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北市人行道及騎樓險象環生!一位台北市民向市議員潘懷宗投訴,近來因自行車風氣盛行,有很多自行車與行人爭道,走在騎樓常差點就和迎面而來的自行車撞上,走在騎樓也常聽見後方自行車鈴聲逼人讓路,造成行人安全大受影響!
近日使用U-bike人數明顯增多,除了一般自有自行車外,投訴民眾說在各處租借站附近,也常見U-bike直接騎上騎樓及人行道飆車,對於走在騎樓上的孕婦及小朋友而言危險倍增。潘懷宗指出,依據交通局統計: 自行車之受傷人數逐年增加,101 年度上半年自行車交通事故受傷人數較97 年成長46%,上半年已有466人因自行車釀成交通事故受傷,在今年9月臺北市也發生第一起自行車對撞死亡事故。
潘懷宗指出: 人行道(包含騎樓)係專供行人行走之用,慢車(自行車屬慢車)依規定不可騎乘;除非設有允許人車共道標誌或標線之人行道才得以騎乘,目前騎樓並無設置人車共道之規定,係屬禁止自行車行駛範圍,故於騎樓行駛之自行車,執法單位應依法 予以取締,但近幾年自行車風氣盛行,警察局交通大隊卻只針對闖紅燈或不依號誌指示行駛、穿越快車道、行駛快車道、逆向行駛等4類專案取締,其他自行車違規事項單純以勸導為主,潘懷宗批評:行駛人行道及騎樓情況嚴重,居然是今年4月才新增取締項目,至11月28日止,開罰件數僅有44件!
表一
違規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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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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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1月1日至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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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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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或不依號誌指示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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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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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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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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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快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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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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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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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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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快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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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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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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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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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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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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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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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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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人行道及騎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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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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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01年4月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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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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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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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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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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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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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整理:市議員潘懷宗研究室
潘懷宗指出,以101年度上半年(1-6月)各車種主要肇事原因及分析,發現自行車肇事以「違反特定標誌(線)禁制」為第一主要肇事因素,約占總肇事件數12%。但關於自行車行駛違法事項取締卻顯得寬鬆,使得法律規定形同具文!潘懷宗調查1999市民熱線及市長信箱受理有關民眾反映有關「自行車行駛騎樓、人行道造成危險之案件」,經查自100年1月1日至101年11月30日止,1999受理案件計120件、市長信箱受理案件計45件。
他提到之前常有家長反映:在小學大門前的單車道雖設置在馬路上,卻有騎上人行道的情形,導致小朋友差點受傷,當市民提出勸說卻遭單車騎士態度不悅的對待,當下市民請警察處理,警察表示若幼兒沒受傷則無法受理,讓民眾十分不滿!難道要等孩子受傷了才能處理嘛!? 另外,在等候公車時也常遇到險與自行車碰撞情況;在大安區基隆路三段和平高中公車站牌、基隆路上轉彎處學校牆旁(旁邊是公車站位)等處都經常有腳踏車騎乘在人行道上,因車速過快不小心撞到等公車的民眾。也有民眾表示,在大安區長興街與基隆路口(靠近臺大宿舍)雖有設置自行車專用道,但該地點長期有自行車亂騎,大部分都是由學生騎在自行車道、人行道、道路上,有時候甚至還有逆向騎乘,也長期亂停。也曾有市民反映自己於士林區中正路的騎樓中行走,卻被腳踏車騎士喝斥!潘懷宗認為騎樓與人行道,本為行人優先使用,在人行道上的還是以行人居多,若不能保障大多數行人的安全,如同把提倡自行車卻無法有效控管交通的苦果加諸於行人身上!
潘懷宗指稱,政府提倡節能減碳立意良善,但因缺乏規畫及適度管制,使得「自行車無騎乘空間,行人無行走安全!」,不論對於自行車族或是行人而言都沒有保障!目前臺北市許多道路都未規劃自行車專用道、許多路口也都未設置號誌燈,造成騎乘自行車的騎士沒有保障,自行車騎士為避免發生危險都會騎乘在人行道上,導致自行車與行人爭道情形發生,此外,自行車騎乘在道路上也會與汽機車爭道,造成自行車族簡直是「進退兩難」!
究竟人車分道要如何真正落實,才能確保自行車騎士們能確實依規定行駛在車道內? 在人車共道時,又要如何保障行人的「優先使用權」?潘懷宗認為這些都是在目前交通大隊未落實取締下的難題。潘懷宗提出鄭重要求,相關單位應加強宣導尊重行人路權,並研擬推動相關政策適度管制,如首先針對校園周圍之人行道、騎樓進行勸導,若自行車於此處應比照機車改用牽行方式,避開人潮後再騎。在校園上、下課時間及常發生事故人行道,除設置提醒標誌減速外,對於車速過快的情況,不論有無發生碰撞,應嚴格進行取締,保障學童及用行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