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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應篇(60)下願人有失。毀人成功。危人自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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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應篇(60)下

淨空法師講述  講記小組整理

願人有失。毀人成功。危人自安。減人自益。以惡易好。以私廢公。竊人之能。蔽人之善。形人之醜。訐人之私。耗人貨財。離人骨肉。侵人所愛。助人為非。

  惡分剛、柔兩種,從第一句始,下有八句講「柔惡」。

  「願人有失」,「失」有過失與損失之意。

  人在遭遇不幸時,賢人君子總會起憐憫之心,決定不會幸災樂禍。一個人活在世間,災禍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因為無量劫來,六道眾生起心動念、造作行為,惡多善少,惡的習氣勝過善的習氣。所以,一個人如果沒有受到良好的道德教育,沒有好的修持功夫,「起心動念,無不是罪」。不僅佛法如是說,其他宗教也如是說。

  看到他人不幸,而產生幸災樂禍心態的人有很多很多,想一想自己是不是常常有這類心態?當自己遇到不幸時,別人表現出這種心態,自己作何感想?由此可知,這種心態對人精神上的傷害之嚴重。

  「毀人成功」,「毀」有毀壞和誹謗之意。事業不論大小,經營者都希望能有所成就,尤其對一項利益社會、利益眾生的事業,更是如此。他人事業的成敗,因緣固然非常複雜。我們如果去毀壞,就是造業。

  事業的成敗必有前因,破壞的人只是增上緣,幫助的人也只是增上緣。「毀」的作用究竟有多大?很有限。毀有可能延緩事業成就的時間,而不可能把事業真正破壞掉。如果一項事業真的能被「毀」掉,那就違背了因果定律。因此,一個人如果真正通達因果報應的道理與事實真相,他的心就「平」了。自己過去既然種下善因,這一生中必定有善的果報。現前善的果報被人障礙了,也許五年、十年之後,善報會再次現前。

  成人之美,成人之善,是修德。毀人成功,是造業!如果他人的一件事業是造福社會,有益眾生的事業,「毀」的罪業就很大。罪業的輕重,依該事業影響的大小,影響時間的長短而不同。如果該事業影響的範圍廣、時間長,罪業就很重。人一定要有慈悲心,要有同情心,「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要常常省察自己的起心動念,我應不應該有這個念頭?應不應該說這些話?應不應該做這件事?

  「危人自安,減人自益。」遇到有危險的事情,總是想讓別人去;看到有利益的事情,總是希望自己多佔一點便宜。「減人自益」就是損人利己。這都是我們常犯的錯誤觀念。《彙編》云:「千經萬典,只論個心字。」不僅佛教,一切宗教都論一個「心」字。

  利益眾生就是真正的利益自己。諸佛如來為什麼要幫助一切眾生,而且是無私的、無條件的幫助?因為諸佛如來知道,盡虛空遍法界是一個自體,一個法身。正如人的左手和右手是同一個身體。左手麻木了,右手自然而然就會去幫助,這就是「法爾如是」。右手並沒有想:「我要發慈悲心,去幫助左手。」

  無量劫來,一切眾生墮落在妄想、分別、執著之中,不了解事實真相,不知道法界是一個整體。因此,看到左手有痛苦,右手不肯去幫助。即使去幫助,也要談條件,論代價。

  在現代社會,世道人心反常,排斥一切善法,趣向一切惡法。人們聽到十善業道就搖頭,聽到十惡業道則點頭。人們貪、瞋、痴、慢,欺誑別人,念念想著控制、佔有一切人、事、物,造下許多損人利己之事。人們以為損人可以利己,其實損人必定害己。他現在得到的利益很少,死後必墮三途,那時就會苦不堪言。如果明白這些道理與事實,那麼當前吃一點苦,吃一點虧,算什麼?來生可以享人天福報。覺悟的人選擇更為殊勝-念佛往生極樂,去作佛,作菩薩,這才是真正的大利益。

  「以惡易好,以私廢公。」遇到好的,總要自己佔有;把次一等的、不好的,推給別人。

  《彙編》云:「以惡易好,如鐵易金,石易玉。」這種事很常見,把鐵鍍金,當作金子來賣,把石頭當作玉來賣,騙人錢財。造業最深重者,莫過於製假藥、賣假藥,傷害人命。眼前雖然獲一點點小利,將來必定墮阿鼻地獄。關乎百姓生計的物品,若「以惡易好」,罪業特別重。因為,凡是生活必需品,都是生命所依賴的。修善、修德都要從此等處下功夫,怎麼能在此等處造惡業?

