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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你罵我,你要付錢?
2007/06/23 10:40:21瀏覽1791|回應0|推薦13

文/怡克納米斯  2007.06.23

昨天JC鮮師(錢世傑)透過MSN傳了個訊息給我,找我就城邦裡的言論攻擊事件提出一點經濟學上的看法。

經濟學在處理問題上,基本上都是用錢來表達。

過去,寇斯提出交易成本論,他認為如果沒有交易成本的話,財產權屬於誰並沒有影響,有影響的是當交易成本存在時,財產權的歸屬問題,這個是屬於法律經濟學的範疇。

假設,名譽屬於財產權的話,因此,妨害名譽的一方,就必須付出賠償,這應該已是定論,只是經濟學上認為,侵害與受侵害的一方都可以進行交易,來讓自己的效用極大,因此寇斯提出有名的火車與棉花田的論點,討論排放火花權力屬於誰,透過協調與交易,可以讓火車公司與農民效用極大。

在攻擊言論的行為上,我們會說誰有攻擊言論的權力,所以會有封口費的產生,也就是說當言論攻擊造成當事人的損失大於付出一筆封口費的話,有些人會願意付出這筆費用,想必之前的鴻海與蘋果日報記者之間的問題就歸屬此類。這時候,記者無法出書的損失就由封口費來補償,所以效用提高。而企業因為出的封口費代價遠小於整體的損失,所以效用也提高了。

經濟學就是這麼現實,用錢來衡量。

所以說,攻擊言論的所有權屬於誰呢?我認為我們這種小作家和小老百姓當然主張屬於我的,所以,假定有人攻擊我,損害我的名譽的話,不管根據法律或經濟學上的規定與定義,我都會向對方求償。換句話說,攻擊者是向我購買攻擊言論的權力。

用錢來看,很俗氣,但就是這麼簡單有效!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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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igcrab&aid=104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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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5 00:03 【貓言貓語】 網路名譽權 vs 譭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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