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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命令?
2010/11/06 10:14:21瀏覽3878|回應27|推薦36

引用文章政壇反應兩極 網友譏黑白判「惡例之首」 

引用文章扁案二審 判決書摘要 

扁案二審判決,在台灣各屆真是幾家歡樂幾家愁。

從扁案爆發以來,我一直在思考幾個問題:

我們是否已經準備好接受司法判決?

馬總統是否該運用各種職權干預審判,使判決結果符合部份國民的期待?

以政治力干預司法審判,在這個案子裡是必要之惡嗎?

閱讀這兩天的新聞,閱讀城邦論壇裡許多網友的心情與觀點。從扁案爆發以來,經常看到一種說法:馬英九總統該如何、如何,馬英九總統該怎樣、怎樣!心理著實納悶,偵辦扁案及審理扁案的是馬英九?或是檢查官與法官?

馬英九總統上任以來,他的許多施政措施,他的用人策略,他的政治應變能力,我並不盡認同稱許。但是,我很讚賞他在面對司法案件時,能謹守分際不為了滿足支持者情緒,而以他身為國家最高領導者的權力介入干預。

有人斥責馬英九只顧及未投票給他的五佰多萬票選民的感受,卻忽視了支持他的七百多萬選民的情緒。有人因之惡言斥責馬英九辜負了大多數選民的囑託,而曲承反對他的少數選民意識。

二十年前,買了一套美國知名作家:湯姆‧克蘭西(Tom Clancy,全名Thomas Leo Clancy Jr.)的小說『總統命令』(Executive Orders)。湯姆‧克蘭西是我非常欣賞與喜愛的一位作家,他所有的作品我都盡可能的蒐集。

談扁案而提到這本書,不是要把馬英九與書中虛擬的傑克‧雷恩總統做比較,而是書中的一些情節與所闡釋的觀念,值得我們今天面對扁案及其他所有司法案件時,用來做為參考。

大多數的選民以選票決定,拒絕再讓民進黨執政,選擇了馬英九而非謝長廷,其真實因素僅僅是因為藍、綠政治意識?或紛擾不休的統、獨問題? 我不確定其他絕大多數人的想法,但我寧可相信這七百多萬票中,有許許多多的人是為冀望於司法與道德的振興。則若今天我們面對扁案或其他任何的司法案件審理時,我們卻又責難馬英九未使用其職權,對扁案或任何的案件來進行任何可能的干預,以迎合我們個人的喜好(政治傾向、道德觀、法律認知),那我們豈不又再度的墜入一個荒謬又顢頇的深淵?

設若如是,則馬英九與陳水扁何異?則我們與陳水扁何異?

最近看了一部影片,克林‧伊斯威特(Clint Eastwood)導演,摩根‧費里曼(Morgan Freeman)、馬特‧戴蒙(Matt Damon)主演:打不倒的勇者(INVICTUS)。

曼德拉(Nelson Mandela)在當選南非總統後,也同樣的面對類似的問題。黑人民眾被種族隔離了幾十年後,在他(曼德拉)領導下能與白人平起平坐,終能當家做主。一種根深蒂固的仇視心態在許多人心中,逐漸擴張、發酵、蔓延。連最基礎的體育運動競賽,都被種族仇恨、政治意識沾污。

湯姆‧克蘭西筆下虛擬的傑克‧雷恩總統,堅持他的道德,嚴守他的分際。即便面對意圖狙擊殺害他全家的歹徒,也堅持要給對方一個公正客觀的審判。

真實世界裡的曼德拉總統,一位被監禁了二十七年的囚徒、永不倒下的鬥士,在他執掌了國家之後,喊出『ONE TEAM ONE NATION』,不計前嫌的呼籲全國民眾放下仇恨團結合作。

今天,台灣所要面對的局面,不比湯姆‧克蘭西筆下虛擬被恐怖攻擊後的美國社會危機,也不若遭受種族隔離政策筏害了五十餘年的南非。 當我們在要求透過司法程序,來懲治貪瀆者。但卻同時冀望另一個國家領導者,在司法審判過程裡,能有某種程度的主導或干預行為或措施。

這樣的思維,是建立在一個什麼樣的情緒或理智基礎上?

這是否值得我們深思?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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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lading&aid=457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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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
請記住人民才是主人
2010/11/06 20:20

個人深深不以為然,每個人有每人的觀點,版主不就無須費神回應了。

從政,第一個準則,就是以人民的意志為意志。

如果好官自我為之,不問蒼生,那又何異於自私?就利己的這一點來說,你以為馬英九就特別優於XX扁嗎?

版主就這麼認一個完全無視於人民聲音的總統會是一個好總統?別過度英雄化政治人物。

誰要他去干涉司法了?別扭曲了人民對他的批評,我們要問的是:一連串的司法荒唐劇已經讓人民倒盡胃口,一個總統竟毫無反應,這不該受社會評論嗎?

版主,請別太寵政治人物。

alexdeng(alading) 於 2010-11-06 20:57 回覆:

不敢,不敢,來者是客,恭敬不如從命。但既已署名為『請教』,文內也有『請問』二字,不回就失禮了,就簡單的回幾句。

一、馬英九是否優於陳水扁?

這有目共睹,所謂齊家治國平天下。起碼他家牽手周女士值得我們特別尊重,起碼他家女兒比較有教養。

二、我有把任何政治人物英雄化了嗎?

三、有無扭曲民眾的意思,這點我們可能會各說各話。但很顯然的你誤解了我的意思,再者,所謂的民眾是狹意的還是廣意的?你算不算?我算不算?

