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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孝之餘,是否感恩?
2009/06/01 08:12:06瀏覽1215|回應7|推薦9
引用文章廉價、無休… 十多萬家庭靠外勞盡孝道
長期照護保險制度是否該適用於受照護家庭聘請外勞的範疇?
有人反對,有人贊成.
筆者的法學知識僅有幼稚園程度,沒有能力說法論典.
筆者的經濟學亦只有小二程度,更講不出什麼大道理.
但是,筆者以個人的一些相關經驗,聊聊對這件事的看法:
去年秋天,筆者的父親在幾乎沒有任何痛苦的狀態下,終於解脫了.
一生戎馬的父親,從十八歲放棄師範學校的學業,瞞着光看照片就令人肅然的祖父投考軍校,再暗夜裡翻牆離家從軍.
父親一生從未對人示弱過,即便在抗日時期天寒地凍得只能啃樹皮,被老共派人千里獵殺,在緬甸被土匪指名劫掠,在異域縱橫諜海,他始終是強悍傲然.
向來大聲說話,高聲笑唱的父親,走過八十八年的歲月後,卻被阿茲海默症(Alzheimer's Disease俗稱老年癡呆症)糾纏上了,他開始變得小心翼翼的,在沙發座墊的縫隙間藏抹布,在床板與床墊間塞進一些東西,走起路來會搖晃(對他來說,也許這是很難以想像的惡夢,這曾經在六十二歲那年的雨季裡,從泰北清萊騎著一部萊里腳踏車,只用了三天時間就到了雲南西雙版納去從事布建工作的老頭子),.....
接着他開始不敢下樓或出門,因為他在某一天下午按習慣到散步到巷子口買一份聯合報後,突然不知道該如何回家,也因為突如其來的失憶,讓他驚惶的愈走愈遠.兩小時候才被一位家裡亦有一位罹患失智的好心人開車送回來(很遺憾的是,迄今我仍無法得知這位好心人的尊姓與大名,亦沒有機會向他當面致上由衷的謝意:謝謝你!!!)
在父親的症狀愈來愈明顯之後,照顧他的工作也愈來愈吃重,當我們在家庭會議裡決定要聘請一位外籍家庭看護後,直至半年多後父親解脫,我們從來沒有機會取得醫師的診斷證明.因為,父親是一位超級倔強,病識感又極為不好的患者.
但我內心裡卻從未有過聘請本地看護的念頭,因為在此之前,父親因過去的敵後任務失敗留下的後遺症,進行髖關節手術後的照護,我在北區就業服務中心登記了三個月都找不到一位願意應徵的看護.而我們當時所需要的僅僅是在上午十點到下午六點間陪伴兩位老人家,不需要幫老人家換衣洗澡,不需要幫老人家清理糞便,不需要洗衣做家事,如果願意僅僅協助(是協助不是承擔)料理一頓晚餐,也不需要清理晚餐後的鍋碗瓢盆,但就是沒人應徵.因為有人說這樣的工作太無聊,有人說這樣的工作日薪才六百五太便宜了,有人說台灣那有人要當下人,.......?!
因此,從這些經驗來看,我除了找外勞幫忙外,我能指望本土職工嗎?