  《彙編》引禪宗四祖一段話:「境緣無好醜,好醜從心起。心若不強名,妄情從何起。」唐朝時到中國來參訪的韓國高僧元曉法師,有一晚露宿在郊外墳地,半夜口渴,看到旁邊有水就捧起來喝,以為是甘泉,喝得非常舒服。天亮一看,原來是死屍流出來的水,心中就覺得噁心、嘔吐。這一吐使他豁然大悟,說:「三界唯心,萬法唯識。美惡自我,何關水乎?」一切唯心造。心如果清淨、平等,屍水也很好喝。

  我們要常常反省:自己處事、待人、接物如何?有沒有犯這個過失?自己是輪迴中人,還是極樂世界的人?如果真是極樂世界的人,就要表現給世間人看。世間人貪愛的,我們施捨。世間人要好的,我們要不好的。人們不要的,我們來要。釋迦牟尼佛在世時,佛教僧團出家人穿的衣服稱為「糞掃衣」。為何稱為「糞掃衣」?世人破舊的衣服不要了,丟到垃圾堆,出家人把它撿回來,把還能用的部分裁下來,拼湊縫成一件衣,所以出家人披的衣是一塊一塊拼起來的。因為質料不同,顏色不一,穿起來很難看,必須重新染一下,所以又稱為「染色衣」。這是世尊做出榜樣來教化世人。

  佛教我們要修福,更要惜福。世人懂得修福的不少,懂得惜福的人太少了。在發達國家,懂得惜福的人愈來愈少;在未開發地區,懂得惜福的人反而多。為什麼?因為物資非常缺乏,人們對物力還知道愛惜。

  「以私廢公」也是非常普遍的現象。有的人一旦有了一點地位、權勢,就盡量用來謀取私利,收受賄賂,依佛法講這是犯盜戒。有人辯解說:「我沒有去偷盜,是他送來的。」但他不是心甘情願送來的,而是迫不得已。「盜」的手段、方法很多,凡是不應該得到的,無論用什麼手段、方法得到了,都犯盜戒。

  「以惡易好,以私廢公」,要依據事情的大小,影響面的廣狹,影響時間的長短來結罪。

  我們現在流通佛法,無論流通經書,還是流通錄音帶、錄相帶、光碟,都涉及錢財。如果偷工減料,把財物據為己有,罪過很重。印書時,你有沒有認真選紙張?如果希望這本書能傳之久遠,紙張要選擇好的。現在高級的聖經紙,可以保存兩百年。一般紙張至多保存一百年,超過期限,紙就變成粉。中國的紙張不如外國的紙張好看,可是耐久。毛邊紙可以保存五百年,宣紙、連史紙可以保存一千年。如果印善本書,由圖書館收藏,希望保存久遠,紙張要用最好的,不能過於計較成本。如果為普及、宣傳,希望很多人都能得到,紙張差一點沒有關係,因為量要多。所以,要考量其重點何在,如何做才能盡善盡美,讓讀者拿在手上,生歡喜心。用錢,一分一厘都不能糟蹋,糟蹋就是造罪業。經手的錢財,公私尤其要分得很清楚。

  「以私廢公」是完全顧慮到自己的利益,自己的方便,不顧大眾。自己多一分方便,大眾就會受一分損害。所以,我們要做一個抉擇,願意學佛、作佛,還是繼續當凡夫?如果願意學佛、作佛,就應當把眾生擺在第一位,捨己為人,一切為眾生。

  其實,「捨己為人」也是凡夫的觀念。佛菩薩無我,沒有自「己」,「人」就是「己」。為人就是真正為自己,為自己的法身,為自己的慧命。因此,「捨己為人」已經落到第二義了,已經不是正覺。什麼是自己?虛空法界一切眾生是自己。所以,佛菩薩不以自我為本位,而以虛空法界一切眾生為本位。這是凡聖在理念上的不同之處。

  現在講民主,其實佛法講民主最究竟。在佛的眼中,眾生是「主」。佛菩薩為眾生服務,服務時要順從,正如普賢菩薩十願所講的「恆順眾生,隨喜功德」,這是佛行、菩薩行。有些同修卻以自己為主,要別人順從自己,這就顛倒了!

  「竊人之能,蔽人之善。」「竊」是偷竊。「竊人之文,以為己作」,別人寫的文章,據為己有,把人家的名字去掉,用自己的名字來發表;冒別人功勞之事,古今中外都有,這是自欺欺人。我們仔細觀察,這種人晚年大多受到報應。縱然他終生都沒有敗露,瞞過世人,但瞞不過神明。

  「形人之醜,訐人之私。」《彙編》云:「人之醜行,所謂言之辱而不可聞於人者也。爾乃形容暴露之,則厚道既傷,陰騭隨捐矣。」古人常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試問世人,誰沒有過失?誰沒有私隱?所以,揭露別人的醜行、隱私,最不道德,最傷感情,喪失自己的厚道,喪失自己的陰德,往往與人結下深仇大恨。從前的讀書人明理,都能謹守口德。

  古德講,修行人最大的忌諱,就是說別人的好醜。一切世事與自己不相干的,「口不可說,心不可思。但口說心思,便是昧了自己。」「昧」指昧良心。「若專鍊心,恆搜己過,哪得有功夫管他家屋裡事?」這就是六祖大師所說:「若真修道人,不見世間過。」他不是沒有眼睛,也不是沒有看見,而是自己一身罪業、一身過失,改過自新尚且來不及了,何有閒暇過問別人的過失?

