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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進!陪審員,請進!
2008/09/08 17:05:42瀏覽213|回應0|推薦1

請進!陪審員,請進!

來美二十年,不知被徵召當陪審員多少次了。聽說十八歲以上的公民,只要沒在法庭內陪審過,大名便又會被拋回受召的名單內,但我這樣一兩年就中獎一次,不禁要猜疑仍是有張「黑名單」,否則我怎麼這樣幸運呢!

再次徵召上「戰場」時,我死皮賴臉地硬拖延一年,無法再耍賴後,才乖乖回函,到隔壁小鎮法院盡我公民的權利與義務。

陪審員通知單上要我123日禮拜四下午三點後,打電話到某某號碼聽錄音,聽聽是否必須隔日上法院當陪審員。

我把禮拜四打電話的「Jury Duty」的大事以紅筆寫在廚房牆壁的行事曆上,提醒自己不要忘了。沒想到那陣子我正好很忙,教會年會的報告必須在那個禮拜五編好與印妥,我整個心思都放在那本報告上。

禮拜五晚上,當我把整盒裝訂好的報告書從影印店拿回家,鬆了一口氣,走進廚房,才看到牆上那幾個大字。

我剎時愣住,我竟然向司法機關放鴿子。各種不妙的後果走馬燈腦裡閃過,我整個人忍不住慌亂,整個胃不管翻攪,噁心想吐。

丈夫問我怎麼了,我指給他牆上的紅字。

「怎麼辦呢?」我哭喪著一張臉。

「等禮拜一再說了。」老公上一向樂觀,「放心,不會怎樣的,我不相信這種情形別人沒有過。不要擔心,禮拜打電話問就是了。」

我依然慌亂。從小到大,我都是一個「不會越線的人」,半吋都不會超過,一個四四方方的人。

我這個「奉公守法」的人竟然「知法犯法」!

即使晚上十點了,我還是死馬當活馬醫,打了電話,希望奇蹟出現,卻只有冷冷的機器錄音。我只好把法院寄來的通知書仔細讀,白紙黑字竟寫著,「未按時報到,可罰款至兩千元。」

為此,整個週末,我過得很慌亂。

禮拜一,我一大早便起床,怕電話裡講不清楚,我決定乾脆自己上法院一趟,自投羅網。

那天,戶外溫度華氏十度,我心情同樣冷冽。

為了看起來像是一個認真、敬業的人士,我將自己打扮得很是職業婦女,灰色套裝,黑色長大衣,黑帽,紅圍巾,提著公事包,還特別把那份讓我忘記一切的報告書放進去,證明自己確實是忙忘了。

一大早,法院就像菜市場,人來人往,經過繁瑣的安全檢查後,我戰戰兢兢地自求處分去,那些穿著制服到處走動的警員,著實讓我心虛。

陪審員報到處位於地下室的角落,不走進門便「走投無路」了。

我沈重地來到門口,室內坐滿人,都是準時來報到的順民,不像我這樣慢了好幾天的。

我很慎重地向門口桌後那位先生說明我的情況,說我應該禮拜五來的,但忙忘了。

那人靜靜地看了我幾秒,轉向室內那些人,大聲說:

「各位先生女士,我們這裡有有一位walk-in jury,應該上禮拜五報到,卻忘了。你們說她有罪或沒罪,應不應該關起來?」

頓時笑聲四起,有人隨即附和:「有罪,有罪,關起來,將她關起來,關到監獄去!」

我覺得我的臉快熱炸了。

那位先生馬上饒了我,「開玩笑的啦,不會關妳啦!妳既然來了,就這裡登記報到吧!」他給我一張紙,我是第二組13號,要我一旁坐,跟著大家等待。

不知等了多久,終於有人進來,向我們講解麻州的陪審員制度,播放一段司法制度錄影帶。結束後說今天要審的案件不知是否成案,他等一下會再進來通知我們。

麻州首創一人一天一案制度,要審的案件若是審前和解或流產了,便可回家了。等了半世紀久後,第一組人先被叫出去了,第二組的人繼續等。又等了半世紀長後,那人進來說我們要審的案流產了,應該可以回家才是,但要我們再等一下。

沒想到那人再進來時卻說,本來應該一人一案的,不知怎麼了,仍必須留下來審另一件案子。但因為已近中飯時間,要我們先出去吃中飯,下午一點鐘再回來原地集合。

天寒地凍,我懶得再開車出去找東西吃了,便提著我的公事包隨便走走,參觀法院。

一點集合,我準時回來原地,卻還是等待。法院就是如此,陪審員或犯人,大家一起等。

終於有人進來叫我們了,地點是樓上的一間法庭。

來到法庭外,等待時,有人從另一間法庭出來,認識我們這組人中的一位,兩人便開始閒談。原來那人認識那個案子的被告者,所以沒有被選上。

不久,我們被叫進法庭,一群人魚貫進入,坐在最後面幾排。

法官大人進來後,一段起立、坐下與說明程序,才進入甄選階段。

我們有機會陪審的是一個酒醉駕車的案件。

檢方與辯方開始甄選他們認為適合的陪審員。

被叫到名字的人便站出去坐到前面陪審團的位子,雙方檢視其資料,一陣耳語以及問那人一些問題,再決定那人是留下或離去?

緊接著,都是重複同樣的程序。我看著我旁邊的人一個個被叫到前面去,有的人留下來,有的離去。

慢慢地,人越來越少了。

隨著人數的減少,我開始不自在了,覺得自己也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也不曾說自己不會講英文,怎麼這樣「沒有人緣」呢?

法官終於宣布甄選結束,說剩下的人可以走了。

我看看前後左右,就只剩我一人,我竟然是唯一沒被看上眼的人。

我乖乖地走出法庭。

走沒幾步,法庭內有人追出來,叫我進去一下。

我嚇了一跳,沒有人緣難道也有罪?

我誠惶誠恐走進法庭。

只見法官大人向我說了一句:「謝謝妳的幫忙。」

幫忙?

我不知自己幫了甚麼,只知道我「很沒面子」地「白忙」了一天。

我雖然無意當陪審員,但我畢竟也花了一整天,至少也該讓我坐到陪審團的椅子上,讓他們隨便問我一個問題,然後我便很跩地隨便找個藉口說自己無法勝任,然後我才鞠躬下台嘛,怎麼就這樣被人「疏忽」?

走出法院,天快黑了,溫度更冷了,想到不久我便會收到一張三年不必當陪審員的證書,因為我已經「陪審過了」,或至少已「試圖」陪審過了,心情不禁開始暖活起來。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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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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