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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9 05:57:46瀏覽962|回應1|推薦25 | |
本文同步刊登於卓越新聞獎基金會《傳媒與教育》No.183期電子報 專欄(2012/7/20發刊)。
安淇到菲律賓生活了一個月,生活簡單、規律、充實。在菲律賓學校裡,網路如龜速,人人要搶分網路資源,很難搶到的我,在菲律賓幾乎是放棄網路了。回到台灣這網路快速如自來水的世界,覺得好感恩!!之前寫的文章刊登了,和好友們分享。 網路、媒體、便利的影像工具,將我們帶到另一個世界, 在這樣的世界,該如何告訴孩子要保護自己呢? ------------------------------------------------ 文\鍾安淇 有天搭乘捷運,迎面走來一位穿著極短熱褲的高挑美女,翩翩然地坐下,開始攬鏡補妝。這時,坐我對面的男士拿出手機,鏡頭悄悄對向這位美女,見他按下快門後就開始在手機上手寫。心想,這位熱褲高挑美女大概就要出現在男士的臉書塗鴉牆上,讓人品頭論足一番了,但她不知情,也不知她願不願意。 「楚門世界」,現正熱映中 1998年美國上映由金‧凱瑞演出的《楚門世界》(The Truman Show),當時我們不會相信男主角三十年來都生活在巨大的攝影棚裡,每天幾千台攝影機對準他的一舉一動,所有生活都暴露在螢光幕前的事情,會在現實裡發生。 然而仔細想想,我們現在身處的世界,正宛如一個全民皆狗仔的「楚門世界」,電影裡的景象真的發生了! 人手一台智慧型手機、車上裝設行車記錄器、沿路安裝的道路監視器…,影像處理工具及網路科技發達,人人都能成為即時傳播者,你不知道誰是下一個暴紅的網路素人是誰,當然,你也不會知道,下一個會不會就是你! 全民糾察隊出動,素人爆紅標籤化 自從大陸挖掘「犀利哥」之後,筆者發現,媒體會為爆紅的素人冠上獨有的稱號,增加這些素人的辨識度,同時網路上的鄉民會展開人肉搜索機制,無論善行或惡狀,通通會被起底,登上媒體頭版,成為社會指標事件。 「行車事件」如:駕車擋住救護車並比出中指的「中指哥」,到酒駕造成死亡車禍的「葉少爺」,行車記錄器不僅協助駕駛人還原真相,更成為行動式的小蜜蜂,到處伸張正義。 也有「全民糾察隊」,揪出了公車上不讓座,且對老先生出言不遜、暴粗口的「翹腳姐」、「小屁孩」;在公車上大嗑鹹酥雞,經司機勸阻卻大聲咆哮的「鹹酥雞姐」……等,人手一支相機,人人都可以揭發社會的不公不義。 這些素人犯下錯誤,透過影像及網路傳播的放大,使他們被視為全民公敵,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幾位當事者或道歉、或以壓力大精神異常為由,期望獲得社會的同情與諒解,觀眾認為他們理當受到輿論撻伐,因而覺得大快人心,成為一波波的社會焦點,人們茶餘飯後的聊天話題。 民眾有知的權利,不管你是不是名人?! 然而,不是人人都想要「爆紅」,但卻被網友拍照刊登、一路追蹤,身不由己。 在台南成大醫院用花布包母就醫的「孝行哥」--丁先生,因一張貼在臉書的照片,被網友大量且無遠弗屆地轉載,僅管丁先生很低調、不願曝光,卻仍成為媒體追逐的對象,一直到婉拒領受孝行獎,都再再表現他不願成為焦點,只想默默盡自己本份過生活。雖然丁先生的孝行感動許多人,但網友的一張照片卻對他的生活造成困擾。 台南一位高一男同學,蹲下幫女友綁鞋帶的瞬間,被拍照PO上網,引發網友鄭反兩極的熱烈討論,不想曝光的男同學得知自己竟成為社會議題的焦點,非常不開心也備感壓力,該女友的情緒也受到影響。 無論你願不願意,一個小動作、一樁小事件,都有可能被放大而暴紅,成為明日頭條,這是一個全民皆狗仔的楚門世界。 然而,人民雖有知的權利,但即使不是名人也需攤在陽光下,我們的肖像權、隱私權是否還受到保護?任何人是否都有權力將他人的照片PO上網路?尤其是當網路訊息已經成為台灣媒體重要的「消息來源」時,網路上的私領域和公領域如何區分? 教孩子懂得保護自己,也要尊重他人 人民有知的權利、新聞有報導的言論自由…,在這前提下,許多名人因生活被干擾而一次次槓上媒體,但這問題始終無解,民眾則更缺乏這樣的意識,在社會還沒有規範及法律保護時,身為家長的我,只能從自身孩子的教養開始做起,以培養孩子的媒體素養,讓孩子懂得保護自己,並且尊重他人。 一、 隱私權設定 部落格或臉書,都能做「隱私設定」,設定近況更新、文章、相片及個人資訊的分享對象,使用者可依需求設定僅限於朋友瀏覽,或對外公開,以此先保護個人的資料及隱私。 若對程式或系統有安全顧慮,建議不想為外人所知的訊息,根本就不該放上網,一旦上網就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難以消除。 請孩子三思,PO網的內容是否得宜,會不會侵犯到他人,或是否能保護自己的隱私? 二、 註明引用來源,徵求他人同意 要引用、轉載網路上的文章、資料或照(圖)片,一定要註明資料來源與出處,以免侵犯著作權,對文字圖片有此要求,對於他人的肖像也應該予以尊重。 朋友間聚會後,常會將照片刊登上網,有時照片人數眾多,混在其中也就算了,現在還有tag功能,把人名通通標出來,但是否問過朋友願不願意? 提醒孩子,將照片上網以家人為主,或設定可以瀏覽的群組與權限,或能取得他人的認同,這不僅是尊重也是禮貌。 我們沒有辦法要求其他人不當狗仔,防止他人任意將別人的照片刊登上網,但我們至少可以避免教養出一隻隻的小狗仔,教孩子在網路上尊重他人、注重肖像權、隱私權和著作權。 然而,在這全民皆狗仔的楚門世界裡,該如何保護自己?只好告訴孩子,要嚴守份際,保持形象,不做害羞的事,不做違反社會道德良善的事,並且好自為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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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