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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應篇 (62)-1.破人之家。取其財寶。決水放火。以害民居。
2011/11/08 07:35:59瀏覽162|回應0|推薦1
 

太上感應篇 (62)-1.

淨空法師講述  講記小組整理

破人之家。取其財寶。決水放火。以害民居。紊亂規模。以敗人功。損人器物。以窮人用。

  此講「顯橫之惡」。「顯」是明顯,「橫」指以暴力欺負別人。

  「破人之家,取其財寶。決水放火,以害民居。」《彙編》云:「事出無心,偶被破壞,已為損德。況為財寶而致破人之家乎?」此罪過就非常嚴重了。又云:「或明倚勢力,或陰用計謀。然明虐者,國法無逃。而陰謀者,或得漏網,為罪更甚。其甚如何?曰:視人間計贓論罪之法或倍蓰之耳。」蓰是五倍。倍蓰,形容很多倍。縱然能逃過法律的制裁,終究逃不過神明的懲罰,也逃不過因果報應。若能想到地獄之果報,縱有再大的利益擺在眼前,也不敢造此罪惡。

  佛說「財為五家共有」:一水,洪水沖毀;二火,不慎而招致火災,或是因戰亂而毀失;三官府,罰沒充公;四盜賊,為賊偷竊;五敗家子,揮霍一空。

  財富乃是修財布施而得之果報,佛勸眾生廣種福田,即是修福。福田有三。「一恩田」,對於父母、師長、和尚、阿闍梨等,於己有恩德之人,能知恩、感恩、報恩,可生福德,如田地之能滋生長養穀物,故稱「恩田」。「二敬田」,對於佛、法、僧三寶恭敬供養,由恭敬而生無量之福,如田生穀物,故稱「敬田」。「三悲田」,以悲愍之心救助貧困,則能得無量之福。因此,有財富要布施供養,種三種福田,福報則生生世世永遠享之不盡。縱然世界毀滅了,福報也不會毀滅。諸佛菩薩福報之大不可思議,原因就在此。

  世間芸芸眾生,各人際遇不同。有人一生過得很幸福,家庭美滿,事業順利;有人一生都不如意,災禍綿延不斷,困苦不堪。同樣是人,何以差別如此之大?因各人所造的業因不同故。所以,一切的「不平等」,非他人決定,而是自己過往的業因所造成。「人生酬業」,人出生到世間來,就是受果報。過去生中造善業,這一生得善報;過去生中造惡業,這一生受惡報。人們迷惑顛倒,受報時不肯安分,又造新業,於是因果報應持續不斷。如不能徹底覺悟,所造惡業多,善業少;只有徹底覺悟之後,方能盡斷惡業,真修福善。

  「紊亂規模,以敗人功。損人器物,以窮人用。」這些也是很缺德的事,人們往往在不知不覺之中,犯了過失。

  「規模」就是制度、規矩。人是群居動物,大眾在一起生活、工作,必須要有規矩,否則就會亂無序。所謂是「家有家規,國有國法」,團體愈大,規矩就愈多、愈嚴格。團體的興旺,社會的安定,就依賴這些法令、規章的保護。一位有德行的人,必定尊重制度,遵守規矩,絕不紊亂。紊亂規矩不僅破壞團體的秩序,而且「傷天理、壞良心。」

  如果自己是一個團體中的成員,一定要知道自己的身分,謹守本分。特別是佛門,寺院有「常住公約」、「清規」,大眾都能遵守戒律,遵守規章,就是尊重佛法,就是尊重社會,尊重一切眾生。理與事都必須通達明瞭,決定不敢違越,豈敢破壞!

  有些人以為自己是「特權階級」,依權仗勢,破壞規矩,使國家法令不能執行,團體規章形同廢紙。這種特權觀念是人類一種不正常的心態,以為「我和別人不同!別人要守規矩,我可以不守規矩!」有這種特權觀念,是由驕慢心而生的極重煩惱,這是一種沒有智慧、沒有教養的表現。  

>>>續載中

  (此《太上感應篇》講記取自淨空法師啟講於1999/5/11新加坡淨宗學會,「華藏講記組」恭敬整理。)

網站>淨空法師報恩講堂>佛陀教育雜誌 220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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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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