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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與民爭道情況嚴重,直至今年4月才開罰!?
2012/12/05 10:47:18瀏覽3338|回應5|推薦3

  近日台北市人行道及騎樓險象環生!一位台北市民向市議員潘懷宗投訴,近來因自行車風氣盛行,有很多自行車與行人爭道,走在騎樓常差點就和迎面而來的自行車撞上,走在騎樓也常聽見後方自行車鈴聲逼人讓路,造成行人安全大受影響!

    近日使用U-bike人數明顯增多,除了一般自有自行車外,投訴民眾說在各處租借站附近,也常見U-bike直接騎上騎樓及人行道飆車,對於走在騎樓上的孕婦及小朋友而言危險倍增。潘懷宗指出,依據交通局統計: 自行車之受傷人數逐年增加,101 年度上半年自行車交通事故受傷人數較97 年成長46%,上半年已有466人因自行車釀成交通事故受傷,在今年9月臺北市也發生第一起自行車對撞死亡事故。

    潘懷宗指出: 人行道(包含騎樓)係專供行人行走之用,慢車(自行車屬慢車)依規定不可騎乘;除非設有允許人車共道標誌或標線之人行道才得以騎乘,目前騎樓並無設置人車共道之規定,係屬禁止自行車行駛範圍,故於騎樓行駛之自行車,執法單位應依法 予以取締,但近幾年自行車風氣盛行,警察局交通大隊卻只針對闖紅燈或不依號誌指示行駛、穿越快車道、行駛快車道、逆向行駛等4類專案取締,其他自行車違規事項單純以勸導為主,潘懷宗批評:行駛人行道及騎樓情況嚴重,居然是今年4月才新增取締項目,至11月28日止,開罰件數僅有44件!

表一

違規項目

100

10111日至1128

總計

闖紅燈或不依號誌指示行駛

23

49

72

穿越快車道

1

16

17

行駛快車道

20

19

39

逆向行駛

15

17

32

行駛人行道及騎樓

0

44(1014月新增)

44

總計

59

145

204



資料整理:市議員潘懷宗研究室 


    潘懷宗指出,以101年度上半年(1-6月)各車種主要肇事原因及分析,發現自行車肇事以「違反特定標誌(線)禁制」為第一主要肇事因素,約占總肇事件數12%。但關於自行車行駛違法事項取締卻顯得寬鬆,使得法律規定形同具文!潘懷宗調查1999市民熱線及市長信箱受理有關民眾反映有關「自行車行駛騎樓、人行道造成危險之案件」,經查自100年1月1日至101年11月30日止,1999受理案件計120件、市長信箱受理案件計45件。

    他提到之前常有家長反映:在小學大門前的單車道雖設置在馬路上,卻有騎上人行道的情形,導致小朋友差點受傷,當市民提出勸說卻遭單車騎士態度不悅的對待,當下市民請警察處理,警察表示若幼兒沒受傷則無法受理,讓民眾十分不滿!難道要等孩子受傷了才能處理嘛!? 另外,在等候公車時也常遇到險與自行車碰撞情況;在大安區基隆路三段和平高中公車站牌、基隆路上轉彎處學校牆旁(旁邊是公車站位)等處都經常有腳踏車騎乘在人行道上,因車速過快不小心撞到等公車的民眾。也有民眾表示,在大安區長興街與基隆路口(靠近臺大宿舍)雖有設置自行車專用道,但該地點長期有自行車亂騎,大部分都是由學生騎在自行車道、人行道、道路上,有時候甚至還有逆向騎乘,也長期亂停。也曾有市民反映自己於士林區中正路的騎樓中行走,卻被腳踏車騎士喝斥!潘懷宗認為騎樓與人行道,本為行人優先使用,在人行道上的還是以行人居多,若不能保障大多數行人的安全,如同把提倡自行車卻無法有效控管交通的苦果加諸於行人身上!

    潘懷宗指稱,政府提倡節能減碳立意良善,但因缺乏規畫及適度管制,使得「自行車無騎乘空間,行人無行走安全!」,不論對於自行車族或是行人而言都沒有保障!目前臺北市許多道路都未規劃自行車專用道、許多路口也都未設置號誌燈,造成騎乘自行車的騎士沒有保障,自行車騎士為避免發生危險都會騎乘在人行道上,導致自行車與行人爭道情形發生,此外,自行車騎乘在道路上也會與汽機車爭道,造成自行車族簡直是「進退兩難」!

