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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手語劄記(8) - 手語的道與路
2012/04/19 11:53:37瀏覽445|回應0|推薦4

「手語的道與路」要怎麼比?口語既然把「道」跟「路」分列,已經表示是兩樣事情,可是在手語表達時,如果不知交談內容,或其上下語,大概比出來的就是「手語的道路」或「手語的路」。手語與口語是截然不同的語境,手語、口語的教與學,應該分開,不應混同,我們的聽障教育政策顯然陷入了這個泥淖。

現在談談我所認為的手語的「道」與「路」。這裡,「道」是指「真理」,而「路」就是學習的路徑。

自從開始在中聰學習手語以來,整整兩個月,披星戴月,我在手語叢林裡坎坎而行,終於找到了答案,手語(應該)是什麼?以及,學習的道路應該怎麼走?

自然手語是聾人賴以交流溝通的工具,有其形成的背景,應該保有它作為一支獨立的,聾社群母語的語言地位。

  • 聾人聽覺有困難,生活中不得不以視覺為主,形成了視覺語言應有的語順。
  • 以肢體表達,速度遠遠不及口語,所以手語必須濃縮其字詞,另外藉由表情、方位及動作的添加,以不輸給口語的速度來完成溝通的任務。
  • 台灣自然手語應該發展自己的 TSL 文字,以利於 TSL 的改進與傳承。

弄巧成拙的中文(文法)手語

教育部的中文文法手語設計的初衷是因應中文及華語在聾校的教學,不知何故,卻扭曲成想取代 TSL 的魑魅魍魎。林寶貴教授在其著作中說「為改進自然手語所寫出文章的錯誤、顛倒、省略、措辭不當等缺點,最好用文法手語,按照口語的順序,逐字、逐語打出來」(聽覺障礙理論與實務,第64頁)。

以林教授之資深,不可能不察中文文法手語與台灣自然手語差別何在及何以存在,然而,自民國六十年代,推行中文文法手語成為台灣聽障教育的政策以來,影響所及,在校園所做的田野調查,顯示年長者使用自然手語多於中文手語,而年輕、年幼者漸趨習於中文文法手語。

問題的中心是,聽障朋友出社會後,日常溝通還是回到自然手語,頂多,因為社會變遷之快速,新的事物及外國語言的侵入,自然手語因應不及,只好逕以文法手語表達,可是這僅為整串溝通中的一小部份,作為自然手語中表達新詞的替代方法罷了。台灣手語的結構仍然是自然手語。

「在」、「的」、「因為」以及「嗎」要不要教?

  • 教聾生學習中文華語時,要!因為中文口語的語法就是如此。
  • 教聾人或聽人學習手語時,不要!不應該教!因為手語的結構沒有,也不應有這樣的語法。

為什麼台灣自然手語被不公平的對待?

原因極可能是沒有自己的文字,無法記載,無法傳承,難以擴散並形成統一的字詞,因而被沒深究真理的聽人渲染成自然手語儘是缺點一籮筐,似乎捨棄自然手語,改學、改用中文文法手語才是康莊大道。

事實不然

教育部一統台灣手語的行動始於民國 64 年,三十餘年來,投下大批人力物力。可是,作為國家首都的台北市,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於民國 90 年開始編輯《台北市手語翻譯培訓教材》時卻完全遵從自然手語,還大篇幅解說自然手語與中文文法手語的差異,時刻叮嚀學習者謹守自然手語的語法,不要脫離正軌。

同書第二冊第 35頁 談「手語新詞彙的產生與運用」時提到:

  1. 以聾人慣用的視覺所得為依據,以眼睛所見比出來,非由聽人自行發明。
  2. 部份地區的少數聾人自我形成的新手語,須經過下列過程,才能納為全台通用的手語語彙。(A. 習慣法則,B. 比例原則)

走筆至此,真相已經大白。

  1. 台灣自然手語的語言地位不容模糊對待。
  2. 中文文法手語因為定位含糊,對增進聾生的中文華語程度幫助或許幾分,可卻間接促使原有的自然手語因語法的混用而減損其溝通的功能。
  3. 中文口手語,中文文法手語的衍生物,進一步對干擾自然手語產生助燃的作用,不宜使用,尤其在教手語的課堂上。
  4. 中文文法手語應回歸啟聰學校的國文課堂上,做為學習中文華語的教材、教具與教案。
  5. 台灣自然手語的教與學,回歸本位,謹守自然手語的語法。對原有的手語詞彙進行整理與改進,謀求全台手語詞彙的統一。
  6. 視中文為 TSL 的外來語,中文及其他外文的字詞在 TSL 裡沒有,也難以新創的,才以打出原文的字形來表示。
  7. 台灣聾人團體應該努力發展台灣自然手語的文字,以鞏固 TSL 的語言地位。

 

( 知識學習語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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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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