貪進行到底,不怕家醜外揚,主動偵辦到底,掃蕩選舉賭盤及買票,沒有選舉假期,要讓官員不敢貪、不能貪。

今天恰好也有一位執業二十五年律師的張冀明踢爆司法黑幕。「兩邊都是市井小民(互告)才有正義,碰到財大氣粗的人,正義就很難,」張冀明嘆息,「法條再多,也比不上金條。」

今天台灣司法的不公,你我皆知,馬英九被起訴時他也知,不然那時他怎會說『善良人徬徨無措,邪痞者梟叫狼嗥,在這個正義已遭政治綁架的時刻,憤怒已成了我們最後尊嚴之所繫』。?但之前之後他都只是只出一張嘴!

只出一張嘴我也會!

Worksuperhard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真的“懂“法還是真會“玩“法
2011/04/15 14:30
滿紙荒唐太極拳。講了跟沒講ㄧ樣。您需要的是行動、不是一堆法律說詞堆積出來的講義。我們又不是要求教於“馬教授“、而是要有魄力的馬部長動起來!越看越氣!

楓脂香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非常關心但無法表示任何意見
2008/02/01 16:22

又是標準的官版書箋

不是他不關心沒關心

而是

無能為力

既然連當時的法務部長都無能無力了

以後也是一樣

依法辦理


Reed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曾經身為法務部長的馬英九
2007/08/02 05:30
對於特別費案,強調他「根本沒有犯罪,因為既沒有犯意也沒有犯行,檢方至今所提證據都不足構成他犯罪,對因莫須有的指控而遭起訴,只能用痛心疾首四個字來形容。
馬英九認為「檢察官扭曲事實,強調對他來說清白受到質疑,比失去生命還要痛苦。希望這樣的冤屈﹑痛苦到我為止﹐合議庭能查明真相﹐還我清白。」

不沾鍋法務部長馬英九,如今是否真能感同身受?

敬請人道支援 我卓越不群的母親

八旬阿嬤
【台灣司法◎人間煉獄】部落格

麥芽糖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好官
2006/03/26 05:33
馬青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