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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2 13:19:29瀏覽2558|回應0|推薦9 | |
** 看官如有引用本文,請注明出處,謝謝! Deborah Chen Pichler 博士是台裔美國人第二代,美國高立德大學的語言學教授,說得一口流利的民國五六十年代高雄腔的台灣話(以女兒為例,tsa-bóo-kiánn 合音唸作 tsa̋u-kiánn),英語則是她生活及工作的語言。此次應邀返台在三所(?)大學演講有關手語語言學及聽障教育的研究成果,在中山醫大語聽系的講題是《手語之習得與手口雙語教育》。 第一節、幼兒語言前期(babbling)的觀察 Dr. Chen Pichler 整理前人的研究,觀察到嬰兒在一歲前的牙牙學語期間,所有的嬰兒都會出現聲音的,以及手部動作的語言前期現象。聾父母的聽常孩子(即:CODA--Children of deaf adults)的手部學語動作明顯高於一般聽常家庭的聽常兒(因為常看到父母打手語),而且手部學語動作(Babbling)的發展與音聲學語的發展過程沒有差別,一樣到了週歲時,自然過渡到出現有語言意義的音韻及詞彙(手勢語言,即:手語)。 人類的語言天賦沒有一定的模式,朝口語,或手語發展,都適合。(The human language capacity is amodal, equally suited for speech or sign.) Dr. Chen Pichler 扼要介紹了美國(自然)手語,說明了幼兒在手語能力的發展過程中,與英語(口語)同樣出現屬於語言習得過程中必然發生的種種音韻、詞彙,以及句法上的錯誤,而這些錯誤大致上在五六歲時會修正到可以跟成人順利溝通的狀態。 六十年的研究證明,手語做為幼兒的第一語言,幾乎與聽常兒習得口頭語言的過程完全相同。然而,手語與口語還是有明顯不同的地方,特別是空間表達及具像的展現--因為它是視覺導向的語言。 Dr. Chen Pichler 的研究包括兒童「雙語」的發展--其一,「一態雙語」(monomodal-bilingual)是兩種都是口語(例如漢語+英語),或都是手語(例如台灣手語+美國手語),其二,「兩態雙語」(bimodal-bilingual)是一個口語+一個手語。 modal (mode 的形容詞) = 模式(或,模樣、模態)。例如,你的電腦開在「視窗模式」(一般使用者看到的電腦螢幕)或「命令列模式」(像伺服器那樣,螢幕上只顯示一行一行的電腦指令,電影《魔鬼終結者》裡常出現)。 因為幼兒或兒童的語言發展(自然習得)需要直接處身於某種語言,例如台灣國語,或台灣手語,所以 Dr. Chen Pichler 演講一開始所稱的「手口雙語」指 CODA,就是聾家庭的聽小孩。 HCDP (hearing chileren of deaf parents = CODA) 幼兒學習兩種口語的研究並不容易,因為在習得過程中,兩種口語混雜在一起,幼兒不經意地隨時說出其中一種語言,而且在兩種口語之間切換,結果導致兩種口語之中的任意一種的語彙累積量都明顯低於只學說單一口語的幼兒,例如,只說英語,或只說台灣國語。 可是如果是手、口的雙語就相當不同。因為,手語、口語兩者的語言模式完全不同。雙口語者說出「香蕉」(英語:banana,法語:banane),因為兩種語言的發音近似,聽的人會搞不清楚他在說哪個語言。而英語的 banana 如果以美國手語打出,那完全是另一回事。 本文作者注: Laura-Ann Petitto(神經科學家)團隊的研究發現,習得手口雙語的 CODA(聾家庭的聽小孩)的語彙量與只使用單一語言,如英語的兒童,不相上下。 第二節、聽障兒的語言發展--聾父母或聽常父母 本文作者注: 重度到極重度聽損兒童的語言發展一直存在爭議。1880 年以前,當時沒有什麼助聽器,電子耳根本不存在,當時以手語教導聽損兒童與人溝通。可是之後,因為米蘭的一個會議的結論,導致全球的聽障教育往「獨尊口語,摒棄手語」的方向發展。這個現象持續了將近一百年,直到 1960 年代才有學者提出:手語才是適合(重度)聽障者使用的(視覺化)語言,之後手語才進入「平反期」。 然而,平反期開始之後,卻受到「聽人統治」思維的影響而出現依照口語語法加工而成的「手勢口語」,國外通稱 manually coded Englich (或 Jananese, French 等等),台灣由某學者命名為「文法手語」。 然後,「文法手語」的地位形同中國大陸的「人大」或「政協」,只是陪襯的角色,執政者仍是中國共產黨(影射:聽障教育仍以口語為主,就是「口手語」,別名是「綜合溝通法」,就是嘴巴說出中文口語,同時,其中幾個比較關鍵的詞彙同時打出(經過教育部「統一後的」)手勢。 