  儒家教人:「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凡是不合乎禮法規範的事不能看、不能聽、不能說、不能做。

  修行人的道業能否成就,口業是關鍵。喜歡說別人的過失,喜歡打聽別人隱私的人,絕不是修行人,而是三途之人。所以,我們將來的前途如何,自己最清楚,不必問人。曾經有人問我:「我會不會墮地獄?」我回答他:「不必問我,你自己好好反省檢點一番,就知道了。」

  《發起菩薩殊勝志樂經》所說的誹謗三寶,誹謗修行人,破和合僧,破壞道場的人,都要入阿鼻地獄。對住持正法的道場,一個善念,讚歎隨喜,獲無量無邊的福報;一個惡念,誹謗、嫉妒、障礙,造阿鼻地獄的罪業。要反省自己,有沒有造作這類罪業?自己不是聖賢,必定有造作,只不過是輕重、大小之別而已。為何當今的社會風氣敗壞到如此地步?就是社會大眾批評別人、輕慢別人所感召的報應。

  世尊說,在諸佛的淨土中,人們互相讚歎,沒有攻訐。基督教、天主教的經典中描述的天堂,也是一片讚美的音聲,沒有誹謗,沒有攻訐。

  「形人之醜,訐人之私」的人,念佛肯定不能往生。為什麼?淨土是「心淨則佛土淨」。他的心不淨,存著「醜」、「私」等穢惡,豈能往生淨土!

  「耗人貨財,離人骨肉。侵人所愛,助人為非。」這些過失在現代社會非常普遍,在佛門也常常見到。

  「耗人貨財」,就是不知道珍惜物力,特別是一些已經開發的富裕國家,社會人民不知物力之艱難,恣意任為。尤其是耗費道場常住物,加倍折福。學佛的人多少有一點概念,所謂「一飲一啄,莫非前定。」我們這一生所受用的一切財物,都是過去世所修積的福報。一個人的福報畢竟是有限的,如果不惜福,任意糟蹋,隨便濫用,福報就會提早耗盡。社會上許多老年人貧窮困苦,多是因為他年輕時,過度耗費福報。

  許多國家提供福利照顧老人,有些做得很好。這只是治標,不是治本。如何從根本上照顧老人?從小教他惜福,教他節儉。幾乎任何宗教都宣揚節儉。要惜福,要修福,年老才有福報,財用才不會缺乏,才會得到很多年輕人的照顧。我們要清楚其中的因果。當我們年輕有能力時,如果不去照顧老人,到自己年老時,就不會有人照顧自己。如果我們肯用財力幫助老人,到自己衰老時,也會有人以財力幫助我們。

  學佛的人對於常住物,要如護眼中珠。佛說人們犯下什麼樣的重罪,佛都有辦法幫助他,唯獨偷盜常住物,十方一切諸佛都無法救。譬如偷盜一個人的財物,債主是一個人,如果此人寬宏大量說「免了」,這筆債務就勾消了。如果偷盜團體的財物,財物屬於團體成員共有,每位成員都是債主。如果偷盜一座城市的公共設施,這座城市的每位市民都是債主。如果偷盜國家的設施,全國人民都是債主。中國人口有十幾億,如果偷盜國家的設施,債主就有十幾億。即使十幾億人之多,尚且可以計算,佛菩薩依舊能救。唯偷盜寺院常住物,佛無法救。為什麼?因為寺院常住物通十方三世,結罪無量無邊,只能承受地獄的果報。因此,千萬不可侵犯常住物。

  「離人骨肉」指挑撥是非,破壞他人的家庭。挑撥是非,造作罪業很容易,只需要幾分鐘、幾小時,就能把人家非常好的關係破壞了。三業之中,口業最容易造作,所以佛教我們要「善護口業,不譏他過」。

  看到別人有所喜愛,就生嫉妒,不擇手段去奪取,即屬於「侵人所愛」。

  「助人為非」是幫助人為非作歹,成人之惡,屬於大惡,果報在地獄。

>>>續載中

  (此《太上感應篇》講記取自淨空法師啟講於1999/5/11新加坡淨宗學會,「華藏講記組」恭敬整理。)

網站>淨空法師報恩講堂>佛陀教育雜誌 218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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