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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8 13:18:58瀏覽1178|回應0|推薦2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允許雙重國籍, 取得外國國籍視同放棄中國國籍, 因此有外國籍者不能考中國的國家司法考試. 中共開放台胞應考, 當然不是放鬆國籍法關於雙重國籍的規定, 讓擁有而且只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外國人」一方面保有「外國籍」一方面入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而是根本無視中華民國的存在, 直接把台灣人民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
人有遷移、歸化他國的自由. 我完全不反對想去應考的人把此項政策當成大利多, 我也認為有台灣出身的律師為台商服務是件好事, 但是如果中共不修改《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 去應考的台灣人就是「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了, 這無關是非對錯還是抹黑戴紅帽, 要考人家的司法考試, 總不能連人家的法律白紙黑字明明白白寫的條文都視而不見吧? 參考資料: 台湾居民今年起可报名参加大陆司法考试 丁露在今天举行的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凡符合《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的台湾居民,均可以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台湾居民与大陆居民一样,按照司法考试标准进行考试。通过考试成绩合格,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 丁露表示,欢迎符合条件的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共同构建服务经济和造福社会的交流合作平台,为中华民族的繁荣富强做出贡献。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第四章报名条件 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 (五)品行良好。 港澳居民如何报名参加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材料 (二)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公证后的复印件一份。 1.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报名时需提交: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特别行政区护照。不能提交特别行政区护照的,应提交由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 2.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非永久性居民报名时需提交: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不能提交来往内地通行证的,应提交由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香港居民亦可提交根据香港法例第十一章《宣誓及声明条例》作出的证明未申请放弃中国国籍的法定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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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兩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