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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2 12:20:33瀏覽960|回應0|推薦9 | |
教育部的中文文法手語想要一統自然手語,可是自然手語卻像小強一般,就是不聽使喚,仍然悠遊於聾人社群。聾人文化受到誤解,自己卻又難以申辯,造成現在尷尬的場面。我們在一個晴雨(影射自然手語與文法手語)莫辨的環境中學「手語」,想的是學台灣自然手語,卻又擔心學到中文文法手語。 101-04-21 第九天的手語課,同樣是黑馬及解老師。兩位老師都很熱心,很認真教導。正對著投影機迎面射來的強光,老師仍然瞪著眼睛注意學員們的手形、手勢,一發現不對,馬上提出糾正。例如,教「孔子廟」時,我一時手忙手亂,「孔子」是打對了,可卻把「廟」,打成「庵」。黑老師眼尖,馬上發現了。 位置與方向,是手語溝通最重要的四項要素之一。如果不知在手語進行的過程中適時表達主詞、受詞的位置及方向,就很可能產生相反的誤解。例如,貓捉老鼠,這句還好,如果沒交代方位,大致不會被誤解為「鼠捉貓」,因為自然界的現實裡並沒有「鼠捉貓」這回事。但是,如果是夫妻吵架,可就要小心了。因為生活中,夫罵妻的有,妻罵夫的也不少見。方位若是沒交代清楚,結果是不知誰罵誰? 擔任翻譯的中聰老師如果翻得不太接近原意,解老師都知道,且立即表示「不對」。我請教翻譯的老師,解老師何以懂她翻出來的口語,翻譯的老師說應該是讀唇,不簡單啊! 對於文法手語、口手語,我還是感覺蠻迷惘的。啟聰學校的聽人教師自然地會使用口手語(教育部認可的「綜合溝通法」),這對聽力很低的學生而言,其實就是文法手語。在環境如此的情況下,聾生會漸懂一些文法手語,可是碰到專用名詞,如「折舊」,照文法手語打兩個字,「折」,「舊」,肯定沒人懂,勢須還得回到自然手語解翻一番。我查閱台北市勞工局教材是打:用/過/降價(第二冊,第141頁)。 台北市勞工局的手語翻譯教材正面迎戰教育部的文法手語,書中處處,隨時講解自然手語與文法手語、口語的差異處,並且說明從事翻譯時要如何在兩者之間轉換。 我是聽障生家長,我學手語不是為了好玩或打發時間,而是因為現實需要的驅使。又因為過去工作上形成的習性,上課三次(天),我就一直感覺怪怪的,直到第四次岑老師帶來幾本參考書介紹給學員。其中台北市勞工局這套印刷及內容最精美,我選了它。Bingo! 它就是一本介紹 TSL 台灣自然手語的書,棒! 去年,讀林寶貴教授的《聽覺障礙教育》一書,還以為手語就真的(應該是?)有兩種,自然手語及文法手語。 今天,我是興奮的。就我這個學手語才兩個月的未來的手語素人而言,竟然在台灣早就有研究報告質疑
今天(4/22)早晨,我在網路晃到一篇文章,邢敏華教授的《手語在普通教育與特殊教育學生的應用》,這篇文章發表在民國93年11月12日,那時,我的孫女尚未出生,而直到此時此刻,之前我也沒看過這篇文章,可是裡面的論述已提到這兩個月來我滋生出來的疑惑,包括因為國家是由聽人在統治,有意無意之間,對聾文化加諸了暴力行為,雖然我知道這些聽人的出發點原是好意的。 有興趣的來訪者可以從這個網址下載這篇文章。 醍醐灌頂
2010年七月在加拿大溫哥華的國際聾教育會議(ICED)(黃玉枝,2011)。此會議的焦點為大會提出抵制1880年第二屆ICED在米蘭會議的宣言(該宣言指出口語的重要性,貶抑手語。從此,世界聽障教育的教學溝通模式由手語法轉變為口語法;且校內止手語的使用;導致需要手語的聾生自卑,影響力深遠)並提出「聾人的參與和合作的新紀元」之宣言。 新的宣言包括:呼籲所有的國家接納手語為合法語言,家有聽障生的家長要瞭解和賞識聾文化與手語、加強讓聾人參與聾人各生活面的政府決策過程。 此舉讓人省思,經過了一百三十年漫長的等待,聽人教育界終於還給聾人的文化及其語言--自然手語,一個公平的地位。甚至有人呼籲:聾教育不要再錯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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