1994~2003,筆者有近十年的時間,從事外籍勞工引進的工作經驗.記得接下的第一個案子,就是家庭類別的幫佣,後來接觸了愈來愈多的家庭監護工案子.在近十年的工作經歷中,最讓筆者感觸的就屬家庭監護工的案子.
在近十年的工作經歷中,看盡人生百態,有善良的外勞與雇主,有刁鑽不馴的外勞與吃人不吐骨的雇主,有變態的患者或雇主,有蠻橫耍賴的外勞,.........................
在十年中,凌晨兩三點接到電話是司空見慣的常事,起床後長途開車趕路一兩百公里也是經常有的,半夜跑到醫院急診室也不奇怪,到地檢署當通譯也幾乎是工作的一環,陪同法醫驗屍解剖也是有的,手裡抱個骨灰罈子送到機場去也不陌生,殯葬業者的名片在名片簿裡有好多張,帶外勞到醫院驗傷做筆錄更不奇怪,............
很多的雇主是把外勞當作內褲外穿的人肉機器人,照護患者之餘,順便料理一家數口的三餐加宵夜,附贈洗衣拖地餵奶倒垃圾,兼作菜圃花園的苦力,雜貨小吃店的二廚與洗碗工,運氣不好的還得當雇主的洩慾工具!!!
曾經有位台北縣海縣某鎮的一位中小企業負責人,兼國內某大保險業者的區經理.在夜裡三杯黃湯下肚後,一時英雄氣喘,大腳把浴室門一踹,想對正在裡邊洗澡的女外勞來個霸王硬上弓,無奈這位身高180的雇主不敵身高172的女外勞力強反抗,雙方僵持半小時後各自來電告狀,我清早帶助受駕車抵達後,仿傚柯南先去看看浴室門上老大的腳印.
這位雇主連同妻子連手指責外勞無理不受教,心生怨氣把門踹壞了要處罰~遣返回國,同時要扣留外勞的儲蓄存款以賠償那扇門.
我請外勞把鞋子脫下去門上比對,那深陷約一兩公分的塑化門,怎麼看都不像一個女人能踹得出來的,而外勞也指證他在抗拒過程裡抓傷了雇主的脖子等等.
這位雇主誣賴不成馬上求饒,最後雙方達成協議,雇主支付近百萬的金額給外勞,換取外勞不向警方報案的書面承諾.

又曾經遇過一位所謂的社會精英份子~醫師,把外勞當奴隸對待,一月份的隆冬時節裡,這位醫師為了省那區區電費,不準外勞洗熱水澡,更甚者是規定外勞睡在他母親的床邊水泥地上,只給外勞一條薄薄的墊被與四兩重的棉被.這位變態瘋狂的社會精英份子,住家外的騎樓下就有一座公用電話亭,但外勞報到上任三個月了,竟然不準外勞跨出門去打電話回家報平安!!!而這些匪夷所思的事情,在我們每月固定訪察時,他都威脅外勞不准跟我們投訴回報.
直到後來鄰居實在看不下去了,逮了個機會讓外勞到家裡偷偷打了通電話,我們才得知這位社會精英竟有如電影裡的變態狂一般.
當我前往協商要求將外勞帶離轉出給其他適當雇主時,這位社會精英份子張牙舞爪的威脅我要找人剁我的腳筋,燒我的公司........
最令我心疼的是這位外勞精通中英韓越四種語言,本身具有15年的財會實務經驗,只為了想要多賺點錢給兒子上大學,才到台灣來工作,沒想到被一個狂人糟蹋到這種程度!

一位臥病在床上十來年的九十歲阿公,在看到我們幫他安排的印尼看護時,露出一嘴大爛牙笑得合不攏來.阿公是半邊風的患者,子媳生意火紅照顧不過來才央我們幫忙安排了個印傭,一開始就要求應徵者必須要能接受:
幫阿公擦澡換衣,餵食翻身,清理排洩物等等,也必須與阿公宿在同一房間裡以防萬一.因此我們在挑選人時,特意要求應徵者要能背負五十公斤重的米袋走20公尺距離,同時要求已婚者優先.沒想到最後符合條件的是一位芳齡22未婚又漂亮的印尼女孩,禁不住她的懇求我們安排了.
半年後的一個早上,這被讚為開心果的印尼女孩哭哭啼啼的打電話來央我們前往,抵達後她投訴被性騷擾一兩個月了!!!女雇主一聽,登時天雷勾動地火般的指着先生破口大罵!!!半响,印尼女孩乘着女雇主口乾喘口氣時說:不是老板是阿公!!!
這下子,先生立馬怒髮衝冠,食指幾乎指到開心果鼻尖上去,葷素不忌的把開心果罵個狗血淋頭!!!稍停,怒氣沖沖的警告我要立即把人帶走遣返,因為阿公中風了十年,那有能力幹這等勾當?沒想到阿公不服氣的說:那唄塞?阮得阿尼咩,摸摸阿呢,無安啥米啦!!!
阿公邊說邊把可以勉強舉起來的那隻左手往上舉了舉!!!
天啊!!!
這下我忍不住了,抱着肚子笑到眼淚直流,開心果也笑到倒在阿公身上,雇主夫妻愣在一旁不知該笑還是該哭!!!事情就在笑聲與淚水裡消彌了.

