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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2 15:23:22瀏覽1499|回應1|推薦0 | |
這是曾經出現在某則新聞底下的一串留言: 網友一:慈善應是善款進出盡可能平衡 用在需要的人事物 不是用在造神和建築物土地無止盡的買 你們有做事 但和取得的善款不成比例 你們有做事 但資產卻不斷增加(這就是鐵一般的事實) 用慈善之名行商業之實 網友二:中肯。事實的根源在此,問題在,主事者將慈善事業顛倒順序,事業在前,慈善在後,但是事業却依慈善之名而生。 網友三:上面兩位可能從未捐款給慈濟?或者捐款的經驗僅止於大災難過後的街頭募款或劃撥專戶? 平日捐款給慈濟,捐款人可指定用途: 網友一:慈濟人好像很喜歡說別人沒捐給他 不知你們拿到的捐款占全國比重多少 商人加入你們一定多是食品業和建築業 因為賑災時 食品跟自己人買 屋倒時用自己人的包商 這就是商業化 有加入就有的分 小捐款不是重點 是那不能說的手段和潛規則 網友三:小捐款不是重點?所以你的意思是說,慈濟的捐款大部分來自別有用心的商人? 後來,整串對話都不見了。。。。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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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