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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要開部落格,本末倒置!
2009/05/11 20:48:14瀏覽798|回應4|推薦8
引用文章仿歐巴馬 總統要開部落格

馬總統要開部落格?
很多人反應不同,有贊成有反對,有奚落有嘲諷,‧‧。
我也有不同的觀點:
不管馬總統是否仿效歐巴馬,這不重要。我不懂台灣的媒體是否罹患了先天自慚症?啥事都要跟人比,跟美國比跟大陸比跟全天下人比?台灣沒有『自己』了嗎?
某位立場搖擺不定的女性媒體人,兼前失敗的政治人物,也為文對這事吹捧了一番。
也有許多閱聽人對此進行正反兩面的捍衛與攻訐,不論如何,就媒體的說法:這是以搶攻網民為目的的作法。
有必要嗎?
1 如果,是為了行銷,那請把國家治理好,這比部落格還有效。
2 如果,是為了與民眾互動,那總統府有網站,有留言信箱,請總統府把民眾的信件認真的回應不就結了?
3 如果,是為了那位女性媒體人所言的:馬英九開始任期三年倒數。那抱歉囉,這種心態是吃着碗裡,看着盤裡的不知足心態!
4 如果,是要解答民眾的各種疑難雜症,也請免了!我們不是投票請他來幹張老師的,從成本概念來看,實在不划算,張老師這個職務就讓賢了罷!
5 如果,是為了政策宣導,那新聞局裁掉算了!何況上駟對下駟,這是那門子的戰術啊?總統要兼新聞局長還是總統府發言人?
6 如果,總統有時間親力親為經營部落格的話,那是睜眼說瞎話,擺明了騙人!但如若是請一堆所謂的寫手(說白了就是槍手)來操刀,那也請免了。回到第2項去把事情辦好吧,否則就是重複的浪費有限資源。而那些負責第2項的人員們也有嚴重失職的嫌疑罷?關中的公務人員素質提升方案,應該要優先從這些人開刀。
7 如果,弄一個部落格還要花個百萬大洋,那也請免了吧。這筆錢也可以做很多其他用途,只是別拿去買碎紙機就行了。
8如果,馬總統將來還有可能使用MSN線上聊天軟體,那豈不是違反了總統府的保密準則?將來政風單位是否(有那個膽)要糾舉查辦他家老板?軍方都為了保密要自行研發即時通訊軟體,馬總統身為三軍統帥難到要不需要以身作則?豈有此理!

看看那些搞部落格的政治人物,不論藍綠都一個樣,鮮少有親自經營面對網民的。有很多政治人物,不論是國會議員還是地方議員:
有的把與自身有關的新聞剪貼上去發了,完全是敷衍搪塞,滿足那點點無謂的虛榮心。
有的讓助理抓刀代寫,擺明了就是騙人。
有的語焉不詳胡謅一氣,完全自曝其短。
有的人云亦云當跟屁蟲,一點都沒有政治人物該有的主見與擔當。
有的專搞一言堂,非我族類一律封鎖進黑名單。
有的管你嘻笑怒罵,他猶唾面自乾,根本不當回事。
有的胡言夢語,異想天開,一副賊兮兮的樣子。只差沒效法李立群相聲裡的那位蛋頭部長:嗯~啊~喔~咿~嗚~大家辛苦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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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lading&aid=2939167

 回應文章

NetSpider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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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 流
2009/07/05 13:10

順應潮流就是助理多點事
遲早要有就做了吧
不過感覺他身邊「白面書生」很多
真能上陣廝殺的太少
網友 Shouminc 說了「所以操刀的很重要」


頂多對罵,沒啥!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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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樓這種相挺的粉絲!
2009/05/13 22:59

有三樓這種相挺的粉絲!

連別人文章在寫啥都看不懂,就能替你抱不平!

馬阿斗,你放心,你一定還能當選的!


知風草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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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小馬哥
2009/05/13 16:17

做不好被罵,做的好也被罵,從來沒有得到應有的肯定,可憐的小馬哥~

台灣真不是人待的地方...... 阿扁就不一樣了,貪污還可以被相挺.

我要告訴我的子女,總統是一個阿貓阿狗都可以當職業,寧可當吸毒犯也千萬別立志當總統..


我來了 有風 有雨
我將去 仍下雨 仍吹風
alexdeng(alading) 於 2009-05-16 22:34 回覆:
馬總統是怎樣的一位領袖?
還不到蓋棺論階段,做得好與不好也不是少數人的態度決定的,就我個人的角度而言,他在活當的階段,也許有補考的機會,但我個人絕對不會給他all pass!!!
他做好是應該的,做不好被嫌被罵都是理所當然.
做生意的人必須要:開店不怕大肚漢.
做廚師的:就不要怕灶腳油膩.
從政的人就有被批判的雅量與準備.
否則,在家裡當宅男就好了!!!

如果,閣下你認為這樣很委屈了馬總統,那不要忘了有更多人覺得還真委屈了他們的那一票咧?!
如果寧可吸毒或當違法者都比較強的話,那我建議你去找個心理醫生咨詢一下.閣下有可能得了重度的政治焦慮症,併發政治思維偏差症!!!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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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2 08:59

這文章實在太精闢了,這才是讓天下人看的,真正的道理!

一些不明事理的馬屁虫,能不慚愧?

那些名嘴,也都應該吃賽去也!

一等至理名言.

佩服!!!

alexdeng(alading) 於 2009-05-16 22:23 回覆:
精闢不敢,只是個人的一種感受罷了.
你過獎了!!!