在十年來的經歷中,往往感嘆好的雇主很難遇到好的外勞,好的外勞更難遇到有良心的雇主.不論這些外勞來自越南或泰國,印尼或菲律賓,不論她或他們的目的是什麼,都只為了能養家糊口罷了.
而台灣的雇主們,雖非全都是那種沒有人性的資本主義者,但普遍上來說,這些我們口中的客戶實在不怎麼樣!!!
有位任職中科院的高階知識份子,在我們把外勞手續辦妥引進台灣報到後,就再也沒有出現在他八十歲老爸的家中過.而當外勞不堪他老爸為了想讓兒子來看他,而報復性的惡整外勞,導致外勞提出自願解約離開,這位平素輕聲細語的研究人員,竟然在電話裡咆哮怒罵我們及外勞給他找麻煩?!蠻橫的就是不簽署相關文件,藉以拖延不讓外勞離境,甚至運用關係指派勞工主管單位對我們進行變相的施壓.而他那位靠山竟然就是當時的地方官,平素人權與婦權喊得震天價響!!!

在外籍看護是否可以納入長期照護制度的爭論下,產官學界是否該先思考一下,拒絕與贊成的原因是否符合實際情況?
當相當多的雇主與業者(不論國內或國外),還把外籍看護當做可壓搾的人肉機器人時,當雇主與業者還是把配額文件,當做有價證件爆炒惡歛工具的今天,這個政策是否能有效達成目標?
許多反對者認為外籍看護不具有國內培訓的資格,因此不宜貿然納入,這是對的,但只對了一半.
培訓不一定是國內做的才可以算數,國外做的就不及格.假若這樣想的話,我們該先回頭看看國內的許多培訓政策是否真的都不是西貝貨?
不論語言或技能,我相信只要政策明確,執行面是真正落實把關的話,外籍看護還是可以勝任的.甚至與國內職工相較下不遑多讓,因為外籍看護工有着比本地職工更能吃苦的特性,不論這特性是否因現實所迫!!!起碼長期照護上經不起本籍職工動輒老娘不敢了的作風習性!!!
而本籍職工則可以往更高一階的照護技能上去培訓,以技能層級與價金高低將其區隔開來,一樣可以照顧到本籍職工.在這長期照護的領域裡,鄉愿的本土思維不能任意發酵為愛不愛台的論調,否則這項政策的爭炒又將伊于胡底!!!
更重要的是,藉此機會將整個外勞政策裡的監護工分離出來,將之獨立監理.雖不太可能杜絕現今的各種亂象,但將會是一個改變的機會!!!而且,同時可以檢討整頓擬訂未來新一波產業發展時,所需要的外籍勞工政策.
台灣雖然號稱為已開發國家,但在外勞政策上卻有如開發中國家一般不成熟.各種法令疊床架屋,相關的公部門歷經外勞開放十餘年,竟不減反增,實在是已到了藏污納垢浪費公帑之極!!!
前任政府執政上台前,外勞是剝奪本土勞工權益的罪魁禍首,不料上台後的政策大轉彎,外勞政策不僅可以變成牟私利的工具,也變成拼烽火外交的長槍與大刀,本土老工權益就變成了儡疊政權的千萬枯骨罷了.因而,自號勞工鬥士的女戰將掌了勞委會大纛後,落個要到泰國開勞工會議都被拒絕,敗選的台北市長體換上來後,外籍勞工人數上升的速度是洲際快速公路級的.
WHY?
因為屁股換了,腦袋也就換了!!!

再說,長期照護制度的建立,如把外籍照護人員納入,則同時可以檢討一下那折磨人的巴式量表的必要性.父親在解脫前,某天他腦袋突然請楚得不得了,把握機會將他帶進入了門診室,面對醫師的詢問生活起居自理能力時,軍人的驕傲本性讓他連聲說沒問題沒問題,說罷起身走了!!!站在停車場,他的身體又開始搖晃了,但我卻再也沒有機會將他帶進門診室一遍.
在過去仲介業工作的經驗裡,有太多的需要照護的家庭,枯等了兩三個月後,外勞聘雇許可核準了,或是外勞已經在當地將要登機了,或是外勞剛下飛機,或是外勞剛報到還沒來得及認識那些阿公或阿嬷.就要立即面對被照顧人往生的結局~遣返或轉換雇主.
而轉換雇主的下場,頂多是讓外勞被遣返的時間往後拖個幾個月罷了,說白了就是儘量讓外勞的試用期過了,外勞遣返後的佣金索賠將得面對另一個不同的劣勢罷了!!!
所以,當有人要抨擊外勞仲介業的種種時,是否應當想想:
政策是否也是幫凶?
雇主是否也是幫凶?
執法單位是否也成了幫凶?
國內及國外的業者是否屬於共犯結構?
你我在聘僱運用外勞時的作法與思維,是否也是共犯或幫凶?