四、如果你多看幾篇我寫的陋文,你不會說我寵政治人物了,以後歡迎常務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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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的,想法很天真!
2010/11/06 19:28
樓下的,X克

全國從馬總統開始,每一個公務員都可以按照陳水扁模式,如法炮製?我看你是答不出來!

真落伍!到現在還在說特偵組是誰的?按照你的謬論,法院是陳水扁的?莫名奇妙!

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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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機器故障時,在情緒高亢的狀態下,掄起大鐵鎚亂敲一番!
2010/11/06 18:41
一個領導人在需要修理機器的時候,不能不去修,不能不讓人民知道正在修。要不然有一天人民火大了,自己拿鐵鎚去敲的時候,領導人就沒話好講了。

從很多地方看,我實在不認為馬英九在修。相反的,我認為牠一直在舔綠。我已經舉很多例子了。很懶得多說。現在的任期已經過兩年半,到底有什麼改善的跡象?
高雄市是亞特蘭提斯大陸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老四(小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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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政府的特偵組已淪喪為政治打手
2010/11/06 16:44
還記得陳水扁貪污外交款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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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外交款案情 法官轟檢任意拼湊2010.06.08聯合報【中央社╱台北8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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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陳水扁貪污外交款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無罪。
合議庭以嚴厲用字批評特偵組,指檢察官根本無法證明扁A錢匯給兒子留學,
起訴書「任意拼湊、毫無可信之處」。
------
馬政府的特偵組已淪喪為政治打手,
任意羅織罪名,入人以罪,
實在令人痛心!
alexdeng(alading) 於 2010-11-06 20:47 回覆:

特偵組已淪為馬英九的打手?!

請問特偵組是何時成立的?

若他們是馬英九的打手,過去馬英九又豈會被起訴?

如果陳水扁不被起訴,如果民進黨籍的黨員或政治人物都不被起訴,那他們是誰的打手?

要說特偵組是打手,我寧可他們是民眾的打手!雖然這種講法不是很尊重他們。


向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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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6 12:43
台灣人民的悲哀
並不是誰干預司法
或能不能干預的問題
也不是司法本身出了什麼問題

而是法官和檢察官個人的素質問題
台灣法官的權力非常恐怖的大
大到總統和百姓對他半點辦法都沒有
就拿今日
在法官心裡:我要這樣判你又怎樣?

不適任的總統全民可以選換
但不適任的法官、檢察官 人民一丁點辦法都沒有
這就是台灣的悲哀
台灣仍得被這幫比黑道更黑更恐怖百倍的法官、檢察官持續破壞下去

天佑台灣吧!希望上天有眼
alexdeng(alading) 於 2010-11-06 20:41 回覆:
確實需要天佑台灣!

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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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器沒壞,你不該亂碰
2010/11/06 12:30
機器壞了,你就要修。

=========

馬英囧就是放任機器自由敗壞的昏君。事實是從郭冠英、小孬孬等事件看,牠只是舔綠罷了。不去動機器只是藉口。
高雄市是亞特蘭提斯大陸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alexdeng(alading) 於 2010-11-06 12:42 回覆:

修機器也要選擇適當並正確的方法,對吧?

用適當的工具去進行維修,而不是機器故障時,在情緒高亢的狀態下,掄起大鐵鎚亂敲一番!若是那樣的話,機器的故障不會排除,只會被修理得更糟糕!


X-ra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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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哉
2010/11/06 11:00
你把人民看的太小了吧!人民要的是公平正義的彰顯和貫徹,並不是自私仇恨的原因.....
所以,你認為一個不管事的總統,卻可以帶來一個公正客觀的審判?但今天的判決又怎麼說呢?不是很諷刺嗎?
alexdeng(alading) 於 2010-11-06 12:39 回覆:

我同意你的說法:『人民要的是公平正義的彰顯和貫徹,並不是自私仇恨的原因..... 』

但,你也誤解了我的意思。

首先,『自私與仇恨』這兩個原因,有時是淺意識的存在着的。

次者,所謂『不管事的總統』,我非常不認同。不論從任何角度來看,不論對任何一位過去與現任的中華民國總統,我都不認為他們曾經或現在的任期內,有不管事的現象!這點在我們論事時必須要給予客觀與公允。即便我跟你一樣對馬英九的態度,是非常的恨鐵不成鋼的感受。但若非如,我就淪為意氣論事!

再者,許多人墜入一個很矛盾的情緒裡。既然要公平公正又客觀的審判,又豈能去冀求馬英九用行政或司法上的資源來干預呢?

今天的審判結果,對陳水扁的支持者,是額手稱慶。如了願滿了意,山呼周占春萬歲(這種現象在這兩天城邦論壇裡的許多格文可以完全顯露)。此時,他們所看到的是陳水扁在二次金改案裡,被判無罪的部份。是一種充滿了族群情緒式的直線思考態度,他們沒有看到周占春在判決書裡的論述。事實上,許多人反對、痛恨、厭惡陳水扁,欲食之不得的人也如此!

因為情緒使得大家都選擇性的忽略了一個事實:我們的憲法有缺失!這不是周占春的錯,也不是馬英九的錯,更不表示陳水扁對!

所以,那些眛於事實,為此手舞足蹈大撰其文,對周占春歌功頌德,對其他人巧言訕笑者。他們不知道他們與其他意圖讓任何人(譬如:馬英九),以任何政治或司法資源對此案進行干預的思維一樣,都是同樣的在傷害中華民國的司法體制!

今天,不論你贊成或反對此案的判決結果,以都必須要去接受。同時,在你反對與心傷時,不必去怨懟任何人。

我們該正視的是怎樣去避免同樣的問題再發生?

是該從憲法的角度切入?

是該從選擇執政者的角度着手?

是該同時強化並監督司法體系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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