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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口雙語(BM05):聽障兒先學手語
2018/05/02 09:35:18瀏覽1991|回應1|推薦8

這篇文章原寫於 2012/6/20 Wed 10:56,後來因為某個原因刪除了,但 Susan Chang 從那時就一直保存在她的 pixnet blog 裡。去年起,「嬰幼兒手語」突然「雨上がりの筍みたいに」(日語的「雨後春筍」) 在我國的手語社團裡冒了出來。想想,我還是把它 PO 回來,這是我在大約六年前,開始學手語才四個月後的感想。

小孫女在一歲八個月時,還不會說話,問過幾個帶著孫子、孫女的阿公、阿嬤,他們也都認為現在的小孩大都比較慢開口,而且舒帆的堂哥也是到了兩歲時才開始說話。我不疑有它,就當她是「大隻雞慢啼」,等她哪天開口。可是不疑是不疑,心裡頭還是覺得悶悶的,因為帆爸 1.2 歲時就很會說話,還會去向鄰居借報紙來給我看。

有一次我帶她去健康公園玩,她會用手指自己口腔,討東西吃(喝)。我並沒教她什麼手語之類的,況且我也不會手語。

去年五月,她左耳的聽力突然下降到 110+,我們帶她去中山,去榮總看 ENT。中山是女性聽檢師,動作溫婉,可榮總是男性,他見我在替舒帆取下助聽器時動作慢慢的,一時難耐,竟搶手一把抓住耳管,逕直把助聽器拉了出來。再來,本來我是抱著舒帆,因為之前做聽檢時都是這樣,然後帆聽 PTA 的聲音丟彩球。

男聽檢師認為帆已「這麼大了」,不必要再用丟彩球的方式,要她像大人受檢時一樣抓著一個控制器,按上面的按鈕。我把舒帆從我膝上放下,他馬上兩手撐起帆的腋下,一瞬間把帆舉起,掄到另一張椅子上。我看著,心裡很難過。怎這樣的粗魯動作對待一個四歲的聽障小孩?我問過婦聯的其他家長,她們也有人有相同的經驗。(這個「聽力師」很可惡 - 2018/5/2 加注)

四歲,如果是聽常兒,如果沒有其他障礙,都是已經能與人對答如流,可是聽障兒就是「慢飛的天使」,他(她)至多是在聽覺口語的機構學習說話,很多大人但平常講的話,他們聽不懂。

中榮的粗魯事件後,我開始思考聽障兒童的教育方法,或說是「學話」的問題。我開始去找手語的資訊,也注意到了有所謂「嬰兒手語」的討論。「嬰兒手語」適用於全部的嬰兒,理論上認為教嬰兒手語可以得到兩種效果。一是,刺激嬰兒認知系統的發育;二是,與 ICED 於 1880 年米蘭會議的決議正好相反的,嬰兒先學手語反而有助於口語能力的發展。

聽障兒溝通能力會遲緩是因為他聽不到聲音,沒有「輸入」,無法學習,所以沒有「語言資料庫」。視覺一如常童的聽障兒能夠從視覺接收「輸入」,如果給他手語,他看到動作,會刺激他的思考,他的潛意識會開始運作,自然而然的,他會有「輸出」的反應。

如果,當初我孫女能依現在我的「事後諸葛」之明,在一兩歲時先學了手語,之後,要做聽檢,或任何的醫學檢查,她便能與人用手語溝通,她會知道醫師、護士或檢驗師要她做什麼。

如果還有殘留聽力,我不反對利用醫學科技(助聽器、電子耳)讓聽障兒能接受口語訓練,終究這是個由聽人統治的世界。雖說聾文化有自己的尊嚴,但如果能使用口語,生活上自是比較方便。

然而,正如上上段我說明的,先學手語,聽障兒並沒損失什麼,反而有助於日後的口語訓練。而且,即便聽障兒學會了口語,聽障還是聽障,沒戴助聽器、電子耳關閉的時候,他們的聽覺還是有困難的,諸如:早上剛醒過來、洗澡、洗頭、游泳或玩水,或是在其他不便戴上輔具的時候,如果他不會手語,與人溝通便會「暫時停止」。一如語後失聰的成年人,他能說,但聽不到,單向的表達不算完整的溝通。

聽障者雖能借輔具之助實現與人口語溝通,可是,萬一在日後的人生歲月中,因為某種原因而無法、不能使用輔具時,他或她仍然算是語後失聰。這時,手語的重要性便會浮現。

我很期盼,我國負責國家教育政策的長官們能看到我這篇小小的博文,小雖小,卻是綜合了聽障生家長的實際體驗,而且研讀過最新國際聽障教育趨勢理論後的感觸。

我的看法是,嬰幼兒一旦確診為聽覺障礙,他或她應該在國家政策的主導下,在適當的教育場所,例如:啟聰學校,先接受基礎的手語訓練。以前認為學手語會影響口語成效的主張,現在已被證明是一項誤解,這個誤解幾乎等同到與清朝時要婦女纏足一樣的荒謬。

除了聽障兒先學手語這個課題之外,到底應使用何種方法來教重度而無法接受口語訓練的聽障兒學習主流語文仍然是爭議不休的。癥結在於 (1) 需要一個「中文手語」(對比「日本語對應手話」或「Manually Coded English (MCE)」作為中介來教導聽障生學習中文,或 (2) 直接用台灣自然手語教他們學中文?

這個問題的始作俑者正是 ICED,如果沒有他們在 1880 年的米蘭暈眩記,大概不會引發後來的「中文手語」、「日本語對應手話」或「Manually Coded English (MCE)」,然後很可能就是使用各國的自然手語去教導各國的主流語文。如果這事在之前可能發生(當然事實是相反的),或在今後可能成真,最大的挑戰在於:聽障教師必須精通自然手語。然後,這又會引發一些論戰。

人生苦短,公民教育說「取諸社會,用諸社會」,毛澤東說「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如果這個「群眾」正是聽障族群,要爭取這一撮群眾,必然要與他們同心、同理。只要同理心出來,思維便會改觀。或者,如果家裡也有聽障者,自然會與聽障者站在同一陣線看待外界的事理。

教師是良心事業,不僅僅是一項賴以維生的職業,習於口語的成年人不比從小自然而會手語的聽障者,倒著回去學習自然手語很不簡單,或者說很累。可是如果心思定著於與聽障者同理心,一切的辛苦自然化做心頭的溫暖--如果有一天,聽障老師們透過自然手語直接教會聽障生學到地道的中文(書面語),那種成就感絕不止於馬英九勝選時興奮地高喊「我們贏了」,而是,無怨無悔,不求回報的付出,用自己的德澤種植自己的福田。

一年來,我熱衷投入手語的「調研」(調查、研究,是共產黨的用語),到現在得到三個結論:

一是:聽障兒應先學習自然手語;

二是:應該用自然手語直接教導中文(書面語);

三是:自然手語應該發展自己的獨立文字。(這題另外再說,我一定會一直提。)聽障族群的尊嚴一定要靠自己的文字來堅持。

( 知識學習語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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