當本土勞工NGO在抵制或反對時,是否想過你們只是跟着政治人物的屁股後面搖旗吶喊,裝模作樣的為政治前途打拼?還是認真的去思考過,我們的本土職工為何那麼輕易的被外勞取代?又要怎樣努力才不會被取代?
有很多的『專家與學者』,在提出批判或贊成時,是否都先思考一下,你們的贊成與反對,只是為了上面那些彼此視之為敵手的馬前卒?或真心在為那些勞工或患者與家屬們提出良心建言?你們是否聽過一首歌:總有一天等到你?將還你也會遇到這種窘境的!!!
當各人為了不同的立場彼此撻伐爭辯時,是否想過有切膚之痛的人所遭遇到的是什麼樣的困境?
God Bless Taiwan!!!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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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monica
台灣是外勞的地獄吧
2009/06/15 15:16

 我家附近外勞很多, 她們的主人對她們很苛.  而家附近有幾間小學, 也親眼看到外勞們去接小朋友時, 小朋友們的態度很差-----這是有樣學樣; 好幾次,在公車或捷運, 也看到許多小霸王們不守規矩, 幫忙提書包的外勞好言相勸時 小霸王們反而粗魯回罵, 看得我真想把小霸王們給巴下去!!

 之前因故常跑醫院, 也發現那些外勞們被不當對待, 讓我對於身為台灣人的一份子很丟臉!!

結論是: 台灣人大部份都很壞,以後大概也沒什麼希望了.


shoum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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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談外勞問題
2009/06/04 14:12

當然在雇主這方面是實際跟外勞相處中僅次於被致顧者但卻最為重要的一環。

但一般能夠聘雇外勞者的階層、社經地位跟財力負擔上並無法擔負到聘請所謂特別護士或本國籍勞工那個階層。因此,十之八九在帶人上自然生疏,問題也就隨之而出。更何況,這還涉及一個地方的社會價值觀、文化認知....等各項要素。因此將外勞當奴工操的狀況在台灣,恐怕是引進時仲介並未對雇主好好做一番教育所導致的!更何況,外勞的引進所演伸出來諸多權力暨義務,對於非從事或碰觸過人力資源行業者,根本是一個頭兩個大,在雇主端,除了已經令人焦頭爛額的照護問題外,尚有一堆子日常師活要管,很少有人會去管外勞這一堆相關權益的事。而視仲介為專業,一切聽他的。當然大半沒出事,但也有一些不肖業者貪圖小利,而製造出一些令人詬病的問題來!

在外勞部分,其實個人並不贊成他們花那麼大的代價遠渡重洋來做工作,終究,兩地的生活水平暨開銷是不同,雖說省吃儉用個幾年就可賺的在當地辛勤一輩子工作或許都賺不到的收入,但所花費的成本跟離鄉背井或拋夫(妻)棄子的代價是否能夠承受?!這些都得列入考量。否則到頭來,錢是有賺,但沒留下來,反而製造出一堆問題,豈不更糟?!以此作為分析,的確會有效打消一些人出洋當外勞的意願!

更何況有些外籍看護初到台灣連照顧的基本動作都不會,還得慢慢在實務上去熟悉,這就是訓練上的問題,那麼當初仲介招攬時的保證又哪邊去了!

所以,外勞的問題,當然暴露出長期照護體系的缺失所衍伸出來的一堆問題,而這些問題卻也暴露出國內在人力資源工作這一塊實在有很大的改善空間(尤其是心態上)。但若要靠政府,我看是蠻難的,因為他自個兒的人事管理也高明不到那邊去(雖然美國很先進號稱講人權,但人力資源這一塊也實在不怎麼樣,怪不得傑克威爾許對人力資源也有所批判跟提出看法),不然也不會在去年年底那突然而來的裁員風暴給弄得亂了方寸。





shouminc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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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外勞的問題
2009/06/04 13:21

外勞聘僱所演的問題,其實就是人力資源的一環。在整個環節中,普遍的認知是仲介為其中的關鍵核心。當然雇主、外勞也是有一訂持住的重要性,但卻不如仲介來得那麼關鍵。

至於格主再回應中所提之回佣甚至雇主不合理之要求,一方面是雇主基於買家立場所提之要求;另一方面是人力仲介業競爭激烈所造成不當競爭的後遺症。而這種狀況,對任何業務人員而言,應該是很難避得掉的!