    究竟人車分道要如何真正落實,才能確保自行車騎士們能確實依規定行駛在車道內? 在人車共道時,又要如何保障行人的「優先使用權」?潘懷宗認為這些都是在目前交通大隊未落實取締下的難題。潘懷宗提出鄭重要求,相關單位應加強宣導尊重行人路權,並研擬推動相關政策適度管制,如首先針對校園周圍之人行道、騎樓進行勸導,若自行車於此處應比照機車改用牽行方式,避開人潮後再騎。在校園上、下課時間及常發生事故人行道,除設置提醒標誌減速外,對於車速過快的情況,不論有無發生碰撞,應嚴格進行取締,保障學童及用行人安全。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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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pan710&aid=7101869

 回應文章

ada
2014/07/11 19:42
腳踏車上人行道 根本不會禮讓行人
行人在人行道反成了次等公民
真是太諷刺了
更何況騎樓本就不能騎腳踏車
腳踏車違法進入騎樓
還要行人禮讓

在人行道 騎樓走路
我自己好幾次一個轉身 差點被後方腳踏車撞上
這個措施只方便了騎士
卻犧牲行人安全
這種單方面思考的腦殘措施
若不早點取消
哪天有孕婦或小孩在人行道上受了重傷
不是做出此決定的蠢官員能負責的!!

ski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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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人不良的行为不代表大家都这样
2012/12/08 09:21

一个城市管理者

应该提供并且保障每一种移动方式的使用者安全!

包刮步行 骑自行车 摩托车 汽车 火车 电车。。。。。。。。。。。。。

自行车在台北市骑在慢车道

随时会被公共汽车 大小汽车 摩托车 逼车

什么叫逼车?

大家可能都认为自己清楚自己了解

等你自己真正骑自行车在路上

才会了解会有多么危险!

尤其是一些恶质的驾驶

要制定政策或是罚则

不能因为有人检举有人异议就干!

那我也来跟议员检举公共汽车逼车。。。。什么的

政府是不是就马上增加一个罚则?

自行车骑士本来是马路上的弱者

政府为什么要苦苦相逼

动不动就罚钱!?

议员也要多照顾满肚子苦水的自行车骑士

谢谢

潘懷宗(apan710) 於 2012-12-10 10:57 回覆:

您好:

誠如您所言,自行車的確是處於左右為難的現況下,台北市要如何

在有限空間下推動全面性交通政策需要多方考量,如何讓行人及各

車種的路權皆能受到適度保障,應是政府努力目標!

潘議員會持續監督市政,謝謝您的寶貴意見。


Cute Boy Jet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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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2012/12/07 23:11

潘博士

我支持你這個議題  可以不用罰錢  但違規後一定要強制上課考試

            加油

 

潘懷宗(apan710) 於 2012-12-10 10:45 回覆:

您好:

感謝您的支持與鼓勵,我們會繼續努力!


調子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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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的權力在哪裡
2012/12/07 17:05

自行車隨意其上人行道的問題一定要及早正視, 以免出了大事又來責怪政府措失不完備~~

我曾經在人行道上被迎面而來的逆向行車的自行車嚇個半死, 就是擦肩而過的距離; 還曾被自行車按鈴怪我擋路, 行人在人行道上還被自行車罵擋路, 有天理不?怒怒怒


有些電影你以為已經看完了,其實你並不,它就像是附身的鬼魂一般,從此成為你人生的一部分。
潘懷宗(apan710) 於 2012-12-10 10:49 回覆:

您好:

政府在推行政策時一定要因地制宜做好妥善規劃,尤其是台北市交通,

否則問題一旦發生,最先受害的還是民眾!

潘議員會持續監督市政,感謝您對此議題的回覆。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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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退出人行道騎樓
2012/12/05 16:47
行人人行道上一字排開 三五成群 後面行者過不了 迎面對上 就是自行車騎士以腳滑行 也不讓道 行人遭殃

早餐店門前 摩托車隨意停 行人遭殃

清粥小菜 拉客引導把車停靠在巷口斑馬線上 行人遭殃

機車待轉於暗方格緊靠行人斑馬線 機車必須借斑馬線駛入方格 行人遭殃

>>

自行車是車沒錯 然不需牌照

誠如貴文章所言

行駛於慢車道上

是找機會死


潘懷宗(apan710) 於 2012-12-10 10:54 回覆:

您好:

誠如您所言,台北市要如何在有限空間下推動全面性交通政策需要多方考量,政策實施並非單行道,要如何讓行人及各車種的路權皆能受到適度保障,應是政府努力目標!
潘議員會持續監督市政,謝謝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