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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的另類思考:檢察官應知何謂資訊不對稱
2007/05/29 08:53:00瀏覽1806|回應2|推薦12

引用文章這名女子跟你有仇嗎?


文/怡克納米斯

阿傑老師提的這樁案例是兩個資訊不對稱所造成的,建議法官和檢察官去學學什麼是「資訊不對稱」!
我們購買電氣用品一定有個「保固期」這是為了保障消費者在一定期間內電器故障時可以免費維修的管道,試問,誰比較懂電器?消費者不懂,法官和檢察官也是消費者,當然也是不懂,所以,一樁電器起火的案例,規則為消費者不當使用,恐怕有點牽強,或明知故障而不修理,也是牽強,因為檢察官必須舉證消費者「不當使用」(何謂不當使用?一天用24小時不關機?365天不關機?)明知故障不修理(哪裡故障?)所以,檢察官只知死背法條,完全悖離事件本身的事實。
根據檢察官的看法,電器買回家裏,過了保固期,消費者只好小心點,免得故障起火被起訴,但這和製造商無關,因為過了保固期,所以算消費者倒楣?
台灣的電力供應標明是110伏特交流電,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去統計電壓的變異情況,你會發現變化真的很大(檢驗標準差),但是檢察官知道電壓的變異情況足以燒毀或毀損器嗎?答案是可能的!當天是否打雷,也可能會燒毀電器,屋內空氣潮濕也會造成電器短路,這些諸多因素,想必檢察官也是處於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之下,那就得請問該案的檢察官,這些因素是否應該一一檢視呢?


消費者並沒有專業能力去檢視電器故障是否已經發生,而所謂的故障(以電視而言)對消費者的認知是無法收視叫做故障,而故障的原因有很多種,且故障是一種進行式,是一種慢慢持續的狀況,消費者怎有能力知道「何時」應該檢修呢?且電視是一種耐久財貨,經驗上用個十年還不至於會故障,要是會故障的話,勸阿傑老師家中的電視趕緊換新,免得萬一故障出事,還得吃上官司...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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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igcrab&aid=990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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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克納米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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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很有興趣啦
2007/06/01 14:11
JC鮮師
我是很有興趣啦,咱們各寫一半,您負責主軸,我加油添醋...
但也得等我手上這本研究報告和巷子口經濟學寫完後了,努力在這個月中雙雙完工,加油中!


J教授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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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應該來學經濟學
2007/06/01 11:40

我也不懂資訊不對稱,呵呵!

有機會來寫本經濟與法律的對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