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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8 16:39:44瀏覽1545|回應7|推薦28 | |
文/怡克納米斯 2010.01.08 繼文創法的貼政策之後,政府又力推勞基法翻修,六大行業禁用派遣,奇怪,我們政府的政策,似乎一直開倒車和退步! 消費券的經濟政策確定失敗,文創法的補貼政策毫現實與理論依據,勞基法的修訂,還是看到一樣的結果! 為什麼政府單位要一意孤行? 我不曉得勞基法為何要限定派遣,這六大行業是必然是妥協後的結果(保護既有勞工),至於,基於什麼理由要限定不能使用派遣人力,安全嗎?又看不出來!被限定不能使用派遣人力的行業,就是被保護的行業,既有保護何來競爭力? 在就業市場景氣低迷的情況之下,一定有某些數量的求職勞工願意接受「派遣」,這些邊際勞工本來就是在就業市場受挫,但沒人會說派遣勞工一定是低知識階層勞工,有些只是因為結構性失業,必須壓低身段當個派遣勞工啊! 派遣市場一被限定,不就把那些邊際勞工一股腦兒趕到邊緣之外? 上回的血汗工廠限定不能雇用童工,各位猜想會發生什麼社會成本?既然糊口飯的機會都沒了,那麼活在世上,有啥意義可言呢?家暴、虐童的社會事件會鐵會層出不窮,這樣會比較好嗎? 天生我才必有所用,政府幹嘛干預勞力市場,剝奪工作權,真的吃飽沒事幹嗎? 法律專家說個話吧?這樣有「違憲」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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