再把話題回到外勞看護工的身上,其實外勞從聘雇到離職這一段期間,仲介公司向來就被賦予類似從成交之後的售後服務的角色跟責任,其原因無他,不是雇主沒時間弄就是根本不知怎麼弄!反正一切交給仲介就OK了!會不會有人將外勞是為仲介公司的員工(就像國內的人力派遣公司一樣,工人是屬於人力派遣公司,而非其工作場所),而將一些健保費用、就業安定基金.....等等的費用要求仲介公司負擔!

而我個人的看法是:仲介公司依法有他的職責,雇主有他應負的責任。分清楚後彼此善盡自己的責任,就不會有所爭議。說穿了,外勞問題的發生,每一方面都有責任,但招募時對招募對象所建立之願景跟實際上相差太多,會是問題發生的最大關鍵。而這項,就是仲介(不管是國內或國外合作者)跑不掉的責任!





長虹歌手 也是築夢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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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真熱城實在
2009/06/02 22:57
應有乃父之風
歌如長虹 心如長虹

alexd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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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遺
2009/06/02 20:29
先感謝樓下朋友的親身經歷分享與觀點回覆!!!
外勞仲介這一塊確實是官方(引進國+輸出國),仲介(引進國+輸出國),雇主與外勞本身四大區塊的綜合性問題,被照顧者這一部份,我個人比較傾向於不列入問題癥結點.因為,被照顧人大多數沒有選擇的餘地,只能任由雇主(被照顧者的三等親內家屬)決定.
而我的格文中尚遺漏了一個部份,就是安養機構的部份.
安養機構在現行法令規範中是可以按本地照護職工,以及病床數和實際收容人數來計算後提出申請.
但是,全台灣的安養機構中,所有聘僱外籍照護工的機構中,是否又隱藏了許多外界不得而知的問題?這點從我們台灣社會在諸多『靈活反應』的產業生態範例中,大家應該可以去發揮一下想像力唄!!!在大家思考這件事的同時,請先不要去看這些安養照護中心是否曾經得過那些勞什子的獎章.
從1989年開放專案引進外勞,到後來因應國內社會生態需求逐步開放外籍家庭幫佣引進,再到外籍家庭監護工的引進.
迄今,已20年的台灣外籍勞工發展史,可謂斑斑剝剝不堪細數.在這個行業裡打滾了十年,真是看盡人生百態.
有人抨擊外籍人力仲介業者為吸血鬼,有人視外籍勞工為搶奪飯碗的仇讎,有人聲討那些外籍勞工的僱主為人權與金錢的剝奪者,有人也仇視攻訐那些宗教背景的NGO,....
但問題不是單一方面造成的,它所牽涉到的還有我們的社會人文層面上的素養,牽涉到我們的社會法制觀念,牽涉到我們的政黨政治間的沙文主義,牽涉到我們的公部們是否奉公守法,.........................
把一個這樣廣泛的問題,全數丟到任何一個,不論是業者或勞工本身或公部門身上都是有失公允的做法.
先從很多人垢病的外勞所承擔的仲介費用來切入看看:
按台灣與外勞輸出國(泰菲印越)間的勞工協議,以及國內所依持的外國人就業服務法規範,在現今市場裡的那五大區塊,每一區塊都要承擔很嚴重的責任,承擔台灣外勞生態郪型化發展的責任!!!
為何台灣的外勞在1989年開放之初,起始是僱主支付給仲介業者約12000至25000新台幣的服務費,竟能逆轉為僱主不需承擔這筆使用者付費的支出?甚至反過來要求仲介業者承擔外籍勞工入境受聘後的勞健保費?甚至按人投索取回佣?而這回佣的金額從1994年的三五千塊新台幣逐年往上跳升?其上升的速度足以媲美台灣股市的上升曲線!!!到千禧年間僱主向業者強索的每名外勞配額回佣已經高達數萬新台幣!!!
我曾經遇到過一位外籍看護的僱主,在洽辦引進看護照顧年邁失智的雙親時,不僅提出許多宛若十八世紀管理奴隸的各種規矩外,面不紅氣不喘的要求我必須在外勞入境到職後,承擔外勞的聘雇保證金,就業安定費,健保費等等,只差沒有提出要我之付外勞的薪資罷了!!!
諸如這類的需索案例,每天都在台灣的社會各個角落裡發生,每天都有業者跟雇主在為此討價還價,每天都有業者在為此做心理掙扎,即便社會上對他們總以吸血鬼視之,但業者也會擔心生兒子沒屁眼好不好!!!
所有的問題導因於此嗎?
也不盡然,但它確實是一個不可以忽視的嚴重問題!!!
所謂羊毛出在羊身上,所有的需索都不過是張無忌的乾坤大挪移罷了.雇主不支付的,雇主索求的,官員濫用職權吪詐的,民代介入分油水的,官夫人插花的,業者的作業成本與營業利潤等等,全都往國外業者身上堆疊過去.
國外業者再把他們面對更嚴重的官場陋規,銀行手套,地方勢力,醫僚機構的紅包,各地人力樁腳(牛頭)的勞務成本等等再加總起來.最後再往外勞面前丟下一張五花八門琳瑯滿目的帳單.
最後,當地應聘外勞只能思考兩個問題:付不付?去不去?
回頭再看看那些NGO,大體上我很敬佩這些任勞任怨的NGO.
但是,請不要忘了,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
畢竟每個人都要吃飯養家活口,只是每個人選擇的方式不同罷了?!這樣安慰自己算不算是一種:一肚子大便的感覺?!
也因為這樣,七年前我寧可成為一個自願失業的窮光蛋的原因.不然,年薪兩百萬算什麼咖肖?套句有位網友的說法:新貧階級嗎?
ALADING~暹邏尋夢之殺破狼格

