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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語劄記(X45):文法手語是 Glossy Deceit
2015/07/29 09:49:16瀏覽646|回應0|推薦6

Glossy Deceit 就是「似是而非的欺騙」。這片語的形容詞 glossy 本字是 GLOSS,而 gloss 正是英文裡指「使用自己精通的語言來註釋目的語言(你想學習的那個 target language)的文字記載」。以我們學習台灣手語為例,gloss 正是我們觀察聾朋友打的正牌手語,台灣自然手語,為了我們(主要是聽人)複習(因為很少人過目不忘)的需要及方便所做的文字記錄,在台灣,一般都說這是「手語句」。

以前的人,只在初中一年級才開始學英文,我也是。上英文課時,都偷偷地把老師的英文發音,用注音符號抄在另一本簿子裡--當年老師並不鼓勵用這種方式,她說,理由是,你們回家後,用國語注音「重現」的英文發音一定跟真正的英文發音有距離。但是,一般小孩沒辦法,那個年頭錄音機一大台,價格也不是普通人買得起,用注音符號標英文發音是當年我們唯一的方法,沒有錄音機,坊間也沒有人賣教人說英語的錄音帶。

當年的英文老師所言不假,十幾年、幾十年後,我們這一批人不只說的是「台灣狗語」,英語也是「清溝裡去」或 Chinglish。


過去三年學台灣手語,雖然開始不久就發現「文法手語」的不對勁,但也沒能很清楚地說明為何「文法手語」有問題。直到最近半年,因為有機會參與語言(手語)的一個研究專案,從語料的轉錄(transcription)裡讓我找到清楚而有力的證據--用「文法手語」來學「手語」,即便學到某種「手語」,那也絕對不是真正的,來自聾社群從其社會活動自然發展出來的手語。

聽人學手語,自然而然使用中文來記載聾朋友打的手語--包括單詞,乃至整句。我們的「手語句」就是針對學習手語而出現的「手語 GLOSS」。

反過來說,教育官員認為教聾生依照中文語序,創造出文法手語」,用手部動作(表情、位置、方向、力度都沒了)來「註記」中文的「中文 GLOSS」。這種使用手動作來學中文的「中文 GLOSS」不是說不可使用,而是說,它只能是一種過渡期間的方便法門,使用期應該愈短愈好,要儘早跨過中文的門檻,直接以中文學習中文(學英文,或其他任何一種外語,也都一樣。)

錯的不是「文法手語」本身,而是教育當局拿它來大肆推廣,不但把「文法手語」當成正牌手語教給聽人,還更進一步,在啟聰學校,只教聾生這種「文法手語」。更走火入魔的,還編製一套以「文法手語」推砌出來的「成語手語」(或是「手語成語」?doesn't matter. 反正,就是中文成語用手動作註記的 GLOSS)。

假設說,有某位聾朋友用盡心力學了幾個「中文成語的手語呈現」,然後打出來給人看,這時,只有一個條件才能發生作用--對方,不論是聾或聽,也要是學過、記得這一個打法就是對應到某一個中文成語。試問,茫茫人海,你找得到,碰得到這麼剛巧有這麼一個剛好也懂您學過的「中文成語」的貴人嗎?


「文法手語」不是這世上唯一的 Glossy Deceit,來看看這一本《用中文說日語》是蝦米(蝦米,是台語的「什麼」,比較正式的寫法是「啥物」,但會的人應該不多)書。

「喂~這裡是福原家。」
「もしもし、ふくはらです。」
「謀吸謀吸,敷哭哈拉得司」
如果我來 gloss,「摩西摩西,福庫哈辣類蘇。」才比較接近原音。

那麼,以後家裡電話鈴響了,是不是要先想一下「謀吸謀吸,敷哭哈拉得司」,然後把日語發音的 accent(重音)跟 intonation(聲調抑揚)都一概不予理會?

少數雖然一開始學文法手語(或更早的手語歌)的聽朋友到後來也能很順暢地跟聾朋友溝通,這可能有兩個因素。

  1. 他(她)在跟聾朋友互動之中,再學到了真正的自然手語,單詞及整句。
  2. 比較年輕的聾朋友,因為在校也被教給文法手語,也能依中文語序打「文法手語」。

重點是,好像,或「應該」,沒看過聾朋友之間彼此打「文法手語」的。即便有,也只在年輕一代的身上,因為他們也不會自然手語(的打法)。

語言是文化的承載體。中文的漢字及其(單音的)語聲承載了中華民族五、六千年的文化。即便清朝把中國帶入亡國邊緣,卻因為外國人消滅不了漢字,而使中國人得以劫後餘生。

只有自然發展出來的「自然語言」才能代表那一族群生活的全部,是他們生活的寄託,生命的光華。

( 知識學習語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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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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