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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核四與擁核四的理由
2021/12/14 19:55:23瀏覽4777|回應3|推薦8

看了昨天傍晚侯友宜發文。公投第17案「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應回到就事論事的討論。

正反兩造都承認,核四廠正下方有S斷層存在、以及外海有長達90公里的活動斷層,這個斷層,是在311福島核災後,立法院督促經濟部調查全台四座核電廠地質狀況後才發現。但S斷層是否為活動斷層?及外海90公里活動斷層會如何影響此S斷層?由於台電只用聲波測勘調查海床的樣貌,未調查地表以下的構造,也無法定義地表線型的變形時間和尺度,外海90公里斷層與近海陸地的關聯也不在研究範圍內,資料不足的情況下,地質學家無法給出明確答覆。正方雖說S斷層為活動斷層苦無證據,但同樣的,S斷層非活動斷層,也苦無證據。

中天新聞找來的台大地質系教授魏國彥說,S斷層左方低速帶是被S斷層所切斷的,證明S斷層發生較晚,建議以挖溝槽探勘方式釐清。同樣是台大地質系教授陳文山說,若要地質調查,須把上方廠房打掉,包含此S斷層與左側的低速帶都開挖探勘,過程需要3、5年,但魏教授說在左側下方開挖就好,沒說需要多少時間。

由於2013年台電根本未做完整地質調查,沒有進一步開挖,雙方各說各話,當然不會有結論。

重做地質調查,需要時間、經費,就牽涉核四重啟的時程。正方黃士修喜歡拿一份聲稱台電內部文件「核四重啟初步規劃書」告訴民眾,2~3年就可以放燃料棒並測試後商轉。但台電發聲明,這份規劃書是造假,是真是假,各說各話。但退步言,即便這份文件真的存在,黃士修也承認僅有核四廠1號機能2~3年內放燃料棒運轉、不是整座核電廠,他也刻意不提規劃書甘特圖下方寫需3~4年地質分析。可見公投理由書寫3年內商轉,實際上並未算入地質探勘、環評、測試運轉至通過的時程。

正方說,地質探勘、環評、測試運轉這些時程都可以同步進行,所以3年內就可以解決。但正方沒有告訴你的是,專案管理,有所謂的dependency(相依關係),的確,有些項目可以同步進行,但有些項目必須先做完A、才能做B、C,例如:要先開挖探勘了解地質狀況後,才有辦法做環評,更何況鑿井探勘可能須先把上方廠房打掉。

再說到核四工程,監察院100年財調0056號調查報告就提到管線過密、空間狹小的問題,陸續報告也提到,施工部為因應經濟部的時程壓力,所以移交前的測試只有一小部分,其他功能如人機介面、警報測試、邏輯測試等,都是移交後才試運轉,所以試運轉測試就產生大量問題,許多故障設備送回原廠維修,但馬英九在104年封存核四,未通過的項目後續沒有處理。黃直接在公視辯論會說1號機已完成商轉測試,講得一副隨時都能放燃料棒,顯然與事實不符。

綜上,重啟核四時程,恐怕不是正方所說的3年這麼簡單。可以預期是曠日廢時、勞民傷財的一項錢坑工程。

[補充]正方告訴你「核四開起來中火關一半」。然而,今年剛結束的COP26要求世界各國在2040年淘汰燃油與燃煤電廠,台灣規劃高雄興達電廠2025除役、中火2035年除役。承上,我們幾乎已確定重啟核四時程不是3、5年這麼簡單(反方保守估計是15年),沒人能保證地質開挖後的狀況,就算順利完成所有流程也將近燃煤除役時間了,核四真的來得及拯救空污嗎?你可以說那就趕工,上面調查報告也看到了,核四出這麼多問題,就是不斷趕工的結果。

黃又喜歡拿台電與奇異公司的仲裁敗訴,證明核四廠設備無問題。但實際上,仲裁是處理廠商履約項目、金額等問題,仲裁結果並不能證明核四的安全性,核四安不安全,並不是仲裁庭要判斷的範圍,能判斷核四安全性的,只有原能會。黃自詡理工組科學人、瞧不起文組生,其法律知識的淺薄程度,可見一斑。

正方接著又說,若核四工程這麼多問題,那麼投下同意票就可重啟、來調查弊案,又是另一個誤導大眾的話術。事實上,監察院對核四的調查報告從馬政府時期從沒停過,黃士修不也在上個月告發許永輝處長了?可見調查弊案顯然與啟封無關。若真要查弊案,為何當時提案主文不是「你是否同意調查核四有無弊案?」

在公投理由書提到的那份20年前聯合報「美國不能?扁語震撼美能源部」報導,全文約5、6百字,正方拿來證明核廢料很安全、可以再利用。那份報導我拜讀過了,裡面提到,美國可以協助移轉「處理高階核廢料的技術」,但最終深埋處置場呢?還是沒有解決!至於核燃料97%可利用,會產出鈽,也就是核子彈的原料,所以報導說,美國不希望再利用。

有關高階核廢料的再利用,在黃士修創辦的核能流言終結者網站提到,核電廠用過的乏燃料棒,處理流程需經數年廠內水池冷卻、接著裝桶中期貯存約數十年,最後找個地方深埋至少隔離幾十萬年,而在最終處置前可選擇「再處理」或「核種異變」,然而再處理的技術不成熟且成本過高、核種異變過程會產生新的核廢料,均無法取代最終處置深埋。正方自己也承認再利用不切實際也不可行。

一路看下來,正方唯一有道理的,大概就是「抗中保台說」吧!黃說,台灣過度依賴天然氣,會產生國安問題,若習大大斷了天然氣LNG船航道,台灣可能面臨停電,他才是真正的抗中保台。(朱立倫可能會討厭你)

但是,正方講了那麼多,還是沒有處理核廢料的問題,一句「核廢料放我家」就是都市人在講幹話。台灣目前還沒有高放的選址專法,而依照低放的選址規定,核廢料不能放在人口密集處、放偏鄉須經過地方公投,如果真那麼多人願意「給我補助核廢料放我家」,為何台東、金門的公投辦不起來?顯見正方說法不負責也不切實際。擔任11年核安委員的侯友宜也說「如果沒有辦法去處理核安,沒能力處理核廢料,我們就沒有辦法去談核電。

公投對事不對人,政黨會輪替、政策會延續,若因討厭誰而投下賭爛票,教訓的是你我納稅人,而不是某特定政黨。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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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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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用功
2021/12/22 15:39
這麼用功寫政論部落格的人很少了。
北客(b008df58) 於 2021-12-22 19:11 回覆:
謝謝肯定,下一篇原本想偷懶的,看來得斟酌一下了,哈哈!

rrrrrrr
等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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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7 02:33

核能的話 中國會轟炸核電廠造成核災

不是更恐怖?


ski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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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7 01:11
核廢無法處理,
所以現有幾座發電中核電廠應該停止發電,
以免繼續產生核廢,
這樣大家就可以高枕無憂了。
北客(b008df58) 於 2021-12-17 14:15 回覆:
核二廠1號機今年6月提前除役,就是因為乏燃料棒無處可去。燃料池滿了!核二廠一號機「提前除役」https://udn.com/news/story/7238/5566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