「文法手語」在台灣流行於啟聰學校聽人教師之間,也有不少聽人到啟聰學校(因為教育行政體系的關係)學到文法手語,而且現行的手語翻譯員考照制度也接受「文法手語」,因而出現一個可稱之為「聽人手語」(即「文法手語」)的現象。宗教團體出現的手語,例如慈濟的經讖手語演譯、教會的手語聖經傳道都使用「文法手語」。 可是,因為「文法手語」完全是口語的語法,極重度的聽障者如果不具備口語的思維能力,日常生活只依賴視覺所見,一旦看到「文法手語」,根本無法瞭解對方表達何意。台灣自然手語不熟練的手語翻譯員不時被批評為「看不懂」她在打什麼(頂多是看到幾個單詞)。 以前,北聰真的有人以為「偏食」就是要偏一邊對著食物(中文手語就是偏/食)。直到老師用自然手語告訴他,意思是說「不能挑選食物」,學生才恍然大悟。 以下是 Deborah Chen Pichler 演講的重點: HCDP (hearing chileren of deaf parents = CODA) 聾父母的聾小孩從出生起就跟著父母學會手語(自然手語),如果裝了電子耳學習口語,研究發現,DCDP 小朋友的口語能力不輸給 CODA。 至於聽父母的聾小孩,DCHP,裝了電子耳,當然可能(意即,不是全部)學到不錯的口語,但是這裡面存在一些問題。 一、電子耳,要學口語就不能碰手語? 不知從何時開始,也或許說這話的醫生或聽力師不怎麼懂語言學,他(她)們告誡開電子耳小孩的聽人父母「不要給小孩學手語,不要給他看到手語,不然小朋友會不想學口語」。於是,聽人父母聽了話,事實上也沒看過有聾小孩的聽人父母會,或懂(自然)手語。在台灣終於學會自然手語的聽人父母不超過十人,再加上,電子耳手術後,一般需要平均一年,有的甚至長達兩年的「聽語復健」。 問題就在,開電子耳的最適當年齡是三歲以前,而(滿)六歲之前,是小朋友語言發展、認知發展及社會行為發展的黃金期,在電子耳「聽語復健」的一至兩年間,小朋友的語言發展、認知發展及社會行為發展全部停頓。 語言能力停在 Babbling,進不了語言(口語或手語)的音韻期,詞彙不用說,句法更是沒轍(ㄓㄜˊ)。因為沒有語言(能力),認知難以發展,也難以與人互動,社會行為也停了下來,止於只跟家人或近親。 停頓了的認知發展及社會行為發展被忽略了,家長耿耿於懷的只在於小朋友的口語能力,等到有一天終於口語開花結果的時候,很可能小朋友的認知及社會行為卻也在不知不覺中出現遲緩的現象,這對孩子以後的成長將造成負面的影響。 二、手語對口語的「干擾」 反對重度聽障兒學手語的人主張,同時學習口語與手語的孩子「兩種語言都學不好」。研究發現,是有這種情形,可是,那些孩子學的正是「文法手語」。 在第一節演講裡提到,(自然)手語跟任何口語一樣,是不折不扣,如假包換的人類自然語言,以人類頭腦的構造而言,同時學習兩種自然語言,因為語言結構各不相同,不會出現干擾現象。兩種語言的學習(或習得)過程循各自的音素、詞素、造句的步驟一步步前進,兩者自然互不相干。 本文作者注: 可是文法手語,在「聽人(口語)統治」的思維之下的產物,主其事者堅持「為了教聾童學習口語」必須要聾童們依照口語語法打手勢!這就像是,對想學漢語的老外,要他們依照漢語語法口說英語,例如,「人山人海」、「你看不看,看,站著看,不看,明天看」。你教老外說「people mountain, people sea. You see no see, see, stand see, no see, tomorrow see.」 問題是,老外也許照當時情境,他大致懂你在講什麼。可是,他還是不懂漢語的音、詞,漢語的句法呀。台灣,至少近三十幾年的聽障教育即是如此。「文法手語」跟口語的確會有干擾,可這干擾卻是人為的錯誤推理之下造成的。是無心,可是有過。 三、讓重度聽損兒學習自然手語 實驗證明,聾父母的聾小孩從出生起就跟著父母學會手語(自然手語),如果裝了電子耳學習口語,DCDP 小朋友的口語能力不輸給 CODA。 加上,DCDP 小朋友因為習得(自然)手語,他(她)在電子耳的聽語復健期間,一年左右或長達兩年,因為使用自然手語,腦部的語言神經得到刺激,維持發展的狀態。又因為已經擁有一種語言能力,雖然是手語,但已經能夠藉此進行認知的訓練,也能以手語跟旁人互動(雖然可能是聾人社群),小朋友的社會行為伴隨著生理機能的成長而得以適當的發展。 關鍵是,
我們剩下的,還沒釐清的是,如何讓社會大眾認清,自然手語與「文法手語」差別何在。下一個問題是,如何教聽人父母學習自然手語,這些都尚待心懷使命之感的語言學家卯足全力作出貢獻。 ** 看官如有引用本文,請注明出處,謝謝! 演講錄影的精華剪輯短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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