shoum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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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外籍監護工
2009/06/02 19:00

外籍監護工的問題,涉及到雇主、被監護者、外勞本身暨政府暨仲介五方面。

雖然是雇主再雇用來照顧被照顧者,但事實上良瓢與否,仲介是最重要的因素。在外浪仲介這一塊,仲介公司不僅僅是招攬客戶外亦要招聘外勞來從事客戶所要求的工作,是否有很詳細的教會雇主跟外勞應有的角色與基本作為跟職能技巧。還是人來就好,出了問題就換人?!

尤其是當薪資單拿出來的時候,一個外勞的實領薪資只有千把元至三、四千元時,有多少雇主之道為何兩者之間會有差距的問題?!外勞想來掏金改善生活,但付出的成本要多久才能打平,或是是否划得來卻很少想到。而雇主依方面視聽眾界的,另一方面也互相問問,當人也有管不住自己的伸出魔爪。

一般而言,外籍監護工最大的容許的界線到清理環境跟煮食(也就是跟被照護者日常生活有關的均可包括進去),再超過就不行了!台灣雇主總想貪小便宜的不是沒有,但這些外籍監護工為何會逃亡(而且是那國來的最多時那個國家就逃得愈多),除了雇主因素外,或許引進的仲介是否真的很明確讓外勞了解到逃亡的利害關係以及遭受雇主迫害後的救濟管道?

在下個人也聘過外勞協助照顧先父,在我腰椎受傷無法負荷之後,但是除了勞的薪資就業安定基金等一些由仲介協助辦理的費用外,都直接透過銀行開交與外勞,所以這方面沒甚麼爭議。卻也處理過轉換出去的外勞受不了新雇主跟仲介聯手的不合理對待兒送到勞工局去收容的經歷(扯的是那家仲介在勞工局打電話過去時還說準備報之勞工局這個外勞逃亡)。但個人認為一般而言在外籍監護工這一塊,不少雇主跟外勞都只有聽仲介的,至於長期相處後,會如何發展就只能密切觀察注意!但重心在仲介,這是絕對是跑不掉的!





說好的高空彈跳呢?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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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的話.....
2009/06/02 11:33

我願意吧今天的 100 個推薦都給您這篇文章. 往常我在大賣場還有遊覽區就看到台灣的顧主對外傭的態度實在不怎麼樣, 但沒想到是這種樣子.

跟這些人生活在一起, 實在很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